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是臺灣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也是近幾年慢性法定傳染病中,病例數最多的疾病。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2016年台灣每十萬人口的發生率是43.9人,中國64人、南韓是77人、日本16人、新加坡51人、馬來西亞92人。
與鄰近國家相比,台灣的結核病發生率不算太高,但在擁擠及人口高齡化的城市,仍需要配合早期篩檢、早期發現及配合預防性治療,才能有效杜絕傳染源。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陳少卿科長提醒,結核病主要的傳染途徑為藉由飛沫或空氣傳染,結核病患者在吐痰、咳嗽、講話、唱歌或大笑時,會產生約1至5μm大小、帶有結核桿菌的飛沫,若不小心吸入患者產生的飛沫,就有可能感染。
不過,感染者通常不會立即產生症狀,此時稱為潛伏結核感染(Latent Tuberculosis Infection, LTBI),終其一生約有5~10%的機會發病,且在感染後兩年內的發病機率較高。
預防結核病可從「環境通風」、「早期篩檢」和「預防性治療」等三大面向著手:
1.環境通風
臺灣地處亞熱帶,尤其高樓大廈林立的都市,夏冬兩季為保持室內恆溫,門窗緊閉,如果空氣中含有結核菌的飛沫或懸浮粒子,就提供了結核病傳染的環境。
因此,應養成隨時開啟窗戶的習慣,保持環境通風,也可利用風扇協助新鮮空氣流通。若為無法自然通風的密閉空間,使用空調系統時,應注意室內、室外的空氣循環。另外,室內人與人的座位應間隔至少一個人寬,避免過度擁擠。
2.早期篩檢
定時進行胸部X光檢查,或留意結核病早期症狀,平時以「七分篩檢法」進行症狀監測:咳嗽兩週2分,有痰2分,胸痛1分,沒有食慾1分,體重減輕1分,當上述症狀達5分以上,建議趕快就醫檢查並配戴口罩。結核病正常服藥6至9個月就可治癒,不需過度驚慌。
3.預防性治療
對於潛伏結核感染者,以預防性投藥減低未來發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