「台北市政府要廢公娼,還有兩年緩衝期,為什麼國中小校長從官派改為遴選,沒有緩衝期,難道通過國家考試的校長連公娼都不如嗎?」台北市公私立國小校長協會籌備會主任委員、也是百齡國小校長王壁城,不願如此形容,但是這樣的描述,卻能一語道出全國三千多位國中小校長的心中憤怒。
最近一、兩個月,從教育部國教司到全國各縣市、直轄市的教育局,快馬加鞭的為今年暑假實施國中小校長遴選新制,制定國教法施行細則、校長遴選要點、相關的配套措施。而受到校長遴選新制衝擊的三千多位國中小校長,忙得翻法規、問律師、問法官、寫陳情書、向民意代表與主管機關反映意見,還私下頻頻聚會商討因應大計,全國各地的校長意見不斷的從四面八方匯聚,為了自己的工作權正奮力一搏。在百齡國小擔任校長已經六年的王壁城,去年原有一個好的調動機會,因為家長要求才留了下來,完全沒有料到,這麼一留,竟讓自己可能成為今年暑假校長遴選的對象,工作可能不保。
他四處強調,任何影響人民權益的新法,應一年前告知,一年後實施。不論是他或是其他現任校長,可以利用一年的緩衝期,重新安排生涯規畫,以免措手不及。王壁城說,「政府凍省,信誓旦旦的保障各廳處長調任同等職務,或是提供優惠退休辦法,為什麼校長沒有?」「校長也是公務人員,還是教育菁英,即使不講功勞,也有苦勞吧﹗」他不平的表示,難道教改就是要把校長的頭砍掉?身為校長,卻讓他覺得自己像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要求遴選延緩實施
原來可以申請退休在家享清福,為了尊嚴,不但不退,還站出來為台北市國小校長爭取工作權益,王壁城告訴本刊,校長的訴求很清楚,第一項實施校長遴選須有配套措施,包括教師分級制度與校長評鑑制度的建立;第二項給予緩衝期年限,要求在國民教育施行細則裡訂定落日條款,也就是今年暑假不能實施校長遴選;第三項是不願參加遴選而選擇提早退休的校長,政府應提供優惠退休條件;第四項願意回任教師的校長,該校教評會不能拒絕。
如果主管機關對校長們的訴求缺乏具體回應,校長們已經擬好一套縝密的策略,積極參加五月底陸續在立法院、市議會舉辦的公聽會表達意見,已經在五月七日向主管機關提出緊急陳情書,若未有回應,直接找台北市長馬英九,再不行就透過行政救濟途徑打行政訴願,要求國家賠償、與申請大法官釋憲。詢問過相關法令、規章之後,王壁城很有信心的認為,打起官司,校長肯定站得住腳;他也相信校長遴選今年一定會延緩實施。
台北市教育局在五月七日召開遴選要點的會議,因為要點制定接近尾聲,備受校長們的關注,這個會議從九點一直開到十二點半,要點中兩項關鍵性條文爭議不下,留待下次討論,一條是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分子以及個別分子的比率分配,另一條則是學校的同意權裡,學校教師有沒有同意的權利。王壁城代表國小校長出席會議,才離開會場,就不斷接到其他校長的關切電話,有些校長甚至激動的說,乾脆走上街頭抗議。
沒有違失又未犯法 為什麼要處罰我們
校長遴選已經逐漸在台灣社會上形成趨勢,國中小學校長們敢站出來抗拒潮流,也有他們的道理與法律基礎。興雅國小校長陳寶山指出,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與保障」,國民中小學校長是人民,他的基本權益受憲法保障,與一般人無異。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八號意旨: 兼任學校行政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國民中小學校長為專任、綜理校務,應屬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所以依法任用、派用的公務員身分應給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現任國中小校長並無犯行或受法之宣告,又根據公務人員懲戒法及考績法,無剝奪校長職務身分之事由,強行剝奪,有違行政禁止恣意原則的違憲之嫌。一旦強行剝奪,更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安定性原則」。其次,以「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受新法影響的當事人給予保障,依舊法取得校長資格的現任校長的權益,並沒有在國教法第九條,關於校長遴選新修正條文中獲得考慮,違反社會正義原則。更遑論當法律不同,當事人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舊法保障自己的權益。王壁城不滿的指出,制度的變革就讓校長們的工作權一夕間出現變化,任誰也無法接受。
校長遴選會讓政治角力進入校園
撇開法律層面的質疑,就校長遴選的實際運作上,校長們也有一籮筐的疑惑。今年年初參加台北市教育局長遴選作業的王壁城就說,連參加教育局長遴選的候選人都會私下向他拉票,一旦校長遴選,以台灣現有的選舉文化,不得不令人憂心惡質選風進入校園,校園成為政治角力的場所,遴選制度可能產生出更多的政治校長;可預見的是,遴選前半年,參加遴選的校長就會無心辦校。如果不願意參加校長遴選、或是遴選不上校長的現職校長,目前國教法的規定是回任教師,但是校長們不願意回任教師且堅持反對。
因為目前國民中小學教師並未受到社會的肯定,社會上的評價是校長地位優於教師,與大學截然不同,這樣安排豈不讓校長降級失去尊嚴。其次,家長們希望國中小教師愈年輕愈好,以台北市現有一百三十七位校長,超過五十歲者高達七十七位,也讓校長面對「隨年齡增長而貶值」的殘酷考驗。再者,校長管理行政早已與教學工作脫節,恐怕也會影響教學品質,有些早年是鄉鎮長屆滿轉任校長者,根本沒有教師資格,如何回任?所以,回任教師的設計無異是逼校長提早退休。
校長換血教改就會成功嗎?
