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開始在人力銀行任職,了解就業市場的運作之後,我才真正離開了自己的同溫層,從天堂飄然落到人間,認識到這世界上有一種人,想要認真工作但是沒有機會。因此後來我養成給小錢的習慣,但是經常被親朋好友質疑,於是我就去思索,錢對我的意義,以及對別人的意義。
在三天內,我給了三個人一些小錢。
如果有得選擇,誰要當乞丐?
第一天是去做檢查,出了醫院,路樹下到處是攤販,一名乞丐髒兮兮坐在地上,帽沿壓得極低,看得出來年紀不大,我把錢包僅有的銅板掏出來放到他前面的盒子裡,他跟我點點頭。等到走遠了,先生才輕聲提醒我,新聞上說很多乞丐是職業乞丐,其中不少是年紀輕輕,好手好腳,卻不事生產,好逸惡勞,你還助長他們嗎?我就回答:
「如果有其他職業可以選擇,很少人要選擇當乞丐。」
先生再提醒我,還有一種是乞丐集團,專門誘拐小孩,把他們弄成殘障,運送到各地行乞。這種論調經常聽到,但是我相信「80/20法則」,這一類被迫的乞丐是少數,多數仍是自己決定用行乞討生活。就算是集團裡的乞丐,給些小錢,他們收攤回去之後也省了一頓毒打,至少這天可以好過些。
是的,我坦承,在我的認知裡,乞丐已經被歸類為一種職業,因為我完全明白,並不是每個人想要工作就能有工作,有的失業跟懶不懶惰無關。
我面試過很多人,有極少數人的履歷看起來正常,但是在相談的過程中,明顯地可以看得出來有問題,有的是精神上,有的是性格上,有的是人際關係處理上,也可以猜得出來這些人的生涯坎坷不順,工作不只做不久,求職也四處碰壁,但是沒有一家企業會說出真正原因,因為那既傷人又違法。
不是每個人都找得到工作
看著他們,我的臉上堆滿暖暖的笑意,心裡卻下起浠浠瀝瀝的小雨,完全愛莫能助,我想的是怎麼讓他們出了這個門,還保有對明天的希望?說真的,很難做到!我也常常在猜測這些人最後都去做了什麼工作?很難想像!如果連收垃圾的清潔人員一職都有碩士在搶,他們還有什麼機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