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出軌、政客失言、Me Too風波、Youtuber形象翻車﹍﹍這些本與我們無關的人事物,為何使我們滿腔怒火、忿忿不平,並不斷在社群網路掀起炎上、公審、肉搜等「正義」行動,甚至能令某些人口出惡言、做出人身攻擊,導致戰火愈演愈烈?
《正義中毒》作者以腦科學角度解析人類之所以無法原諒他人的思維模式,提出:「正義中毒是大腦的一種機制,任何人都可能陷入此狀態。」
正義中毒者總是認為他人是錯的。為了主張自己才是正義的一方,對他人強加自己所秉持的正義觀,歸根究柢都只是束縛他人的行為而已。
當然,視情況而定,某些行為也有可能被認為是合適的。若明顯是對方的錯,而且自己有責任要處理時,也往往會基於監督責任或指導責任的名義,讓主持正義變成正當的一件事。
然而,有時這種情況也會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想像自己身為上司或前輩,當看到經驗不足的部下或新人不照自己下的指示做事,或不像自己以前新人時代一樣做事,可能會越想越感到不滿。接著,雖然自己本意是為了指導對方怎麼做比較好,卻秉持「自己是對的,對方是錯的」這種思考慣性,這正是陷入了正義中毒狀態。從對方的角度看來就是名符其實的濫用權力,而這種正義中毒情況也常見於社群媒體上。
社群媒體上,每個人都僅僅是互相追蹤的平等關係,但有時會看到某些人對不認識的人灌輸自己的想法―「這很簡單就能做到」「這我早就知道了」「是我的話,我會做得更好」。也就是套用「基於自身經驗而衍生的正義觀」,不知不覺中強迫別人接受自己所定的標準。
在社群網站上,剛開始與不特定網友交流時可能感覺和對方有著相同的想法或正義觀,但有時某個話題聊著聊著,會突然發現彼此觀點和思維有所差距,這可能會讓人感到難以理解。在這種情況下,雖不到「愛之深,恨之切」的程度,但有可能會在某一方心中升起一股「實在無法原諒」的情緒,也許會開始以強烈的語氣攻擊他人。與公司裡的人際關係不同,網友之間的關係基本上是對彼此都沒有任何責任、義務的人,甚至在現實世界裡可說是完全的陌生人。
其實,要求他人的想法與自己一致,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既然身為人類,言行會出現矛盾是很正常的,要因此推翻過去講過的話或做過的舉動,也是沒有意義的。即使是目前心中深信的事,也有可能在某一天發現它們是錯誤的;即使現在覺得最合得來的好朋友,也說不定一個月後又會遇到更合得來的人,跟這位舊友漸行漸遠。
為了避免自己遭遇類似的不愉快事件,導致人際上的摩擦和衝突,最好的方法就是首先放棄期待他人與自己保有「相同性」這件事。
典型案例就是當「某位藝人發生婚外情」這種醜聞爆發時,透過觀察社會大眾的反應就能清楚理解。
藝人本身的形象和婚外情事件越是無法連結,當事人受到的抨擊聲浪就會越大。「我以為她是清純的類型」「他們不是很恩愛嗎」等,便是很常看到的評論。
藝人原本帶給大眾誠實、認真、清純、愛小孩、神仙眷侶、高學歷、模範生等形象,事實上也只不過是藉由媒體建立的而已。大多數人沒有實際和該藝人接觸過,其實並不了解他私底下是什麼樣的人,只是根據人設形象來認識這個人而已。而在不清楚實際狀況的情形下,很多人會將報導的內容當作唯一的真相。於是,人們會開始對這些根本從沒見過面的人,以自己心中的標準嚴厲批判:「沒想到他是這樣的人」「真的被他騙了」。陷入正義中毒狀態的人,會傾向將這些藝人當作標靶不斷發動攻擊,直到下一個新聞事件發生為止。
不過仔細想想,藝人本身也是一種「商品」,若形象與原有的本性不同也是合理的。藝人的螢幕形象與個人的私生活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對你我來說更是毫無關係。畢竟那是個人的行為,是他人的人生,只要不是做了會讓社會大眾權益受損的事,不管做了什麼,都不該遭受他人指指點點或譴責。
就我個人來說,我的想法是只要對方做的事不算犯罪行為便無所謂。如果是原本就長年支持那位藝人的粉絲,因為藝人發生醜聞而受到打擊的話還能理解,但若原本對那位藝人的動態並不關心卻因此對其產生憎惡之情,那就可以說是陷入正義中毒的狀態。
從形成大眾輿論的事件看來,如果是為使社會變得更美好,當事件浮上檯面時,就應該進行深入的討論。但若只是針對個人做出抨擊,除了換來一絲快感之外,基本上什麼都沒有改變。也就是說,應該抱持「個人行為與我無關」的心態。這種心態,我想有助於與他人保持適當的距離,這樣我們便不會要求別人與自己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