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別哭》是一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這個發生在一九九三年,因為憤怒、憎恨,加上恐同性戀心理所導致的強姦殺人事件,兩年前就已被拍成紀錄片《布蘭登?提娜?》( The Brandon Teena Story ), 並在一九九八年金馬國際影展做過放映。
在紀錄片版的《布蘭登?提娜?》,藉由訪問布蘭登約會過的女孩、家人、警方,甚至強暴殺害他的兇手,犀利地呈現存在於社會的偏見與殘暴,在讚美他是個「最完美的男人」同時,「我們不能忍受欺騙」竟然成了他死有餘辜的理由!教條且幾近法西斯的人性觀,透過這些當事人非戲劇性的口吻誠實道出時,這個貌似開放文明的世界骨子裡的封閉與保守,其實根深柢固得驚人。就連警方也一樣,布蘭登在遭到強姦後,非但沒獲得協助,警方的問訊更是一再傷害他的自尊而且接近扒糞(好奇且強迫性地要他回答是哪個洞被插),更誇張的是警方沒有立即逮捕兇手,而讓他們好整以暇地在一周後,槍殺了布蘭登及無辜的友人。
如果說紀錄片在強調人權的慘遭凌遲以及呈現偏見的恐怖還自以為是,劇情版的《男孩別哭》則透過表達手法及美學的不同,而得以詮釋布蘭登作為一個男孩的情感特質與他內心的掙扎。他的細膩與周遭男性的粗魯,形成強烈的對比,諷刺的是他所擁有的完美條件皆囿於其身體器官的構造而遭到抹殺。人類的秩序、規條雖然造就了外在文明的進步與社會輪廓,但在強烈排他心理作祟下形成的迫害與打壓,卻成為更可怕的暴力,因為它可以假正義之名而將所有他者視為異端布蘭登只是個想追求愛情的年輕小伙子,他沒脅迫人、沒強暴人,卻遭到強暴與謀殺的懲罰,而這個社會竟然可以用「誰叫他騙人?不當個規規矩矩的女孩?」來減低他被殺的不義性,而忘了是什麼樣的社會逼使他必須如此痛苦地扮裝出現,還不許他追求自我!
新銳導演金柏莉皮爾斯的優點不在大剌剌地控訴,而是藉由一樁感情故事的衍生與壓迫,讓觀者自然感受到其中的殘暴與不幸。這也讓主演布蘭登的年輕女星希拉蕊史旺除了挑戰高難度的演技之外,還有相當的情感層次得以發揮,而她的表現可謂深入神髓,不管奧斯卡的投票會員們能否接受這個題材而公平地肯定她,她的成績絕對值得喝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