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也是對家人的一種愛!有名護理師網友發文表示,曾照顧一名90多歲的長期臥床的阿公,身上有3、4個第4期壓瘡,深到用手就快要能摸到骨頭,「肉就直接在人體上壞死腐爛,能想像這種有多痛嗎?」,但家屬連壓瘡怎麼來的都不知道,平時就是看護在照顧,建議家屬放手,卻不肯答應。
「我是護理師,我有話想說」,網友在《Dcard》PO貼出壓瘡的示意照片表示,「這是長在人的骶骨上的一個第4期壓瘡,深到快可以用手赤裸裸摸到人骨的那種喔!」形成的原因,是因為病人長期躺同一個姿勢,皮膚組織被壓到沒有足夠血液流動,肉就直接在人體上壞死腐爛,「能想像這種有多痛嗎?」
網友表示,每一次換藥的時候根本是折磨,每8小時至少換一次,敷料髒了濕透了又換一次,「一個90幾快100的老人家身上可以有3、4個這樣洞」。
她也質疑,「有時候真的不懂家屬,到底是怎麼把一個人用成這樣」,家屬都說有請看護,從來沒有關心過爸媽的狀況,只會做口頭孝子。直到爸媽臨終身體要關機了,「送到加護病房才在那邊死不放手,只能靠呼吸器勉強在維生,請問都不會心疼自己爸爸媽媽嗎。」
網友感嘆,輕輕一個小割傷都痛到不行了,更何況他們身上那麼多個洞,只靠呼吸器維生,人都沒有意識了,躺在床上一點反應都沒有,只是吊著一條命而已,人已經不算活著了 這樣躺著真的有意義嗎?
網友說,可以同理各位面對家屬將要離去,都會感覺非常不捨、不想放手。但也請大家多多想一下父母的處境,「放手,不代表是你害死家人」,只是可以讓家人少承受一些接受無效醫療的痛苦。
三步驟健保卡可註記DNR
網友表示,如果家人有自己先簽DNR,希望可以尊重病人的想法;如果醫護人員跟你提起DNR或撤維生,都是經過很深入謹慎的評估,絕對不會隨便的亂提起要放棄,「有時候放手也是對家人的一種愛」。
根據衛福部網站,台灣自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的權利,並且可將此意願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當病患面臨疾病末期階段時,醫師便可以透過健保卡得知預立的意願,並與家屬溝通提供病患安寧療護服務。
如何在健保卡註記DNR?第一步,向各醫院的服務台索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照顧協會、安寧照顧基金會的網頁列印表格。第二步,填妥意願書。第三步,將正本送回索取醫院,或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以辦理健保卡意願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