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從來沒聽過饒舌嘻哈天王阿姆的歌,卻也早已耳聞阿姆老愛在舞台上當眾脫褲子的叛逆,本來以為這不過是譁眾取寵,不過等我看過阿姆主演的電影《街頭痞子》,終於了解阿姆所代表的憤怒深度,並正式見識了即興嘻哈樂「比武打擂台」的趣味。
同樣以青少年成長的疑惑與憂鬱為題,《街頭痞子》與《布蘭妮要怎樣》何者有「深度」可能見仁見智,不過《街頭痞子》確實以比較陰鬱黑暗的基調呈現病態社會貧窮族群的重重困境與種種不爽,特別是這種窮困破敗下層階級的憤怒,在以往可能都由黑人電影來發洩(所以黑人電影在美國向來有基本盤,不過到台灣大多虧慘)。沒想到這次卻是由看似棉花泡泡糖的白人小子代言控訴,而且表達的方式還是認知中黑人最擅長的饒舌嘻哈樂,這當然充滿對比震撼。
當然流行音樂迷其實都清楚阿姆本來就是饒舌嘻哈樂壇的少數白人,所以阿姆在《街頭痞子》扮演一個黑人社區長大的白人小孩,藉由音樂作為抗爭武器尋求身分認同,如此來看片子會跨族群、跨膚色受到喜愛,其實很符合他的身分形象。
而我是真的對阿姆的精采演技感到意外,至少看他低著頭露出憂鬱神情或跟扮演老媽的金貝辛格大聲吼來吼去,都會讓人認同他真的是苦過來的小孩;不過我真正驚歎的部分,則是劇中竟把饒舌嘻哈辦成五燈獎式急智歌王(劇中將之翻譯為「嗆聲」)擂台賽,看誰的即興填詞能煽動觀眾贏得最多喝采就成為音樂霸主,這種以言語宣洩對生活不滿,或者以俚語玩笑彼此糗事,乃至於用黑話吐槽羞辱對方,確實讓我好好認識嘻哈與饒舌的重要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