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調升,對勞資雙方影響有哪些?
勞動部在昨日(2020年8月18日)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基本工資月薪自現行23,800元調至24,000元,時薪由158元調整為160元,預計提報行政院核定後,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雖然大多上班族因為薪水高於基本薪資,可能不太有感,但事實上無薪假、勞工退休金以及外籍勞工權益也與基本工資議題相關。此外,從這幾年來勞動部對於基本工資調整的態度觀察,縱使今年面對疫情的嚴酷考驗,也微幅調升明年的基本工資金額,可以預見年年調漲基本工資也將成為常態,勞資雙方面對此趨勢做長期規劃,而非短期應付。
緊貼基本工資勞工加薪
基本工資調升影響較大之企業,當然就是用人待遇貼緊基本工資的產業,如採取部分工時制、時薪制勞工較多的餐飲業、便利超商等服務業,以及月薪以基本工資計算之低技術、非專業工作者勞工等。
產業外勞工資將隨之提升
另外,外籍勞工也是主要的受惠族群,不過只有從事製造業或營造業、機構看護工作及遠洋漁業工作的產業外勞才適用勞基法基本工資的保障,提供長者照護及家庭幫傭服務的家事類外勞不適用勞基法,不適用勞基法,因此其薪資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但目前勞動部規定不得低於月薪17,000元(國內較少之泰國籍家事類外勞,因為兩國協定關係,亦適用勞基法基本工資保障)。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進用不足代金隨之調整
除此之外,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第2項規定,民營事業機構人數達到67人以上者,應該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員工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一人,沒有雇用身心障礙者足額的企業,依同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必須按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之金額,繳納差額補助費予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例如公司員工總數有450人,依法必須雇用5名身心障礙者,若只進用2名,差額3名,自明年起,公司必須按月繳納72,000元(24,000X3)給身障就業基金,跟目前比較,每月必需多繳納600元。
若企業是政府採購的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2%;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2條亦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1%。例如得標廠商員工人數1,000人,只雇用10名身心障礙者,沒有原住民,則應按月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240,000元(24,000X(1,000X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