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著「一樣的奉獻,不一樣的待遇」、「公私一字之差,待遇天壤之別」的抗議招牌,一月九日早上,上千名私校教師集結在台北市立師範學院的操場上,高喊「立法保障工作尊嚴」,要求教育部立法保障他們的退撫制度比照公立學校教師,由政府提撥退撫基金,讓他們也有權選擇領月退俸。而教育部長楊朝鮮的允諾終於讓私校教師有望了。
退撫方式公私有異 最多可差到一千萬
「我已經教了二十四年的書,明年就可以退休了,可是我一定要等到儲金制通過後,才要退休。」頂著難得的冬日豔陽,遠從高雄北上參加請願活動的三信家商教務主任黃炯叡說:「經過長久的爭取,私校教師的薪資水平和退休金,好不容易才達到和公立學校差不多的水平,可是月退俸的制度還是遲遲未建立,對私校教師退休生活而言,太不公平了!」
一位在私立學校服務超過三十年的退休教師也感慨地指出:「在私校服務了三十多年,領到退休金之後,再放到銀行定存,以現在的銀行利率,每個月所得的利息還不到兩萬元。反觀在公立學校服務三十多年的教師,不管領月退俸還是一次領,本俸加上保險優惠存款利率,每月可得六、七萬元。同樣奉獻教育三十多年,晚年的生活待遇卻相差三倍之多,如果以退休生活二十年計算,所領的錢差了將近一千萬元,令人難以信服政府官員所說的:『教育無公私之分』。」
另一名年已五十九歲的林姓教師則表示:「沒有人願意隨便走上街頭,我只望退休後能夠領退休俸,讓晚年的生活無虞,不需要和子女伸手要錢,保持一個基本的尊嚴。」
聽完上千名請願教師的心聲,接過陳情書之後,教育部楊朝祥當下很爽快地宣布,教育部草擬的「教師退休資遣撫恤條例」已經送立法院審查,若能趕在下個會期三讀通過,最快從今年八月一日起,全國四萬多名私校教師在退休時,就可比照公立學校教師,選擇月退俸。
楊朝祥說,教師月退制只是「延期給付薪資」,所有的教師應該一視同仁,過去他經常向主計處爭取教育經費,但這終非長久之計,根本之道還是要爭取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毛額( GNP )百分之七,如果這個比率可以制度化, 預估未來的教育經費可增加三百億到五百億元,私校教師的月退休金就不愁沒有來源。
事實上,修訂「教師退休資遣撫恤條例」已是朝野的共識,教育部與三黨立委所草擬的兩個草案版本,大同小異,都主張儲金制,亦即教師在職期間,由校方及教師分攤按期繳納儲金成立退撫基金,教師的退休金就由退撫基金撥付,唯一的爭議在於,如果私校繳不出退撫儲金該怎麼辦?立委主張,私校所繳的不足額部分應由政府全額補助,楊朝祥則說,他不反對採用此條款,但前提是要能籌得足夠財源,他會衡量財源狀況再跟立委協商。
此外,根據教育部草擬的版本,「教師退休資遣撫恤條例」並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退撫基金提撥退休金所根據的教師年資,只能從此條例正式通過實施後起算,這也是讓請願教師感到最不平的地方,因為「過去對教育的奉獻也是奉獻,哪有一筆勾消的道理」。
退撫基金由誰提撥 備受爭議
解嚴後,私人興學的風氣愈來愈盛,私立高職的數量更是不斷激增,而未來五年,正值第一波私校教師退休潮,大筆的退休金,不論對學校或對政府部門來說,都是一筆龐大的數字,未來私校教師的退撫基金提撥,究竟私校與政府應各負擔多少比率,也是一大問題。之前教師團體針對此議題多次召開公聽會,主計處的態度很清楚地擺明「不可能由政府負擔」,而楊朝祥公開表態支持此草案後,也引來台大教授社震華公開為文,批評私校教師退撫比照公立學校,是「公帑私用」、「政策賄選」。
針對社震華的批評,全國教師會澄清,早在八十六年三月,教育部就已積極準備制定「退休教師資遣撫恤條例」,草案也已完成送院,不應只是恰巧在總統大選前提出,就說是「政策賄選」。
全國教師會表示,依照教師法第二十四條,公私學校教師皆採儲金制,目前私教師並未每月提撥退撫基金,退休時,教師只能請領一次退休金,而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基金,是每月提撥教師本薪二倍的百分之八,其中三五%由教師負擔,六五%由學校(政府)負擔,如果將來立法通過「私校教師退撫比照公立學校」,私校教師一樣每月提撥退撫基金的三五%,其餘六五%是由私立學校提撥,絕無「公帑私用」。
不過,對於基金提撥的責任歸屬,部分私校教師則採取和全國教師會不同的意見。泰北高中教師吳維寧就指出:「要私立學校提撥教師六五%退撫基金的結果,將會是私校教師根本領不到退休金。目前私立學校教師多是一年一聘,私立學校為了省下大筆的退休金負擔,很可能會在學校教師退休之前,就藉故將教師解聘,或者乾脆採取只聘任年輕教師的政策,學校的老師得不到工作權的保障,教學品質也將在教師高度的流動率下被犧牲。」
吳維寧表示,私立學校雖然是私人興學,但學校並非營利單位,而是屬於公益事業的一環,就為國家共同負擔教育工作的層面而言,私立學校老師和公立學校教師的地位是平等的,公部門當然應該全權負起提撥私立學校教師退休金的責任。
曾任高雄市教師會常務理事的黃炯叡則說:「許多私立學校的董事會並不是沒有誠意負擔教師的退撫基金,而是沒有能力,因為學校沒有賺錢,創辦人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拿出來。教師法裡頭規定得很清楚,公私立學校教師的所有待遇一體適用,政府應該負擔教師退休金的最後支付責任,不應有公私之別。」
「絕大部分的私校教師都很願意努力地教學,但私教管理制度弊病叢生,讓教師無法得到合理的工作保障,是不爭的事實。多數學校只肯用很少的專任教師,以很低的基本薪資和超鐘點費把教師當作廉價勞工在用,有的老師要請假還得自己花錢請人代課。工作沒有保障,再有心的教師也待不長久,教學品質怎麼會好」吳維寧說:「各校教師會的成立是進步的起點,合理退休制度的建立則是基礎,有了這些,才能進一步談私校改革和品質提升。」
楊朝祥雖已明言支持「私校教師退撫比照公立」,至於未來通過的「教師退休資遣撫恤條例」將會是什麼樣的面貌,實行起來究竟是否對私校教師真的有利,就有待教師會團體繼續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