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曾經有機會和一位長相清秀、有氣質的女生交往,最後我選擇放棄。為了這件事我讉責自己很多年。
23歲那年,我踏入房地產界。當時董事長破例拔擢才進公司1年的我為營業部經理。營業部分為開發部、業務部、廣告部,手下帶領40位員工。她在業務部任職,很優秀,是台北最高學府北一女的畢業生。
她看我工作認真、隻身在台北打拚,經常加班到很晚。不知何時,她對我產生好感,私下打聽我的住所。
有一天下班後,她到我的住所,請房東打開我的房門,她要幫我整理內務、洗衣服。房東見她是個單身女子,覺得不妥。
她哭著苦苦哀求,一再拜託:「李經理工作很辛苦,每天加班到很晚才能回家,如果有個人能幫他做些家事,就能讓他輕鬆一些。」房東見她如此有誠意,被打動了,開門讓她進我的房間。
她幫我整理內務大約3個月。我感念她的有心,開始注意她。
有一天她請假,我好奇的問同事,發生了什麼事?才知道她得了重感冒。我向同事要了她家住址,騎機車載她到診所看病。
叔公在台北大橋附近開了間診所,我載她去,叔公診斷後,面色凝重的拍著我的肩膀,叫我到二樓去,偷偷的問道:「她是你的女朋友嗎?」我說:「不是,是同事。」他說:「那就好,你可千萬不能把她列為結婚對象,依我的診斷,她有癲癇病,這病是會遺傳的,對下一代不好。」
聽到這個消息,眼前一陣黑、晴天霹靂,心想:「怎麼會這樣?」雖然我們還沒交往,但是對彼此都有好感。叔公的一番話,我的內心很掙扎,萌生放棄的念頭。
思考一陣子後,我決定和她保持距離、放棄她,我恨自己為什麼是那麼自私的人,自責不已。
後來,和董事長理念不合,我離開公司去創業,再也沒見到她,直到6年後。
那一年中美建交,連續6個月零成交。市況很差,只好在羅斯福路開了間「遠香特快餐」,讓同仁有份工作做。有天早上10點,我見到騎樓有一位太太牽著一個小男生,雖然只是一眼,但是我立刻認出是她,眼睛一直盯著她移動,我想知道她住在那裡。
我看見她走進餐廳斜對面的辦公大樓。於是很快的寫了張紙條,拜託一位女職員,請她每樓層、每戶拜訪,幫我找到那位媽媽,並將紙條交給她。我在紙條上寫著:我想和妳見個面,再寫上時間、地點。
我知道她已經結婚,有個兒子,不是要破壞她的婚姻,只是很想知道她的近況。約定的時間到了,我開著車子來到相約地點,她坐上我的車,兩人就這樣在車內聊了15分鐘。
她說:「我的兒子已經3歲了,先生對我很好。」看到她幸福,我終於放下心中的愧疚。離開時她告訴我:「以後我們不方便再碰面。李經理,你的能力很強,我對你有信心,你一定會把事業做得很成功。」
她說:「我希望日後在報章雜誌或電視上能夠看到你的消息。」她的鼓勵,是我的一劑強心針。我希望我的表現不會讓她失望,也祝她過得幸福,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