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是一個與眾不同的東西,沒有什麼可以借鑒。我們因為與眾不同,所以可以獨領風騷。」
但卡蘭尼克並不退縮,相反地,這對他來說似乎並不是困難,更談不上挫折,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激發出他和整個團隊的應變靈感與鬥志。利用一次次集體的智慧,抵抗惡質事件的影響,謀求著在全球反對者的打壓甚至封殺中,全面突圍。
這一點,從Uber 在一些國家出現﹁XX事件﹂後的應對方式中,可見一斑。
Uber 的總部在舊金山。但在美國不少地方,Uber 始終不被看好,如果處理不好就會與政府機構和計程車行業﹁對簿公堂﹂。加州、維吉尼亞州、內華達州等,都曾起訴過Uber。有些州甚至打算擬定明文法規,企圖打壓和限制Uber 的﹁囂張氣焰﹂。即使在起源地舊金山,Uber 的出現也可說是﹁營養不良﹂。
二○一一年五月,以舊金山美交管局為首的各地政府機構,對Uber﹁大開殺戒﹂,其叫車服務被大量美國城市喊停;二○一二年秋天,加州的監管機構對Uber 處以罰款;二○一四年九月,加州州長通過了﹁第二二九三號議會法案﹂,該法案規定任何司機必須聯網註冊,並且強制投保,每一起傷亡事故的保險金額為五萬至十萬美元。此法案於七月一日開始執行,違反即以犯罪處理。這無疑使Uber 司機的執行工作難度變得更高。
在這些起訴案件中,Uber 受控的罪名很多,但歸根結柢不外乎無照經營、與當地交管規定不符等。這些罪名看似冠冕堂皇,但外界也有人認為,這多少有些﹁莫須有﹂的嫌疑。
近來,又有反對者對Uber 提出﹁有力﹂控訴的新花樣,指控它侵犯隱私。其中,賓夕法尼亞州法院還傳喚了卡蘭尼克,指控Uber 利用應用程式非法跟蹤用戶,違規運營。他們對Uber 提高了處罰額度,一次性罰款翻倍計算,從原先的九千五百美元,提高到一千九百萬美元︵包括每天一千美元的日常罰款︶。
加拿大
在美國近鄰的加拿大,對於Uber 的業務也同樣是一片質疑聲和反對聲。曾經有這樣一則故事:一位Uber 司機在汽車拋錨後,卻不敢叫Uber 服務,而是叫了一般的計程車,原因是Uber 的價格高、服務差、保障差。Uber 自身司機尚且如此,外界質疑聲也此起彼落,很多人並不認可。
多倫多的官員以二十五項交通罪名起訴Uber。溫哥華市議會也通過一項議案,可以取締為了開Uber 而考取的只有六個月臨時駕照的人。曼尼托巴省的市政部長公開宣稱,任何在本省不具計程車牌照的Uber 司機,都會被指控為犯罪,或面臨一千加幣的罰款。蒙特利爾的市長也明確宣布Uber 是非法的。
英國
倫敦有著世界上最貴的計程車系統─黑色計程車︵Hackney carriage,也稱black cab︶。Uber 的出現神奇地壓制了它的﹁黑色氣焰﹂。因此,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黑色計程車公司認為是Uber 導致倫敦交通壅塞,要求有關部門對Uber 進行進一步監管。他們還懷疑Uber 的計價器﹁動過手腳﹂,甚至不惜僱用偵探蒐集證據,力證Uber 的違規。同時,計程車罷工抗議Uber 的狀況也時有發生,倫敦市民的出行備受影響。倫敦市長表示,在走完司法程式之前,制裁Uber 存在一定的困難。
法國
Uber 在法國嚴重水土不服,這也造成了Uber 與政府機構和行業之間的對立。法國法規明確限制Uber 的擴張勢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最痛恨Uber 的國家。
Uber 為了應對法國法規,專門推出Uber pop。但Uber pop 上線不久後,就遭到當地消費者事務和產品品質安全局的禁止—因為後者認為Uber 掛羊頭賣狗肉,打著共乘的旗號,實做計程車的買賣。
隨後新法規公布,禁止Uber 在APP 上顯示非傳統計程車位置。一個月後,當地法院又以欺詐罪處以十萬歐元的罰款。年末,法院規定Uber 不能對公眾進行宣傳,否則會被處以每天兩萬五千歐元的罰款。緊接著的元旦,法國政府喊停Uberpop。層層重壓下,出於防守,Uber 次月在巴黎推出新版本: Uber pool。
比利時
