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創品牌,不僅能提高競爭優勢,也能為企業形象加分。
若想成功創造品牌知名度,可藉由這5項必須存在的先決條件,先自我檢核一番。
有不少企業覺得自創品牌是一件具吸引力的策略方向。原因之一是因長期從事代工,利潤微薄,外國客戶(如品牌商)似乎投入不多就能吃香喝辣,認為自己可取而代之;原因之二是擁有自己品牌能提高企業形象,例如:有助於經由上市櫃以獲得投資大眾的資金。
然而,從世界上大家熟悉且能真正創造長期品牌價值的企業經驗中,發現若想成功自創品牌,有些必須存在的先決條件。如果這些條件不足,而只想依賴行銷創意與投入廣告預算來創造品牌知名度,則即使一時受到注意,效果也是短暫。
第一項條件或大部分品牌擁有者的共同特色是:在自創品牌前,都有自己獨特的技術或設計能力,能提供創新產品。有創新產品,才能一開始就吸引大家目光。如果創新能力不足,或產品在客戶心中沒有什麼特色,或這些創新、特色很容易被模仿,則品牌地位勢難持久。
第二項條件,是能夠確保品質的水準。若品質不佳就貿然自創品牌投入行銷,等於花錢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缺點。就如同自己沒有真本事卻強出頭,後果必不樂觀。
第三,是持續投資於競爭力的來源。例如:在初期成功後,從研發、設計,以至於留才、攬才方面投入更多資源以擴大戰果。
第四,是後續的資金支持。持續研發與人才延攬、留用,都需要大量資金,能得到投資機構如創投等之青睞當然很好,但若有足夠的自有資金(如家族過去在其他產業經營所累積的財富),就可以避免投資機構對短期績效的過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