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不正常者所犯罪行,不應受到懲處。」
「身心有缺損者所犯罪行,應予減刑。」
這就是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條》的內容,也是以《失樂園》再度聲名大噪的日本青壯導演森田芳光,另一部足以引發爭議的作品所要探討的題旨。
這個計畫不僅要報復殺人但無罪的兇手,更要刺殺這條法令的正義性。首先,他拋棄了自己的一切,借用一個已死之人的身分,代替他生活,然後找人扮演自己,之後他殺了恨之入骨的仇人,再偽裝成一個多重人格的精神分裂者,好讓法庭無法判他的謀殺有罪。偏偏一個測試他是否真正人格分裂的心理醫生的女助手發現了蹊蹺,於是鍥而不捨地與他鬥智,並企圖找出事實癥結,最後終於真相大白。
據說本片的構想來自於一樁真實案例,一九九七年日本神戶一名十三歲的中學生砍掉九歲男童的頭顱,在法庭上,這條刑法就曾被引用。隨著愈來愈多不尋常殺人案件的發生,以及這條法律是否被有心人濫用的疑義,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條也成為廣受爭議的一則人權法條。
這部電影顯然就針對這個爭議而來,電影詰問觀眾:一條保障被告人權的法令,會不會反過頭來侵犯了被害的人權?森田芳光給的答案似乎十分肯定,因為他凸顯了被害者家屬的椎心刺痛有一大部分是來自兇手的逍遙法外,更有甚者是最後他還讓表面上已經治癒的兇手殺了自己懷孕的妻子,而讓殺了他復仇的男主角,更容易贏得觀眾的同情。就詮釋的角度來看,這部電影可能會有點問題,就如同「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顧玉珍對本片做的評論:本片討論的前提是將被告與受害者家屬的人權對立,落入傳統以眼還眼式的「應報主義」窠臼,才會認定保障被告的人權就是對受害者權益的侵害。
確實,以死亡或報復作為人權伸張的補償與救贖,是有問題的;森田芳光在訴諸懸疑及煽情時,不免有主導觀眾傾向單面思考與情緒化認同的嫌疑。不過他所提出的疑義,的確值得深思;因為人的複雜性,往往超出法條的定義,制法以保護人與玩法以侵害人,可能只在一線之隔。
駭人的是主角的復仇心切,到了拿自己當武器的偏執地步,讓我們看到恨意的悲劇下場。相較之下,與他角力較勁的女助手,反而從偵辦中逐漸走出當年眼見父親犯罪、自殺的陰影,而形成對比。可惜這部分似乎不像他在處理男主角家庭的崩解與復仇心理來得深刻,不過仍不失為一部值得觀賞的電影。只不過請不要輕易掉入了以暴治暴的認同窠臼,才不會降低了省思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