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高跟鞋好似權傾天下,她自信地蹬著高跟鞋,抬頭挺胸,像個女王般離開,當下,有那麼一秒,我想過要擁有那麼一雙高跟鞋。
生平第一次買眼影,是在結婚日之前,我跑到百貨公司一樓逛了兩圈,專櫃小姐們的妝看起來精雕細琢,深覺難以親近,最後相中一位妝畫得最順眼的櫃台小姐,走上前去說明我的來意:我快上禮堂了,我不會化妝,我需要一套工具,並且學會畫一個容易學又不會太濃豔的妝。然後那天,我買了生平第一盒眼影、得知粉底液的用法,還拒絕了好心的專櫃小姐建議應該一併採購的蜜粉、隔離霜。
我甚至記筆記,來確定不會搞錯專櫃小姐教我的四個步驟,結婚的那個早上,我大致照著當時的指示完成步驟,順利自理了新娘妝,還自覺應該有做專櫃小姐的潛力。那盒眼影迄今還在,因為相信日後應該還會派得上用場,事後又追買了一罐卸妝油,卻因用不到幾回,如今早過保存期限。
話說當年雖然很省事(當然也很省錢)地完成了不穿白紗禮服、不拍結婚照,除了生平第一盒眼影、自理的新娘妝,還外加一雙六吋高跟鞋。
然而,婚禮之後,整理結婚當天的照片,我必須承認,那張上了色的臉,確實比平常日的時候顯得有精神多了,但是再進一步仔細看,眉毛是一邊粗一邊細,頭髮則捲捲塌塌地垂在肩膀上,仔細端詳,心頭不禁冒出:頭髮應該撥鬆一點吧、眉毛描對稱一點吧;後悔的程度,還包括了自責:怎麼不懂得去買一件束腹來掩飾一下腰部的一圈肥肉呢,居然相信自己整場婚禮會記得挺胸深呼吸。
有一次,一位好友來電揪團參加百貨公司周年慶買化妝品,我向來樂於參加這種盛會,成為羊群的一員,只是,早上趕上班,晚上趕睡覺,得意參團撿到的精華液,照例搽不到幾回,只在三五好友在一起感嘆皮皺臉垮後,才想到家裡那瓶精華液可能是搶救臉皮的萬靈丹。因此下了一個結論,可以放棄花錢在化妝保養上。
像我這類的懶鬼不少,大部分的懶鬼並不會拒絕能改善臉皮的好事,我甚至異想天開,化妝品公司可以為我這種人設計小容量的產品,我應該會成為愛用者。
比起來,願意花在買鞋的錢,比化妝品就多出很多。
腳掌有慣性抽筋、扭傷的毛病,所以買鞋絕對恪遵合適好穿為第一原則。怪的是一雙舒服好走又好看的鞋,可遇卻不可求,不是楦頭太淺,就是後跟太淺,要不然就是打著健康好走的名義,但是式樣稍嫌保守沉悶了一點。
曾經趁著某牌的家庭特賣日時,用三折、四折買了兩雙豆豆鞋,並且物盡其用地每天都穿,不到兩年光景,腳底的豆豆磨平了,眼看著又得汰舊換新;也許有人跟電影「偷穿高跟鞋」裡的姊姊一樣,一牆櫃的鞋子,是夢幻、愛情、秘密的投射,為供自我對話、收藏觀賞之用;至於我結婚那天穿的那雙、勉強可列入高跟鞋行列的六吋鞋,花了一個下午穿梭在百貨公司耐心試穿,就為了確保不會成為絆跤新娘,婚禮之後迄今,那雙高跟鞋孤獨地存在鞋櫃,不見天日。
對於高跟鞋,則向來報之以憧憬與敬意,認為穿高跟鞋如履平地,是武功高強的俠女才有的本事,儘管足下擁有閃耀迷人的鞋面設計,配著漂亮的腳背弧線,走起路來顯得婀娜多姿;不過,若沒練過踩高蹺,不善控制腳掌乾坤,無法變成名媛淑女或是電影「慾望城市」的凱莉,反而像是拖著腳鐐,膝蓋無法打直,還不如就安分一點,蹬著最適當的高度,換得一個自在地趴趴走。
但我一直記得曾在一場飯局結束時,大家酒足飯飽各自要穿鞋子回家,看到一位大學教授雙腳套進一雙BALLY的高跟鞋,那雙高跟鞋至少有九公分高,在一排矮跟鞋堆裡顯得無比突出,何況鞋子還是穿在一位打扮俐落容貌年輕的女教授腳上。只記得當時她順口說,高跟鞋是女人才有的特權,穿著高跟鞋好似權傾天下,說完後他自信地蹬著高跟鞋,抬頭挺胸,像個女王般離開;當下,有那麼一秒,我想過要擁有那麼一雙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