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都有失眠的困擾,慢性失眠比例在50歲後更是明顯增加。服用鎮靜安眠藥物治療時,應遵守醫師指示,若長期不當服用安眠藥,恐增加跌倒、骨折、記憶力衰退、反應下降等問題。
根據臺灣睡眠醫學學會在2017年的統計分析資料顯示,在臺灣平均每10個人,就有1人有失眠的困擾,慢性失眠的盛行率為11.3%。
經過交叉對比的結果發現,在女性、超過50歲長輩這兩個群族上,失眠的比例都較10年前高。以下兩個年齡區間的慢性失眠比例,更是明顯高於整體的平均值。
50~59歲:16.7%
60~69歲:22.7%
另外,在2015年,食藥署公佈102年的統計資料發現,65歲以上269萬高齡族群人口中,約有109萬人曾因失眠問題,而服用鎮靜安眠藥,盛行率約40%。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民眾沒有依照醫師指示,擅自增減藥物的使用量,甚至自行購買未經醫師處方的鎮靜安眠藥,引起許多問題。
長期不當使用鎮靜安眠藥,容易出現以下情況:
1. 藥物依賴性
2. 記憶力減退
3. 反應力下降
服用鎮靜安眠藥
最常做錯的5件事
1. 吃安眠藥沒有配開水
有些民眾會配茶、酒、咖啡或其他飲料,這些都是不合適的,應該配白開水。
2. 吃藥後還在滑手機
應該依照指示,在正確時間服藥。如果是睡前服用的藥物,就寢前15~30分鐘就要吃藥,並且立即上床睡覺,不要再從事其他活動,如:滑手機、看書、處理其他事務等。
3. 自己決定增減藥量
應該按照醫師開立的劑量服用,不能因為藥效不夠,而自行加量,或擔心有副作用,而自行減量。
4. 自行決定突然停藥
在接受治療服藥的期間,醫師會依情況調整用藥;若想要停藥,應該先與醫師討論,以漸進式減量的方式停藥,不可自行任意停藥,否則突然停藥可能會出現焦慮、抽搐、反彈性失眠等症狀。
5. 把沒吃完的藥送人
鎮靜安眠藥是屬於第三、四級管制藥品,在醫師處方是合法使用,但若將未服用完的鎮靜安眠藥,「贈送」或「販賣」給他人,則會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是違法行為。
除此之外,醫師提醒,服用鎮靜安眠藥期間,一定要告知醫師是否還有其他正在服用的藥品,以減少鎮靜安眠藥混用的情況,而增加跌倒或骨折的風險。
有失眠困擾的民眾,除了在醫師處方下正確服藥之外,還是要找出失眠的真正原因,加以改善。以下因素都可能影響睡眠品質,應多加注意:
1. 抽菸
2. 過量喝茶、咖啡、吃大餐、辛辣食物
3. 睡前滑手機
4. 焦慮、呼吸中止、夜間頻尿或酒癮
5. 受到其他藥物的影響,如:利尿劑、類固醇、治療氣喘藥物、抗憂鬱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