布魯塞爾城規及交通管理局曾以非法為由,扣押十三輛和Uber 簽約的車,並對Uber 開出一萬歐元的罰單。不過,由於布魯塞爾自身法規繁雜且不完善,Uber 至今並未正式受到實際處罰。
德國
儘管德國計程車協會起訴Uber 敗訴,德國政府當局也撤銷了對Uber 的臨時禁令,但法蘭克福地方法院還是在七個月的反覆審議後,下達在全國範圍內禁止Uber和Uber pop 服務的決議,並且每件違反此法的案件,將受兩萬五千歐元高額罰款。不過幸運的是,在此判決後,Uber 總部的員工並沒有受到過重的處罰,而且持有合法司機證照的Uber Black 和Uber Taxi,並不在上述禁令之內。
荷蘭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海牙工商上訴法庭明責規定,Uber pop 停止在阿姆斯特丹、海牙和鹿特丹的服務。不過Uber 方面並不以為意,或許十萬歐元的處罰對於飽受爭議和處處受罰的Uber 來說,似乎算不上大數目,所以Uber 並沒受到太大影響,仍繼續運營。荷蘭的Uber 司機們也﹁冒天下之大不韙﹂,頂著四萬歐元罰款的風險繼續營運。
日本
日本向來以細緻和嚴苛著稱,它的法規便是很好的體現。卡蘭尼克用﹁拜占庭式的﹂來形容該國相關法律的複雜。為了應對它,Uber 不得不以﹁旅行社﹂的名義在日本註冊,並與真正的旅行社一起辦公。顯然,這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舉動,在推行過程中困難重重。因此,儘管Uber 在日本暫時沒有受到非法指控,但各種叫車APP早已相繼問世,擠佔著Uber 的生存空間。
韓國
韓國對Uber 的存在也不太友善。首爾市政府從二○一四年四月,就開始想方設法停止Uber,並對每一個無證照上工的司機,開出一百萬韓元的罰款。但由於證據不足,直到二○一五年三月才以﹁個人或公司無交通許可運營﹂的理由被起訴。目前UberX 已在韓國被全面禁止,只有Uber Black 還在堅持運營。
臺灣
臺灣交通部認為Uber 涉嫌違法經營叫車服務。 Uber 受到非法運營、計量收費不明確、計價不受監管等多項指控。同時,臺北的計程車司機舉行抗議遊行,Uber App 遭政府開罰擬下架。
俄羅斯
俄羅斯的相關交通法律相較其他國家簡單、寬容,雖然沒有監管壓力,但Uber同樣面對巨大的市場壓力。這是因為莫斯科的無牌照計程車問題由來已久,而在Uber 進駐之前,這裡就已經有好多類似的APP 服務在此扎根,分食同一塊蛋糕,Uber 的競爭壓力可想而知。
泰國
泰國交管部門認為,Uber 在泰國並沒有合法註冊,名下司機也沒有相應許可,Uber 司機一旦被查出非法經營,可能就會面臨罰款。不過,Uber 在泰國還有來自輿論的壓力:有些泰國人認為Uber 有歧視的狀況,對於沒有信用卡的人來說並不公平,因為這樣就無法支付車費。
印度
在印度發生的Uber 性侵案,一度將Uber 推向全球輿論的最前哨。在印度這個性侵新聞頻繁出現的國家,Uber 似乎也逃不出牽涉這類案件的宿命。二○一四年十二月,一名女乘客在新德里遭Uber 司機性侵。隨後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在審訊過程中,有近七千名印度人聯名請願,要求Uber 強制對其名下司機進行背景調查,時間期限為最近七年。
雖然如此,Uber 似乎選擇了不動聲色,可能是他們覺得此舉有悖於Uber 的商業計畫,也有礙他們的領域擴張,因此他們並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仍繼續在孟買等城市運營。
從Uber 在上述十餘個國家的生存狀態來看,其叫車服務雖然未達﹁人人喊打﹂的地步,但還是能看出Uber 在全世界似乎都不太受歡迎。卡蘭尼克卻從不積極的現狀看出了積極的一面。他說:﹁Uber 是一個與眾不同的東西,沒有什麼可以借鑒。我們因為與眾不同,所以可以獨領風騷。﹂
硬幣有兩面,這可能是Uber 不得不面臨的發展難題,也可能Uber 的存在本身就有﹁樹大招風﹂的宿命。
(本文選自全書,張若儀整理)
作者:丁瑞瓊
出版:好優文化
書名:今天,你Uber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