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一生最危險的事,就是從未擁有失敗經驗。
我曾遭遇一次極為慘痛的失敗,讓我吃足了痛苦,足足一年半生活在地獄裡。
那是20多年前,有位地主登報想賣台北市金華街約300坪的土地。我一看到報紙,馬上連絡他。地主姓周,他說那塊地是周家祭祀公業的財產,他拿出一張地方法院判決書,上面寫著他是周家合法管理人,有資格賣地。
那塊土地的地段很好,他開的價格又非常便宜,一坪只要80萬,在當時的行情要120萬以上。我被利益蒙蔽了雙眼,立刻付了1500萬訂金。
付完錢後,我才意識到不對勁,去查資料才知道,周家有13個派系,他是其中一個。為了爭奪土地,打了好久的官司,最後打到高等法院,他輸了!根本沒資格賣地。
當下我的心立刻涼了半截,心想:「完蛋了!」這不是呷緊弄破碗嗎?
查到他住在內湖成功路4段,我依循地址找到他家,第一天到時已是晚上10點過後,我進去和他家人聊天。他家成員單純,只有太太和一個兒子,兒子就讀高中。
坐下來後,我將事情緣由告訴他們。從周太太聽我陳述的表情變化得知,這是她先生向來的行騙伎倆。但是,周太太是個正義的人,她並沒有幫先生說話。
在過程中,我也沒有說一句重話,反而很關心他們。他兒子讀高中,正要考大學,我說:「我幫你找一個好的家教,讓你考上第一志願—台大。」
那些日子,我幾乎天天去他家關心他們。我的策略是透過家人給周先生施壓。漸漸的,和他們成為好朋友,他們也不斷幫我說話。周太太要求先生:「那1500萬,你一定要還給李先生。」
冬天或寒流來襲,我依然每晚拜訪,現在回想起來,那段日子真是苦不堪言。
後來,他兒子考上台大,周先生和周太太很開心,周先生開始慢慢的還錢,30萬、50萬的給,直到一年半後將1500萬還清,終於拿回所有的錢,放下心裡的重擔。
很多人面對這類事情,會很生氣口無遮攔的罵人,甚至嗆聲要告上法院。我不會,因為我知道打官司就上當了,會做這種事的人,早就脫產,就算我打贏,錢也拿不回來。我的目的是要回所有的錢,不是爭個輸贏。
自從周先生還清債務後,我再也沒有去他家,但雙方仍保持友誼。10多年前他兒子結婚,還邀請我去當證婚人。那天我盛裝出席,參與他的人生大事。如今回想起來,還好當初轉個彎、換個方式處理,最終事情才得以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