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位多年未見的老友來找我談他的一項計劃。他與團隊十年前就發明了一種汽油添加劑 (Fuel Additives), 可以幫助引擎燃燒完整, 節省用油,清潔引擎內部, 並大大地改善排廢氣之含污, 是很好的東西。
他們當年推出後, 碰到兩件事情,帶給發明家很大的打擊。
理想的創新產品長什麽樣子?
第一件事情, 他們去拜訪了所有的大型石汽油公司以及汽油添加劑公司, 前者當然都是百千億格局的跨國大集團, 後者也不乏上市的大組織,所有的客戶都說他們對這項技術很有興趣。
後來這些公司經過分析, 認為這個新產品包羅功能太多。用戶買一瓶便可以取代五六種現代產品, 而且效率特別高, 買一瓶就可以使用超長的時間。如果推出, 可能會顛覆現有產品的市場。所以雖然大客戶都喜歡, 但不敢採納。當然這只是這位朋友片面的説辭。
其實如果他所說屬實, 類似這種破獲性 (Disruptive Technology) 的新發明, 假如能夠經得起驗證, 應該是創投家的最愛。而且他的技術門檻很高, 又可以有專利保護, 是理想的創新品。
第二件事情, 他因為在美國推銷不出好成績, 自然就往亞洲打主意。經過多年, 他的產品在日本與臺灣已經變成市場第一名的汽油添加劑。然後他透過研究合作, 與一位中國北京最受景仰大學的博士教授搭配, 準備在中國轟轟烈烈的推出。
沒想到, 忽然有一天他收到通知, 有相同的 “汽油添加劑” 在中國某些地區已經賣開了。我這位朋友嚇了一跳, 趕緊調查, 一直追朔回到一家在北京的新設公司。再進一步調查, 發現這家公司的老闆赫然就是與他搭配的博士教授 !
在中國市場, 智慧財產侵權的事務過去是很難認定, 也很難追查封鎖的。晚近透過修法與學習, 大陸市場有明顯的智財權伸張進步。但基本上,“啞巴吃黃蓮, 有苦說不出” 的情況,還是遠多於其他地區。
不過這位剽竊智財的博士教授也太過膽大包天與懶惰得意, 居然在資料及文宣上完全使用原發明者的文字, 產品特殊編號, 以及原來的錯字。
我的朋友四處奔走無路之後, 收集了所有證據, 寫了一封長信給該校校長, 請該校校長看在學校的名譽上代為處理。經過了一段時間, 終於傳來該博士教授已被學校解聘, 其剽竊智財的公司也已被查封。
我想這位朋友算是運氣好的, 至少中國這大市場他可以守住。還有其他朋友, 發明了新技術, 與人合作, 被別人搶先拿去登記專利, 自己反過來挨告, 實在很慘。
智慧財產進可攻退可守
我始終認為,在這講求創新創造, 提高附加價值的年代, 建立智慧財產實在是太重要的初期基礎工作。它不但是消極防衛的寶盾, 更是積極用來建立夥伴聯盟的利器。
這位朋友後來變成相當退縮,他害怕與投資人談募資, 因為他不想再深入討論disclose他的核心技術。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井繩。他害怕與 OEM (編按:製造代工)或 ODM(編按:設計代工) 合作, 因為遲早要被他人學走。他說,從今以後只要一點點地慢慢零售。甚至為了避免在網上公開,他連智慧財產專利的建立都故意一再修改拖延。
擋住他人, 也誤了自己。就如此, 一個可以上億的公司便長期停留在幾十萬的階段多年, 非常可惜。
當天我只給他一個建議:「打不過人家, 就參與或幫助人家也可以」。只要他將專利好好完成, 他可以有非常多借力與聯盟的地方。他可以授權給大廠後坐收權利金,因為智慧財產已經不再是什麼用來嚇唬人的東西, 而是應該要用來越早流通與普及, 才能達到智慧財產的原始目的。
智慧財產只是高難門檻的一項
爲什麽許多新創團隊天天在擔憂他們的產品被人家抄襲?不敢拿出去發包生產?不敢披露自己的核心發明内容?結果故步自封,反而耽誤拖累了自己!
可能就是他們的東西門檻太低了,人家太容易仿冒抄襲了。
身在科技首府的矽谷,我太清楚要建立高難門檻,就是要兩方面俱全:
1.在公司内外建立完整的專利保護機制, 包括trade secret 商業機密。
很多創業家不同意,他們說沒有那麽多錢去搞這個。其實專業律師會告訴你,多的是方法,有些漸進式的,有些叫做provisional, 都可以幫助你在市場上“逐步”建立保護(重點在“逐步”這兩字)。
2.一切靠實力。
防守只是消極的,攻擊才是長久方案。不用抱殘守缺死守發明,而要將發明拿出去迅速地廣汎銷售,結盟交友,有朝一日變成de facto standard(編按:實際的標準),誰都傷害不了你。
同時你還得不斷向前衝,今天的發明是明天的老舊,只有不斷繼續創新加值,才有所謂永續的高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