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些人,對清代總有一種複雜的情感阻隔。記得很小時候,歷史老師講到「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時,眼含淚花,這是清代的開始;而講到「火燒圓明園」、「戊戌變法」時又有淚花了,這是清代的尾聲。年邁的老師一哭,孩子們也跟著哭。清代的歷史,是小學中唯一用眼淚浸潤的課程。從小種下的怨恨,很難化解得開。
老人的眼淚和孩子的眼淚拌和在一起,使這種歷史情緒有了一種最世俗的力量。……於是,在閃閃淚光中,我們懂得了什麼是漢奸、什麼是賣國賊、什麼是民族大義、什麼是氣節。我們似乎也知道了中國之所以落後於世界列強,關鍵就在於清代。
余秋雨《山居筆記——一個王朝的背影》
日前在香港,蘇富比和佳士得兩大拍賣公司舉行骨董拍賣會,拍賣品包括四件一百四十年前英法聯軍從北京圓明園中掠奪得來的文物,造成場外強烈抗爭,場內熱烈競標的景象,甚至引發北京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之間誰主事的「一國兩制」問題。最終,由中國國家副總理李嵐清拍板決定,「不設底線、不惜一切買回國寶,並撥出專款參加競標」,並由大陸軍方保利集團出手以高價購回三件圓明園國寶收場。
然而,事情還未結束。代表北京保利集團在香港拍賣場上高價奪回三件圓明園國寶級文物的易蘇昊,在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措詞強烈地指責台灣買家——寒舍,在拍賣場上涉嫌托價,使保利集團多花了九百萬港元的所為令他不快。他表示,有人只向錢看,「將錢看得比『民族大義』還要重,遠不如香港人」。而台灣寒舍股份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定乾則說,這其中有誤會,並且亦堅詞回應,易蘇昊沒有資格批評他不顧民族大義,他說,如果不是他十多年前把幾件銅首國寶從外國買回來,再賣給其他台灣買家,這些銅首國寶恐怕已被外國博物館買去。
顯然,這整個事件已提升到「民族大義」的高度
一件商業拍賣行為,演變至大陸官方從事前「威脅」到事後「恫嚇」(中國國家文物局表示,這兩家拍賣行均屬英資,目前分別在中國北京和上海設有辦事處,本欲進一步拓展在中國的業務,但經過此次事件,這兩家拍賣行在華開展業務的計畫將會受到影響),其實一切是其來有自的。
國勢衰弱 國寶四散
據不完全統計,在四十七個國家的兩百多個博物館中,中國文物不下百萬件。僅就繪畫而言,美國大都會博物館所藏中國繪畫最多,大英博物館所藏中國繪畫最精,顧愷之《女史箴圖》的最早摹本就在此處。而瓷器,則以收藏亞洲藝術品著稱的法國吉美博物館的收藏最佳,館裡的瓷器從中國最早的原始瓷一直到明清的青花、五彩瓷,各個朝代各大窯的名品應有盡有,且多為精品。
早在一八四○年,入侵中國的列強就已經把中國的文物列為文化侵略的重要內容。一九○○年,八國列強洗劫了包括《四庫全書》、《永樂大典》在內的宮廷收藏的珍貴文物和古籍。北京「自元明以來之積蓄,上自典章文物,下至國寶奇珍,掃地遂盡」。
辛亥革命後,內憂外患,各地盜掘成風,文物精品如潮水般湧出中國國門。一九二二年,末代皇帝溥儀,將六大箱共計一千兩百餘件書畫精品盜運出宮,經變賣、哄搶,絕大部分已流失海外。一九二八年,清東陵乾隆和慈禧太后陵寢被軍閥孫殿英率部盜掘,墓中所聚之瑰寶絕大部分因被孫殿英用於購買軍火而散佚異域他鄉。這一頁又一頁的文物散軼史,伴隨著中國百年來揮之不去的歷史記憶,宛如冤孽般地存在!
此次在香港拍賣的四件文物分別是:乾隆圓明園大水法十二生肖之一,青銅猴首;大水法十二生肖之一,青銅牛首;大水法十二生肖之一,青銅虎首;乾隆款描粉彩鏤雕六方套瓶。這些文物是英法聯軍入侵北京,火燒圓明園之時被掠奪的。「火燒圓明園」是中國近代史恥辱的一頁。一八三○年十月,英國、法國為迫使清廷簽訂割地賠款的「天津條約」,出動英法聯軍在圓明園進行了一次「史無前例」的侵略和破壞。據記載,當時大火焚燒三日三夜,全園盡付一炬,而園中大批珍貴文物寶藏更被洗劫一空,一座名園頓時成為廢墟。
拍賣不只是商業 關乎國恥
在民族主義高於一切的中國,每一個中國公民,想起帝國主義發動侵華戰爭,便咬牙切齒。「是可忍、孰不可忍」,蘇富比與佳士得此番十分「不識趣」,想將此次拍賣說成是「商業活動」。這對中國政府而言怎能只算是「商業活動」?尤其拍賣舉行的地點又正是在被英國殖民了一百五十多年的香港,此舉無異是在中國的歷史傷痕上撒鹽,這也難怪中國政府氣急敗壞地警告威脅在先,不惜重金「奪寶」在後了。
事實上,近年來中國大陸在文物資產保護法中,已經發展出十分周密的法令與相關刑罰。政府將文物分級登記,不同等級的文物出國或展出,各有不同等級的求與限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件中國評為「一級國寶」的五代大理石人形浮雕,在紐約佳士得拍賣行進行拍賣,中國國家文物局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其為一九九四年在河北省曲陽縣一處古墓中被盜走,經國際刑警向美國政府提出停止拍賣及索回物品的要求。結果,紐約地區聯邦法院裁決,中國政府勝訴,拍賣品被沒收,並歸還原主中國。
根據國際公約《海牙公約》中「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議定書」的規定,明訂締約國承諾在敵對行動終止時,向先前被占領的主管當局歸還處於在其領土內的文化財產。德國和俄國互相交還這些戰爭中搶得的文物,便是執行公約、體現文明風範的例子。按照一九七○年的「國際文物公約」,凡在戰爭中被掠走的文物,在被掠奪一方提出要求和證明後,必須予以歸還。
但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律師則表示,中國政府要循法律途徑追回百多年前因戰爭而失落的國寶並非易事,尤其是當現有物主乃私人收藏家而非政府。他指理論上偷來的東西屬賊贓,但這類歷史問題牽涉複雜法律問題,一般多只能透過國與國之間的協商去解決。
中共追討國寶的三目的
按照中國國家文物局的說法,此番高調追討「國寶」,反對將之拍賣,有三層含義:一是使各國人士知道這是賊贓,將來轉售將十分麻煩,從而減低被掠的國寶在拍賣行流通,最後壓低這些國寶的叫價;二是即使有人買得此國寶,國家文物局也可以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其把國寶運出香港;三是國家文物局將會透過此事喚起國際輿論的注意,向英國展開交涉,追討現在擺放在英國博物館的中國國寶級文物。
反觀台灣,目前雖有文物資產保護法,卻形同虛設。國立歷史博物館館長黃光男表示,史博館早自兩年多前就開始推動古物分級法規的設定,但到今天,卻還在「研擬」的階段。就算真的推動了分級法規,專業的鑑定人員在哪裡?收藏家又是否願意配合?
文物,在民族的集體潛意識裡,某種程度上它等同於歷史記憶,是人類文明賴以傳承、延續的重要資產。未來政府的立法、執法單位的配合,與博物館、收藏家之間的互動,將是兩岸三地政府重要的課題。否則,後代子孫將連「一個王朝的背影」都無緣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