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法律系首創五年學制與英美法課程的必修,奠定了學生的法學基礎,加上豐富多元的社團活動,讓學生們在學習法律之餘,也能模擬律師工作,實際感受開庭氛圍。
一九八○年,東吳大學設立法律服務社,固定在周六下午免費為民眾解決法律問題,由學生與民眾接觸、了解案件的內容,然後整理給專業的義務律師,在律師給予意見、解答後,由學生向當事人轉達律師的專業意見。參加的社員除了大學生外,還有研究生在一旁輔佐,既能顧及專業,又能讓學生面對真實的法律問題。為了避免利益關係,所以律師不直接與當事人接觸,民眾前來諮詢的問題五花八門,學生能因此熟悉不同個案的處理方式。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林三欽教授說:「服務熱忱是成為法律人的首要特質,法服能讓學生輕鬆體驗律師生活。」
課程設計 兼顧「質」與「量」
位在城中校區的東吳是全台首先實施五年學制的法律系所,學生必須要修習一八○個學分才能畢業,相較於台大法律的一五○個學分、政大法律的一二八個學分,林三欽不諱言:「相對於其他學校或科系,念東吳法律是需要花大量的時間,整天泡在圖書館裡是很正常的。」
很多高中生進入大學後,嚮往自由不受拘束的玩樂生活,而在東吳法律裡,學生一旦玩得太超過,就得付出重修的代價。東吳不只重「量」還重「質」,必修的英美法課程是第二個特色。
法律體系分為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大部分的大學都較偏重大陸法系,將英美法課程列為選修,但東吳卻「特立獨行」。由於英美法課程較強調原文案例的研讀,每年至少一門的必修課程,讓東吳人維持一定的英語能力,大幅提高了就業競爭力,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律師事務所有「非東吳不用」的潛規則了。
「我在東吳念英美法時,心中充滿怨恨,考上台大法研所後,才發現以前在東吳覺得很蹩腳的學習,都變成了我優於其他人的技能。」從東吳畢業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李念祖律師曾在一次演講中表示,以前在台大法研所討論全程使用英文的「傑賽普辯論賽」人選時,大家不假思索就推派李念祖出賽,「只因為東吳畢業的英文比較好。」
實用顯學 利用研討會結合社會實務
二十多年前從東吳畢業、現任東吳法律學系副教授的余啟民認為,「英美法課程雖然加重了學習負擔,但畢業後,很容易就能從同儕中脫穎而出。」尤其近年來,跨國的法律問題頻傳,東吳畢業的校友也因此備受重用。
東吳每一學年兩百多位老師共同開設的三百多門課程,是全國系所之冠,「法律並不是單純的記憶法條,是要結合社會實務,進而觀察、思考,甚至是批判。基本上,如果用課堂的時間來做Case Study是不夠的。」
東吳藉由研討會來補足課堂時間教學的不足,針對時事進行探討,如蘋果與三星的專利案件、先前備受爭論的複製基因事件等,不僅增加教授與學生切磋的機會,學生的求知欲也大幅增加,更養成批判的能力。「對於同學在法律期刊論文上的表現優異,我們並不感到訝異。」林三欽驕傲地說。
攤開去年律師與司法官的榜單,東吳學生的司法官上榜比率高達一四.一%、律師上榜比率也有一二.三%。但隨著律師錄取人數的增加,即使有律師執照的人也可能會失業,「『律師』已經變成就職的證照,學生可以拿著執照去從事他認為有興趣的工作,不再局限於律師工作了。」余啟民表示。
據統計,台灣高科技公司的法務主管中,東吳法律畢業的校友就占了八○%。林三欽認為,「念法律不太需要擔心出路,這是很實用的顯學。而且受過法學專業洗禮的人,思考邏輯清楚、做事精準明確,都能很快地適應且融入不同的就業環境。」
東吳大學
成立時間:1954年
校長:潘維大
學院: 法學院、商學院、理學院、人文社會學院、外國語文學院
特色科系: 法律學系、會計學系、日本語文學系
在校學生:12799人
生師比: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