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農田水利會,會員(自然人)大約140萬;企業工會加上產業工會,會員人數不足70萬。《勞基法》爭議的聲量,卻遠比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大得太多。或許是因為水利會的會員,「又窮又老」——年齡偏高、農業產值又低。
與水共生的農民
水利會和農會,基本一體兩面。會員絕大部分重疊。
種田要用水。水田和旱田的差別,遠比我們都市人想像來得大。大致來說,水田的產值,約為旱田5倍。這也就是為什麼在1930年代,日治政府完成桃園大圳、日月潭、嘉南大圳等現代化、灌溉面積以「萬」甲為單位的水利設施以後,台灣的農業以及當時絕大部分以農業為主的GDP,有了飛躍發展,台灣稻米從「不夠吃」變成有餘裕外銷的關鍵。
農會負責提供灌溉以外的各種農民所需,包括種苖、肥料、農業技術、貸款…等等。一直到目前為止,台灣現在只剩下不到200萬的農民,生計仍與水利會、農會這兩個組織息息相關。現在很多人批評水利會、農會被地方派系把持,卻沒有更深一層理解,粗暴的改制這兩大組織,只會使又老又窮的農民,更加無法適從、被官僚蹧蹋得更悽慘。
水利建設的民有根基
台灣的水利,打從一開始,就不是政府開發的。
清治台灣212年,前面的191年,清政府在台灣完全沒有任何公共建設。水利方面,只管「發執照」許可興建(我猜想可能還要收特許費),以及用水糾紛「打官司」。清政府一直到了李仙得事件、欽差大臣沈葆禎來台之後,最後21年,才略有公共建設。可是這212年間,台灣人口持續增加,糧食需求愈來愈大,水利需求也愈來愈多,民間於是自力救濟,開發了幾萬條水圳,並形成「自治組織」。這就是台灣水利組織形成的歷史背景。
日治時期,大約從1910年代開始,日本人開始大興水利。
在台北,總督府收購了清治時期唯一具規模的瑠公圳。緊接著,日治政府在桃園修築桃園大圳。在桃園大圳完成以前,桃園已有很多灌溉面積幾十甲、乃至幾百甲的小水利系統,普遍面臨水源不足問題。桃園大圳完工以後,整個桃園整合出2.7萬甲規模的大型水利灌溉系統。
桃園大圳是在沒有電力、機械設施狀況下,全憑人力挖鑿出來的。動工初期還遇上幾次大地震,其中一次8.5級。日治政府在花了很多預算完成桃園大圳之後,卻把它送給半官半民的水利組合自行管理,尊重台灣水利組織自治的傳統。後來日治政府將桃園大圳的成功經驗,複製在日月潭、嘉南大圳的興築上。
當家們為什麼總是想改動不了?
1949年中華民國政俯流亡來台之後,每一任「當家」,在接手之初都動過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的念頭,但均以失敗告終。陳誠搞過,蔣經國試過,李登輝甚至立法通過,但通通失敗。
失敗的關鍵,在我看來,有兩點:
其一,台灣的幾萬條、總長超過4萬公里的水圳,目前仍有7千公頃用地,是私有土地。當初農民是為了自己的田地需水灌溉、而無償提供的。這7千公頃,要花多少錢徵收?
其二,是管理維運問題。本身就是用水人、家住在水圳旁邊的基層水利小組組長,水圳塞了、壞了,馬上自動自發維修。如果改制公務機關,由公家派員來修,肯定效果不彰、天下大亂——這只要看看政府管理的都市排水不良、造成淹水,就可以想像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以後的悲劇。
於是李登輝把水利會定位為「自治公法人」。針對地方派系把持問題,陳水扁用「更大的民主」、會長直選來解決。
會長直選以後,民進黨在水利會選舉,仍然常常選不贏。於是如蘇治芬、蘇嘉全、陳明文、陳賴素美…等這些立法委員,就提出用改制公務機關的方式、來解決水利會被地方派系把持的問題。問題是:打不過人家、就修改遊戲規則,這樣對嗎?這只像惡質的賭場老闆,毫無民主、法治觀念。
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現在搞了一半。落日條款訂在2020年6月,也就是明年大選之後。這個問題,現在面臨著兩難:如果硬搞下去,沈默的140萬水利會會員會大反彈,增添蔡英文連任困難——2018年大選,民進黨在農業地區,已經吃到大虧;如果停下來不搞,那就是那幾個主張水利會改制的立委,刮了民進黨一個耳光。
要面子,還是裡子?蔡英文得認真深入了解、面對台灣農田水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