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相撲當成蠻力競賽是大錯特錯的觀念。力士講究心理戰、情報戰術,是完完全全的腦部競賽。
相撲可說是人類最特別的運動之一。
這個被視為日本國技的特殊運動,在去年八月時,日本橫綱朝青龍、白鵬等四十多位當今最紅的相撲力士團來台獻技,曾颳起一陣旋風,讓台灣民眾有機會近距離領略相撲運動的力與美。
相撲的選手稱為力士,不分體重量級,而力士比賽相撲的場所稱為土俵(dohyo),是一個直徑四.五五公尺的圓形土墩。它的規則十分簡單,只有兩個重點,第一是身體的任何部分先碰觸場外地面者為輸;第二是在土俵內除了腳掌外的身體任何部分先觸地者為輸。因此,力士必須在瞬間爆發出力量將對方推出,或是借力使力將對方力士向左右兩邊拖倒,甚至亦可跳開讓對方力士撲空摔倒或衝出土俵,所以相撲是一種在起身前撲的一剎那間就決定一切的運動。
可見,相撲力士光有力量並不見得能取勝,身材較高者亦不能保證會贏,體重較重者也未必有優勢。過去曾有體重二八二公斤的「小錦」與九十八公斤的「舞之海」(小錦、舞之海皆為相撲選手)比賽的例子,結果體重較輕的「舞之海」常使「小錦」撲倒在地而獲勝。
在比賽期間,通常相撲力士在前一晚即不斷觀看對手先前比賽的錄影帶,找出對方的習慣性動作與破綻,並模擬應戰的對策與招式。因此,相撲力士必須有靈活的頭腦、瞬間判斷的反應,講究心理戰、情報戰等各種戰術與配速,完全是高度的頭腦競賽。因此,用「大胐(台語,胖子)呆」看相撲力士完全是錯誤的觀念。
由於相撲力士在接觸的一瞬間便可決定勝負,因此相撲講究的是心、技、體三者合而為一,徒有體能在相撲運動根本無法出頭。同時,因為相撲是雙方以平均近二百公斤的體重,再加上百公尺起跑般的重力加速度,所產生的撞擊力平均超過一千五百磅,等於是前重量級拳王穆罕默德.阿里一拳力道的兩倍半,因此稱得上是很激烈的運動。
有鑑於此,相撲在規則當中即設下許多為了保護力士身體的規定。如比賽的穿著規定力士不准穿著腰帶( mawashi) 以外的衣服,受傷者的繃帶雖被允許,但禁用金屬扣環,連戒指、手錶都不能戴,以免對相撲力士造成傷害。
為了保護力士的身體,一旦踏上土俵,力士必須完全服從裁判(行司)的指示,因此相撲可以說是「始於禮也終於禮」的運動。
在日本人的觀念中,撒鹽可以驅邪,所以力士在入土俵時會撒些鹽在土俵上。力士在土俵上撒鹽有兩層意義,一說是為驅邪,祈神保佑免於受傷。另一說是認為鹽可以消毒,撒鹽在土俵上,即使比賽受傷,事前也已做好防護措施。在大相撲比賽期間,每日用鹽量幾達四十五公斤。
雖然說體重並非決定輸贏的關鍵,但由於相撲比賽的撞擊力甚大,體重較輕者在撞擊時十分不利,且在雙方僵持不下而筋疲力竭時,體重較重的一方還可以身體壓倒對方,所以相撲力士都設法在不影響體能的情況下增加體重。但如此龐大的身軀,絕非一般人能負荷,須具備天生特殊的身高、骨架、肌肉強度和反應能力等。正因為相撲力士具有天賦賜予的特殊能力,所以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超人」,或者說是「上帝的選民」。
相撲力士除須具備特異功能之外,還需要超乎常人的毅力。他們常必須揮汗如雨地在酷寒煩熱的場地上,枯燥無味地反覆練習同一動作,如果沒有堅毅的精神力,根本無法做到。說來或許不易相信,但平均體重近二百公斤的相撲力士,每天還須為增強體力而拖著龐大的身軀跑步與健身。同時,相撲是一種學徒制的運動,因此學弟要清理場地整理房間,還要為學長煮飯、洗衣、洗澡,甚至要為腰圍過粗以至於兩手無法伸及臀部的學長處理如廁後的「善後問題」。
相撲力士在球場上華麗的表現背後,還須自我承擔日後各種運動傷害。由於相撲選手每日須承受兩百公斤的對手以跑百米的速度全力衝撞,等於一天被小貨車猛撞數百次,雖可靠著渾身脂肪形成的肉浪解消部分的撞擊力,但其內臟、膝蓋、關節、筋肉均因長年損傷而享年不祚。平時還須承受渾身上下一、二百公斤脂肪所造成的心臟負擔,與因身體過度肥大所衍生各種生活上的不便,無怪乎相撲力士在日本地位崇隆,普遍獲得日本民眾敬重,走在路上還會有民眾躬身禮敬。
李 介
一九六三年生,台南麻豆人。喜愛運動成癡,常徹夜觀戰不眠不休,擅寫體壇評論,大學期間因參加數項校隊而幾無暇上課,被戲稱為台大體育系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