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觀念中,媳婦嫁了過來就是夫家的人,所以就算夫家經濟情況好,但做媳婦的還是不應該拿錢接濟娘家。
媳婦是不是應該出錢孝敬妳?
傳統觀念中,媳婦嫁了過來就是夫家的人,所以就算夫家經濟情況好,但做媳婦的還是不應該拿錢接濟娘家。臺灣人常常卡在這種婆家和娘家之間,公不公平的問題,如果娘家有男丁,做媳婦的拿錢回家孝敬父母就更是罪大惡極了。雖然大家都知道現代人生活不容易,養兒已不能防老,但臺灣人就是會卡在傳統和新趨勢中。
媳婦其實沒必要孝順妳
這個問題不是「應不應」而是「機率大不大」,如果指望媳婦會主動定期出錢孝敬婆婆,那麼情況大概只有兩個:若不是同住在一起必須分擔、補貼伙食費,要不然就是婆婆幫媳婦托兒的代價,另外就是兒子要孝敬母親,而透過媳婦代為處理。
媳婦如果有私房錢的話,會孝敬的對象也是她娘家的母親,而不是夫家的婆婆。但如果婆媳之間關係好的話,每逢婆婆的生日、母親節或過年,做媳婦的大概也會主動禮貌性地包紅包,或購買禮物作為孝敬的表示。
透過我的臉書,有位網友問說:當她的丈夫要求她每個月必須出三千塊錢給她婆婆時,她心理上很不能平衡,於是反嗆:「為什麼是妳媽而不是我媽?我如果要孝敬,對象也是生我養我對我有恩的母親,而不是沒有什麼感情的婆婆,難不成只因我們結了婚?」
理論上,這樣的說法並沒有錯,可是大家在婚姻中都疏忽了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一旦結了婚,牽涉的層面已是兩個家族以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