校長們還一再強調,國民中小學校長歷經教師、組長、主任到校長,不斷累積、重組與改造教學與行政的經驗,過程至少十五年以上,培訓一位校長,社會也投入了相當大的成本,這樣的教育資源隨意捨棄,是否就有助於教育改革,國民中小學現任校長全面換血,就能換得國民教育改革的成功嗎?至於,廣被社會批評的「萬年校長」現象,王壁城解釋說:「這是制度違失所致,不是校長之罪;況且,真正『萬年』的是教師,不是校長」。
校長們認為:除非先實施教師分級制度,讓校長回任最高級的教師,是比較合情合理的安排。陳寶山說,正因為校長自認為遴選制度傷害工作權,尤其是新制實施,無異是透過立法途徑,強迫年齡在四十五歲到五十五歲之間的現任國中小校長退休、轉業或失業,這種社會寶貴的教育資產的恣意浪費,顯現台灣社會是「無情無義」的政治現實。
「校長集體辭職」耳語四散
台北市教師會教師代表在五月七日的討論會上就直言,已經聽到「校長集體辭職」的耳語。雖然被出席的陳寶山校長立刻反駁,不讓教師團體隨意亂扣帽子。但是校長私下也說,其實,許多校長逐漸形成共識,一旦出爐的遴選辦法與相關配套措施,讓現任校長尊嚴盡失,是不排除「校長集體辭職」,這也是校長維護自己尊嚴的一種選擇。不只國小校長籌組協會站出來發言,台北市公私立國中校長也以聯誼會的非正式組織展開意見的整合,積極申請籌組協會當中。
台北市景興國中校長蘇明宗說,基本上國小與國中校長對校長遴選的訴求是一致的。他主張對現職校長的遴選,應該建立一套校長評鑑制度,根據評鑑結果再遴選出適當人選,不論認真或不認真的校長都攤在陽光底下檢查,就不會產生不公平或反向操作的擔憂。對新上任的校長就得建立在教師分級制度上,讓教師循序漸進的累積經驗,遴選者也才有客觀的標準選擇。立法院諸公在一個晚上包裹表決多項法案,讓國民教育法夾帶過關,沒料到校長遴選的殺傷力如此強大,經過校長們四處奔波說明、解釋,立法委員警覺到事態非同小可,就有兩個公聽會在五月十三日舉行;台北市議會三十位議員連署要求議會制定「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表達對校長遴選制度的看法與設計制度,使得台北市教育局也不太敢置市議會意見而不顧。
正因為校長們認為立法院開始關心,市議會又已經介入,自己工作權的維護在法律上又絕對站得住腳,因此,國中小校長們堅定的認為,只要打起官司,政府機關鐵定會輸,讓他們更堅定的相信今年暑假不會實施校長遴選。考量現實面的運作,教育部原本有意讓今年暑假任期屆滿的校長,可以有一至三年的緩衝期;不過,行政院法規會並不同意,從法律層面來看,今年一定要實施校長遴選,校長這一廂認為不會實施,教育主管機關卻不得不做,這一場教育新制的拔河戰火,在暑假以前會燃燒得愈來愈炙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