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好出租
二十年來,台灣房市問題層出不窮,台北最為嚴重,房價飆漲難降、租屋空間錯配、社會住宅不足、居住品質不佳,造成房客重重受限、住者頻繁搬遷、居住難民增長、減少就業機會與嚴重人口外移等現象。
住房商品化悲歌
綠園道華廈,位在中和與永和交界,地上九樓、共一百一十七戶,鄰近日常用品俱全的永安市場,以及號稱雙和之肺的四號公園。華廈生活機能佳的好條件,吸引北上就讀大學,畢業後從事金融業的林先生。他因此在一九九九年,以每坪十八萬元,買下約十一坪、總價一百九十萬元的套房,成為有屋一族。時光來到二○二一年,綠園道華廈每坪高達五十二.五萬,約十一坪的套房總價介於五百萬元至六百萬元間,房屋價格升高三倍。
二十年來,台灣基本工資與每人年所得增長幅度,遠不及房價的飆漲速度。每月基本工資,二○○一年為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二○二一年為兩萬四千元,增加五一.五%。平均每人年所得,二○○一年為四十萬一千九百四十六元,二○二一年為七十八萬八千二百五十七元,增加九六.一%。房價指數,二○○一年為九十八.一四七五,二○二一年為三百三十一.三八五,增長二三七.六%。
二十年來,台灣房市問題層出不窮,台北最為嚴重,房價飆漲難降、租屋空間錯配、社會住宅不足、居住品質不佳,造成房客重重受限、住者頻繁搬遷、居住難民增長、減少就業機會與嚴重人口外移等現象。二○二一年,房價所得比,全國約九倍,台北市近十六倍,遠高於世界銀行提出六倍以內的合理範圍。台北市三十年以上老屋約六十五萬戶,重建與更新速度緩慢,在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不時發生的台灣,顯得危機四伏。
台灣房屋稅率與銀行貸款利息偏低,提供投資者進出炒作與囤積空間。
投資者眼中,把一幢幢房屋變成房產商品,當作經濟生產要素一環。房子成為賺錢工具,而非居住場域。高房價讓安居成為一種奢求,扼殺城市生機,人們不再懷抱期待,漸漸遠離心碎的城市。年輕世代在立足點上不平等,剝奪其生存發展契機,世代正義更加難追尋。
安全、和平與尊嚴的適足住房權
住房攸關基本人權,而非金錢遊戲。住房權是一切社會生活根基,關照人的居住生活,保障「禁止住房歧視」「遷離正當程序」「適足住房權利」三大內涵。住房正義理想是讓人人具有合適的住宅區位、環境、空間、價位,能居住安心,以稅賦等政策工具達到住房公平,弱勢者能有住房保障,人人皆擁有一定品質與品味的住房尊嚴。
住房權相當受到國際人權公約重視,一九四八年《世界人權宣言》將住房權具體納入保障,其規定「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其本人與家屬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舉凡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及必要的社會服務;在遭遇失業、疾病、身障、寡居、衰老,或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一九六六年《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也明示「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四號一般性意見》指明適足住房權乃為人人均有安全、和平與尊嚴居住某處的權利。無論群體、年齡、收入等,人人都有權享受適當住房,不受到任何歧視。適足住房特徵為地點便於工作,取得費用合理,以及具有適足的安全、照明、通風、空間、居室、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