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健康企業,勞方與資方可共創榮景、共享利潤。但近年勞資糾紛頻傳,勞方與資方往往被視為對立的兩面,如何平息紛爭、保護各自的權益,已成了企業主必須正視的議題。
根據陳業鑫統計表示,今年第一季單臺北市的勞資糾紛就超過2,000件,去年全台勞資糾紛高達22,703件,近年勞資糾紛最高的年度為2009年,總共有30,385件。他分析,由於2009年剛好碰到金融風暴,有一些公司倒閉、有一些公司開始放「無薪假」,這樣自然影響到勞工的基本權益,導致之後的勞資糾紛勢必延燒。以他在勞動局長任內的觀察,勞資糾紛最常見的引爆點就是「工時」與「工資」,因此,公司HR(Human Resource,人力資源)部門必須擬定縝密的勞動契約,才能降低勞資雙方誤解。
平息勞資問題有三寶
就陳業鑫的觀察,勞資糾紛最後往往會走到法律途徑,因此當下公司的HR部門必須要有新的思維,除了原本的人力管理專業,還必須具有「法務專業」,要遵循勞動法令,才能在第一時間點讓勞方和資方有討論的空間。陳業鑫說,「目前大部分的HR都是商管背景,以現在的趨勢來看,法律背景越來越重要。若沒有這個專業,除了自我進修,也務必找專業的法務部門來協助。」陳業鑫指出,在媒體虎視眈眈、網軍無所不在的年代,勞資議題很容易被炒作、擴大,因此,企業主至少要掌握三寶:詳細的勞動契約、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詳實的工時紀錄,才能保護自己、也保護員工。
法寶1:詳細的勞動契約
陳業鑫指出,很多公司在招聘員工後並沒有非常詳細的勞動契約,他說:「就是因為有很多關於工資、工時、福利等模糊地帶,才會容易引起糾紛,如果企業主一開始就把條件開好,也不會衍伸出之後的問題。」他表示,國外的公司通常都會讓員工有一個禮拜的勞動契約審閱期,好好仔細審閱勞動契約內容,這種事先把需求說清楚的方式,便能減少之後的爭議。
反觀國內,對於勞動契約通常都簽得很馬虎,很多員工都在領了第一個月的薪水才發現怎麼薪資被勞健保費用、員工福利費用等,扣一扣,和原先談的價碼差一截。
法寶2:定期召開勞資會議
目前規定每3個月要召開勞資會議,陳業鑫表示,透過勞資會議,雙方就必須把工作規則訂清楚,比如加班、請假的規則、補休的條件、可否用LINE請假、福利等等,將工作細則訂定清楚,日後才有依循的標準。他提醒,工作規則訂出後,務必要送到勞動局核備才能生效。所以,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能讓勞方與資方共同協調、討論工作規則,是降低糾紛的最好方式。
法寶3:詳實的工時紀錄
為避免違反勞基法,「工時紀錄」是勞動檢查一定會查的文件。陳業鑫律師表示,若是正常上下班,打卡鐘、門禁進出紀錄可作為工時紀錄。除了打卡鐘,根據工作的不同屬性,也就有不同的工時紀錄方式。他建議,像電子業有內部網路的R&D工程師,也許就可以用登入企業內網網域與登出網域的時間來計算工時。陳業鑫律師以曾經經手的案例分享,某電子業的工程師每天早上7點就進公司打卡,晚上11點才打卡離開,在公司的這16小時未必都在辦公,但若以打卡鐘或門禁紀錄計算工時,這名工程師無疑是超時工作,若遇上勞檢,該公司一定會被檢舉。但如果以該工程師登入公司內部網域的工時來計算,累積起來的時數可能就沒超過8小時。
性別議題亦是勞資問題焦點
除了工時與工資,另外一個最常被舉報的勞資問題就是性別議題,陳業鑫說:「性別歧視與性騷擾是兩項很容易傷及企業名譽的指控,企業主處理性別議題務必特別小心。」針對「性別歧視」,陳業鑫律師提醒企業主在人力銀行招募員工時,不要再有司機「大哥」、清潔「阿姨」、廚房「阿姨」、隨車「小姐」等字眼,在性別平權的社會裡,職場的性別歧視會被放大。此外,針對懷孕婦女的工作調度要特別注意,育嬰假、留職停薪、上班時間等等,盡量滿足其需求,不要任意變動懷孕婦女的工作條件。
另一個是「職場性騷擾」也是勞資問題的焦點,而且很容易被炒作導致損毀雙方形象。陳業鑫律師表示,若公司爆發性騷擾事件,不只當事人、加害者必須面對,雇主也有法律責任,因為根據「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雇主有以下責任: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程序。
雇主若未依法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知悉性騷擾情事而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主管機關可依第38條之1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打造一個沒有性騷擾的企業環境是公司的責任與義務。陳業鑫提醒,萬一企業爆發性騷擾事件,公司的法務部門一定要在第一時間介入處理,若公司欠缺處理勞資爭議相關專業的法務人才,也必須聘請外部專業的法律團隊調查。因為性騷擾很常淪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必須有公正的調查、舉證。「最根本的就是大家遵循職場性騷擾防治規則,勞方資方根據法理走,就不會衍生事端。」陳業鑫說。
所有的溝通都要有文字證明
曾經任職主管機關的陳業鑫,見識過形形色色的勞資問題,他認為,大家對於勞動法令確實的執行內容容易有誤解,誤解就產生誤會,勞資雙方就會發生互相消耗的狀況。建議勞資雙方針對勞動法令遵循的事可以先說清楚、講明白,以及充分的溝通,並且將所有的溝通內容都要有白紙黑字的證明,這樣的話就可以預防糾紛產生。
陳業鑫律師有感而發的說:「法律保障大家的權益,法律也可以幫大家爭取權益。勞動契約、工時紀錄、勞資會議是勞資之間最根本的基礎,在裡頭可以找到問題的蛛絲馬跡。」他也不諱言,只要是人,就一定有勞資糾紛,如何讓糾紛能有合情合理合法的解決辦法,是幸福企業必須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