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網紅部落客「Mr.6」,史丹佛大學雙碩士的他,覺得人生最痛苦的莫過於一段「不開心的婚姻」,但也因此而反思了人與人相處的珍貴道理⋯⋯
婚姻中的不開心,或許都是少了一句真心的「謝謝妳」
不開心的婚姻有多苦?小時候遇過霸凌的,上班被老闆罵過的,甚至曾因失戀、喪親而遲遲走不出來的,恐怕都不及一段不開心的婚姻的1/10。
而,在一段不開心的婚姻中所遇見的極致苦痛,追究根本的原因,竟然又很簡單──都是因為,有人「不開心」了。
她/他不開心,你/妳不開心。
多麼盼望天底下因為愛情而結合的男男女女,一輩子都不必經歷如此之苦。如果被迫必須經歷,或已經正在「經歷 ING」,這篇心得或許可供您參考。
我去年才離婚。婚姻最後幾個月,我和前妻就像電影《婚姻故事》(Marriage Story)一樣,雙方都請好了律師,準備大戰一場,爭取我們想要的一切──我們想要什麼?不要錢,不要房子,我們想要的都是「孩子」。
我們都想和小孩住。我們都想「搶小孩」。因為,只要一想到接下來的日子沒有孩子,我們都不知道如何度過那些漫漫長夜;我們都不想讓對方得逞,所以我們都拚命敦促己方律師一定要想辦法「贏」。
沒想到,有一天,我突然收到我的律師通知,前妻那邊的律師說,她主動放棄孩子的監護權,將孩子全部讓給我照顧。在離婚的語彙中,那叫做「淨身出戶」,她清清淨淨的要去流浪了。
嘩?我以為那是我的腳本,沒想到,她自動選擇了當那個要離開的人,讓我自動「贏」得孩子。
此事實在發生得太快,快到我來不及接受;我取消原本安排好的環遊世界計畫,打消了回加拿大重建人生的念頭,留在台北的家,看著前妻將她的東西一樣一樣的搬走,然後,我的單親爸爸生涯,在我完全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被迫正式的開始了──
為了換個環境,幫助孩子離開父母長期吵架的陰影,第一步,我先上網找了一間比原本的家小了一半的新屋,然後,將舊家客廳劃分為三區:「可以丟掉的東西」、「不能丟但可以收到倉庫裡的東西」、「一定要跟著帶走的東西」,要孩子們開始分類,準備搬家。
起初,孩子將所有大大小小的東西都放在第3區(帶走),於是我得慢慢說服孩子們一一移至第1區(丟掉),由於東西太多,我們竟然花了一整個暑假才完成打包,和無數的熟悉物品說 bye bye。
新的家,新的希望,原本都在外面工作的我,變成全部時間100%都必須在家照顧2個孩子。還好當時我剛賣掉前一家公司,暫時尚可撐在家裡陪孩子一陣子,此時,家裡只剩3個人─2個孩子和1個父兼母職的老爸(我),我試著用過往經營公司的嚴謹來管理這個新成立的「單親之家」,這才發現,無論過往做過什麼了不起的事,那些社會經驗一回到「家」通通都不管用了。
「家事」有多困難?不在家的人,永遠不會知道。以前的我總是嚷嚷,我常幫老婆做家事呀,看,我都每天倒垃圾、每天摺床鋪、每天幫孩子買早餐⋯⋯但,當家裡只剩我一個大人,老天,「家事」是24小時不停的,早上一起床就被家事追著跑,想多瞇一下、打混幾分鐘都不行,做完了一個又繼續接下一個。
而對我這個新手家管來說,真正令我崩潰的竟是──「廚房」。
叫了幾個月的外送、吃了幾個月的超商微波餐點,我知道,我這個原本連水餃都不會弄的「老外」(我)真的躲不掉「進廚房」的命運了。網路上各種烹飪教學影片還蠻豐富的,但都不是給我這種超級初學者的──拜託,蔥和蒜分不清楚,爆香要用多少油完全沒感覺,炒菜為何要加水我不理解,所謂「翻炒幾下」究竟是指多少下,而「收汁」又是什麼意思咧?
為了好好弄出幾道菜,往往得在廚房磨蹭4小時以上,從基本備料到最後將餐桌與廚房流理台收到一點點水漬都不見為止。還好我算是一個認真的學徒,不到2星期,已可以煮出一整桌的菜;1、2個月後,也發展出幾道「拿手菜」。孩子只要愛吃的,都會主動幫我取「菜名」──「愛心玉子燒」、「阿爸滷味」、「阿爸炒烏龍」、「炸爛魚」⋯⋯。
神奇的是,一天被家事糾纏、被迫站在廚房半天餘,竟然讓我看到了前妻的「影子」──這是怎麼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