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Halal,就《古蘭經》經文而言,指的是「合法的」或「被允許的」事物。而「合法性」則是依據伊斯蘭建立之初的傳統規範,例如真主阿拉(Allah)允許穆斯林與一神信仰的婦女結婚,或食用一神信仰者的食物。
穆斯林日常生活一切的活動必須依照《古蘭經》教義與聖訓(al-Hadith)的教誨而行,因此而有所謂的Halal(合法)與Haram(禁忌)的伊斯蘭法(al-Shari‘ah)規定。
所謂的Halal,就《古蘭經》經文而言,指的是「合法的」或「被允許的」事物。而「合法性」則是依據伊斯蘭建立之初的傳統規範,例如真主阿拉(Allah)允許穆斯林與一神信仰的婦女結婚,或食用一神信仰者的食物。
Halal規範何謂美好食物
根據《古蘭經》規定,信仰者必須食用神所賜予美好且合法的動植物:植物包含了椰棗、葡萄、橄欖、石榴以及穀物等,肉類指的是家畜中的牛、羊、駱駝。
飲食上的禁忌,像是《古蘭經》主張穆斯林不應該食用腐肉、動物的血、豬以及非真主規範的東西。至於椰棗或葡萄所發酵釀造的Khamr(酒)則是先知在麥地時期,真主啟示明文禁止[6]的,因為酒被認為是撒旦誘惑信仰者做出違背真主行為的工具。
順應天理的人道宰殺儀式
戒律雖繁複,卻是一套重視身心健康的周延規範。《古蘭經》禁止穆斯林食用那些被虐待致死,或因外在因素(如生病或摔傷)死亡的鳥獸;而且被肉食動物啃食過的肉品也在禁止之列。
此外,有關宰牲的方式是否得當,儘管順尼伊斯蘭(Sunni Islam)的四大法學派、什葉伊斯蘭(Shi‘i Islam)法學家各有主張,其共同點是,若非經過法學家認可方式宰殺的動物皆屬於腐壞的肉品,不得食用。
伊斯蘭法中,肉品的合法性在於其取得方式。牛、羊、駱駝與鳥禽的宰殺方式必須透過儀式以真主之名行之,手法必須快而準,從喉嚨處一刀致死。至於捕捉方式,只要目標在《古蘭經》規範內,穆斯林可以捕殺野生動物與禽類,也可行漁獵。
飲酒乃人生之樂?
至於酒的禁止,不同法學派之間亦有所爭論。順尼四大法學派對酒的定義是:由椰棗、葡萄或類似物質所製造容易使人醉的飲料皆視為Khamr(酒);但順尼的哈納非學派(Hanafi)則對Khamr定義採較寬鬆的界定。有趣的是,檢視伊斯蘭社會歷史可發現,Halal飲食規定的因時空有所差異,尤其是酒的飲用。無論現在或古代,穆斯林飲酒現象一直存在伊斯蘭社會中。過去,一些上階層的王公貴族、藝術家、文學家或詩人,飲酒習慣從不間斷;而在民間,易令人沈醉上癮的食物如大麻、嗎啡、Qat(khat巧茶)也一直存在日常生活中。捍衛這些大眾熱門食物的人認為,《古蘭經》與聖訓並無明文禁止這些東西;但反對者認為只要是易使人沉醉的東西與酒無異,皆屬非法。
當代一些新興的穆斯林國家如利比亞、巴基斯坦、伊朗等較嚴格執行禁酒令;而沙烏地阿拉伯因奉行「瓦哈比主義」(Wahhabism),早在1950年代起,即對旅居沙國的外國人禁酒。1990年代,馬來西亞由伊斯蘭黨(PAS)執政的吉蘭丹州(Kelantan)為了落實伊斯蘭法(Shari‘ah),也開始嚴禁酒的飲用與買賣。
其他比較世俗化的穆斯林國家如埃及、土耳其,雖然嚴禁毒品,但對酒的製造與進出口則採寬鬆政策。在這些國家,禁酒只是虔誠穆斯林個人生活領域的禁忌,穆斯林在公共場合進行酒的買賣並非不法,但不被鼓勵,這種現象可謂國家西化的結果。
Halal延伸為社會制約
除了《古蘭經》,聖訓更進一步規範了飲食行誼,如強調好客之道、用餐時必須唸記真主、用右手取食(左手被視為不潔)等餐桌禮儀。如果違反Halah飲食規定,會引發禮拜、齋戒或朝聖儀式的無效性;而若穆斯林碰觸到禁忌食物,會造成「信仰不潔狀態」。
過去違反傳統律法可能會遭受不同刑罰,但在20世紀,需要順應不同的環境。在西方國家中,一般市場無法滿足穆斯林對食品的要求,遂有穆斯林Halal商店的開設;而穆斯林為取得可靠的肉品,或到猶太人開的店購買Kosher肉品,或到牧場、農場買牲畜、家禽親自宰殺。
伊斯蘭的Halal與Haram律法,對信仰者的宗教虔誠性是一種考驗。儘管經典規範清楚,也有彈性,但Halal飲食規定的嚴守仍因時空而有差異。整體而言,Halal飲食律法的遵守,雖然是對伊斯蘭教義的執著;但事實上存在著維持身心健康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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