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經讀到《順流致富法則》一書的第三部分,那我想你應該也會對作者羅傑.漢彌頓的知識之廣博與融會貫通的能力印象深刻。
如果你已經讀到《順流致富法則》一書的第三部分,那我想你應該也會對作者羅傑.漢彌頓的知識之廣博與融會貫通的能力印象深刻。(如果你還沒有讀這本書,你可能錯過一個節省10年的嘗試錯誤時間的機會。)
如先前提到的,在我決定把《財富原動力》這套系統引進中文世界,並與對口單位負責人幾乎進行到簽約階段時,突然獲知羅傑希望我們能去參加在峇里島舉辦的《Wealth Dynamics Academy》四天三夜課程,並在課程間的空檔當面一談。
當時對我們來說當然有點失望與疑惑,原本以為已是箭在弦上,這時卻不知為何突然要踩煞車,而在與羅傑的第一場會議中,我們就得到了答案;在了解了我們的背景、以及我們為什麼會想要引進《財富原動力》之後,他說:「很多人都會來跟我們說這套東西有多棒多棒、他們覺得可以做多大、他們很希望能合作,但當我說『那來一趟峇里島進一步洽談』時,他們就消失了。這也是為什麼我要請你們先來這裡,而你們來了,這讓我感覺很好,我想我們可以合作些什麼。」
這是我學到的第一課:會說大話的人很多,真正會去行動的很少,你應該用人的實際作為,而不是他講出來的話來做判斷。如果有人要找你合作,他想法很多、承諾很多、要求很多,但當你要求他先做出些什麼時,就沒消沒息,那麼你對跟這人合作的態度,就最好謹慎一點。
聊著聊著,一方面感受羅傑這個典型「創作者」那種強大的發電機能量,另方面也可以從他三不五時「離題」後不小心講出來的東西得到很多啟發。
比如我學到的第二個大課,是關於事業合作關係最後會有不愉快甚至破裂的三大因素。
羅傑說這三大因素分別是:
1. 貪
2. 貪
3. 貪
第一個貪,是急功近利,貪大貪快,還沒有建立起穩固的基礎,就已經在想怎樣能儘快做大。
對「技師」型的人而言,「Built to last」通常是我們的座右銘,如果我們要建構一個事業,就會希望它是可長可久的,而要達到這一點,當然會需要先打好穩固的地基,然後再向上發展;不過,在脫離個體戶身分開始著手擴大事業之後,也著實碰過不少行為模式如羅傑此點所說之人,而合作的結果永遠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甚或不歡而散。
所以以我們公司而言,現在當碰到這種感覺八字還沒一撇,計畫就已經說到飛上天去的人要來談合作時,都會先退後三步仔細觀察,也不會輕易對對方開的任何支票有任何期待。
第二個貪,是貪獨佔利益。一看到事情有起色,就開始想把合作夥伴排除在外,想獨享所有的好處。
我想這是最容易導致合作關係破裂的一個「貪」,要知道要能成事,絕不可能僅靠自己的力量,有共同目標的一群人一起把事情做起來,產生的利益依照合理的比例分配,給該給的、拿該拿的,合作才能長久。而這「給該給的,拿該拿的」,也是現在我自己、以及我的事業的重要合作原則。
第三個貪,是貪多。經營事業不夠專注,所有可能有搞頭的事情都想做。
我看過太多所謂「機會主義者」,一天到晚在尋找下一個「好賺的」「好做的」,希望賭的下一把就能讓他翻身,而也因為他們一天到晚在換方向,他們的知識、技能乃至於人脈永遠都沒有累積的機會,三年、五年、十年之後,還是一直在從零開始。
我常提醒一句話:「很多時候『慢』反而是『快』。」
建構事業就像蓋大樓,大樓的高度決定於地基打得是否深與穩,而當夠深夠穩的地基完成之後,就能以飛快的速度一層一層往上蓋。
然而,挖地基的過程很辛苦,而且沒什麼人會注意到,甚至很多人以為你「沒做起來」……機會主義者們往往不願意經歷這個過程,他們喜歡在沙地上蓋樓,也因此常常樓起樓塌,一直再重頭來過。
現在我常以這一點提醒自己要專注,而隨著我們地基完成、人們開始看到我們的樓而前來提供各種可能機會時,要做到這一點就越來越困難,但也更加重要。
這是我們跟羅傑開第一次會議時,我印象最深刻的兩課,相信如果你願意去思考、吸收並運用它,對你肯定也會有非常大的幫助。
喔,順帶一題今年九月,羅傑本人非常有可能前來台灣,屆時可別錯過直接從他那個廣博到有點恐怖的腦袋裡挖些東西的機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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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研究,不管是自己判斷自己、或是由最親近的親朋好友判斷自己的天賦傾向時,錯誤率都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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