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長久以來對民眾健康造成巨大傷害,若能及早發現、進行治療,對病況能有極大的幫助。台灣常見的癌症中,有四種可利用篩檢工具早期發現,分別是大腸癌、口腔癌、乳癌和子宮頸癌。
國健署針對身體健康、且沒有任何癌症症狀的民眾推行「四癌篩檢」服務,平均一年可找出超過一萬名已經罹癌但自己還沒發現的人、以及發現超過5萬名有異常狀況如大腸息肉、口腔內紅斑、子宮頸細胞高度病變等的民眾,並協助早期治療與處理。
太早或太頻繁的篩檢 可能產生不必要的傷害
雖然早期篩檢效果良好,但並不是越早或越常進行篩檢就會比較好!太早或太頻繁的癌症篩檢,會產生不必要的困擾或傷害。
以乳癌來說,根據實證,最有效的篩檢工具為「乳房X光攝影」,45-69歲婦女每1-3年1次乳房攝影可以有效降低乳癌的死亡率達21-34%。我國已將篩檢開始年齡提前到45歲,而且對有乳癌家族史(指祖母、外婆、母親、女兒、姊妹曾有人罹患乳癌)的婦女則提前到40歲即開始。
不過,如果再過度下降篩檢年齡,可能會找出不須處理、也不會影響健康的問題,反而增加不必要的輻射量及增加心裡的恐懼等;另外,雖然有人建議把篩檢工具改成乳房超音波,但此方式發現早期乳癌的機率較低。
若以大腸癌篩檢為例,雖然有民眾建議再提早篩檢年齡,但台灣大腸癌個案平均發生年齡為66歲,其中50歲以上者佔所有大腸癌人數近9成,因此,免疫糞便潛血檢查仍以50至74歲為主要篩檢對象。
另外,大腸鏡雖也是很好的篩檢工具,但因為腸鏡具侵入性,且檢查前一天要服用瀉藥跟大量的水清腸道;而糞便潛血檢查完全不須限制飲食或灌腸,對民眾較為方便,也能在發現有潛血後才做大腸鏡。
國健署長王英偉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應定期接受政府提供的四癌篩檢,並跟著政府建議的步調接受篩檢。若下次定期檢查前發現異狀,則應儘速就醫,保障自己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