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近來因日本大地震募款分期撥付事件,引起各方撻伐。這個成立一○七年的人道救援機構,因監管法令年久失修,加上會長任期無限期的特殊制度,爭議層出不窮。
為救助日本震災,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下文稱紅十字會)募得新台幣十五億元,卻只撥付四億元給日本紅十字會,並表示餘款將等待日本當局有更明確的復原與重建計畫後,再提供資助。
這種分期提供善款的作法,引起社會強烈批評,於是紅十字會從一開始堅持「這是國際慣例」,再改口「不排除一次匯給日本」,前後態度截然不同。但不管如何捐助,全都是紅十字會關起門來說了算,因為台灣的紅十字會,根本就不受《公益勸募條例》管轄,內政部無法可管。加上紅十字會的會長、理事、顧問,從台北市長、立法院副院長、總統府發言人都有,個個來頭不小,就算是內政部想開罰,也惹不起這天字第一大公益團體。
募款的行政費用自己說了算
其次,則是監督問題。攤開紅十字會理監事名單,會長陳長文是前海基會祕書長、副會長陳豐義是監察院祕書長,另一名副會長王清峰則是前法務部部長,常務理事是內政部常務次長曾中明,其他理事成員包括李鍾桂、葉匡時、吳財順等多人都在政府位居要職。立委葉宜津就批評:「紅十字會主要組成分子都是國民黨的高官」,她質疑「若欠缺公正客觀的監督,紅十字會可能會變成國民黨的小金庫!」
紅十字會是否為小金庫,需要紅十字會盡快公布歷年財務報表說明,但紅十字會長期都是國民黨高層把持,卻是不爭的事實。從一九三三年以來,歷任會長不是黨國大老,就是與政府關係密切的學人,再檢視過去紅十字會發生的弊案,這個以人道救援為宗旨的機構,其公信力一直飽受質疑。
對於紅十字會,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鄭信真認為,「紅十字會最大的問題不在財務,而在治理」。根據《紅十字會法》,會長和理事都可以無限期連任,其他公益團體則是受到《人民團體法》規定管轄「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鄭信真說:「任何組織的最高權力者無法輪替,最後都將流於獨斷。」
如果紅十字會真的未妥善運用善款時,到底有沒有辦法可以懲處或監督?答案也是沒有。因為在《紅十字會法》中,根本沒有訂出任何懲處內容,但對於一般公益團體,則祭出最輕罰款三千元,最重可廢止勸募許可的懲處辦法。而內政部可隨時檢查公益團體的勸募活動與帳冊,但紅十字會卻只須在年度提出業務報告和決算。
而回顧紅十字會過去幾年的募款執行成效,的確也頗令人搖頭。立委管碧玲指出,紅十字會○四年的南亞海嘯募款、○八年四川震災募款、○九年的莫拉克風災,至今剩餘款的比率分別高達一三.五六%、三七.○六%、四二.二%,顯示紅十字會的執行效率有問題。
和民間其他的勸募機構比起來,紅十字會無疑權力太大、人事管理權太過專斷,但主管機關既不能查核帳冊,就算查出舞弊事端,也無法可管,加上一部頒布了五十七年的帝王紅十字會法,讓原本社會形象良好的紅十字會,在這場慈善捐款上,落得一身狼狽,國人的愛心,也因此被當頭澆了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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