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八日,備受矚目的中信金控股東臨時會落幕,最受矚目的是董事會結構,董事席次由九席減為七席,其中獨董占四席,成為少數獨董席次超過半數的上市櫃公司,這個結果一新市場耳目,對中信金重視公司治理的形象大有加分。
不過,這次中信金當選四席獨董,其中一席當選人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摩根士丹利福爾摩沙(開曼)有限公司」所推薦的當選人輔大前校長楊敦和,但是身為前十大股東的台灣銀行,所推派的一席獨董(台灣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邱晃泉)候選人則未當選。
若事前徵詢投資人 較能提出代表性名單
依照國內法規,上市櫃公司的獨董提名途徑有兩種,除了董事會提名,持股超過一%的大股東也有資格提名獨董。因此,有呼聲認為,若公司事前能夠廣為徵詢主要投資人,特別是持股一%以上的大股東,充分事前協調,如此一來董事會應可提出更完整的獨董名單。
特別是中信金席次縮減之後,更拉高董事當選門檻,而以台銀持有三億股、占比約一.五%來看,如果事前未充分協調,台銀提名人的得票數,自然與當選的獨董,有相當落差。
「這反映出,獨立董事仍需有股權支持,才有機會選得上。」金管會前委員、交大財務金融所教授葉銀華解釋。
既然中信金有意貫徹落實公司治理,有鑑於獨立董事理應行使獨立職權的期待下,中信金這四席獨董,如果能夠事先與台銀妥善溝通,豈不更顯細膩周全。
歷經風風雨雨,中信金急需深化公司治理的專業形象;提名四席董事已彰顯跟上世界潮流的一大步,若是下次改選,惟在執行面更加細膩,展現大開大闔的包容性,直接把獨董候選人「邱晃泉」請進董事會,將更能令全體股東刮目相看;而且,中信金事前徵詢一%大股東的作法,可啟發其他重視公司治理的公司尾隨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