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不懂事的青春裡,寫過一篇熱門文章〈你以為你在合群,其實你在浪費青春〉,那時我還年輕,文字中字裡行間充滿著暴躁和怨恨,雖有道理,卻得罪了不少人,再次落筆這個觀點時,又看了一遍那時的文字,覺得少了點什麼,所以,想要重新認真地寫寫這個話題,畢竟,是否應該合群,確實是大學生活裡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問題。
1
那是一個下午,一個男生滿臉土色的跟我說:「老師,我不想活啦。」
我很震驚地問他:「為什麼?」
他說,他們宿舍四個人,一個人天天玩遊戲,一個人天天跟女朋友視訊,一個人天天看韓劇日本小電影,他是唯一一個認真準備考試的人,這三個人不僅不覺得自己有問題,還一副酸溜溜的表情看著他,說:「你裝什麼裝?我們這種學校,你整天讀書有意思嗎?你念得過清華北大的學生嗎?搞得自己好像多厲害似的。」
他笑笑,該怎麼學還怎麼學。可是,每次他想靜下來看書,宿舍裡四處傳來各種各樣遊戲的聲音,時不時的還伴隨著やめて的嬌喊;晚上準備入睡時,又不停地聽到「老婆,親一口嘛」這樣詭異的聲音,害他開始整晚失眠,卻又不得不早起去圖書館占位置。幾次和室友溝通無果後,他和宿舍裡的室友越來越沒話聊,後來索性不說了,回到宿舍,只睡覺,不說話。
可是,萬萬沒想到,他就這麼被孤立了,那三個人不停地以你不合群來攻擊他,說他不合群以後怎麼在這個時代混,有人甚至故意藏他的東西,害他找不到。就這麼幾個來回,讓他筋疲力盡,開始懷疑自己:「我到底要不要合群?」
他把這個問題拋給我的時候,我聽得入神,忘記了回答,因為這個現象,在大學校園太普遍。這是一般人的心態:「你進步,我沒進步,我就不爽;你念書,我在玩,你就不合群。」
於是,我問:「那你覺得上大學是為了合群,還是為了努力變成更好的自己呢?」
他說:「為了成為更好的自己。」
我說:「那不就完了,和別人有關嗎?」
他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那天晚上,我給他寫了一篇文章,並寫了這麼一段話:八○/二○法則用於這個世界每個角落,這世界一定是少數人擁有多數人的資產,多數人為少數人工作,網路時代到臨後,甚至會變成九○/一○法則,所以,你願意成為少數人還是多數人。
既然無法選擇室友,就要選擇自己的朋友,如果大學四年的朋友只有自己的室友的話,就說明你沒有走出宿舍,看到外面的世界,交到更志同道合的人。如果你的室友剛好是和你志同道合的人,記得珍惜,因為太不容易。如果不是,也沒關係,做好少數人就好,這世界的真理,往往還真的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既然自己是少數人,註定要被冷眼相望,註定要孤獨行走。
可是,這世上誰不是孤單一人呢。
2
愛默生曾經說過:「如果有兩條路,我選擇走人少的那條。」
其實,在青春歲月裡,寂寞是常態。一個人的生活很正常,你真的沒有必要在自己變強大前,花大量的時間瘋狂的社交,因為那些看著熱臉貼冷屁股的社交,不過是無用的社交。
人脈不是你認識誰,而是誰認識你。
我們都有過猶豫今天晚上是應該跟一群人去唱歌還是一個人在家看書的選擇:不去,總覺得那個場子裡有一些厲害的學長學姊,加了他們的臉書會不會有用,去了,又發現狂歡其實是一群人的寂寞。
可是,你思考過一個問題嗎?就算你加了他們的LINE,又怎樣,充其量不過是點讚之交,你進入不了他的世界,他不願走進你的人生,沒有交換,沒有交集。我在〈那些無用的社交〉一文中說過一句話:「只有等價的交換,才能有等價的友情。」
有人又開始說了,那這個世界也太殘酷了吧,一點感情都不講嘛,都得交換才能有感情嗎?這個世界還真的那麼殘酷,只是交換的未必是錢,可能是你的專長,你的能力。
所以,想要獲得等價的交換,先要讓自己變強,讓自己能拿出真才實學去交換,要不然,加入對方臉書,除了看看對方動態,真的很難走進對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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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又有人問:那我是不是不該社交,不應該合群了!
社交是人與人感情昇華的重要方式,人從原始時代開始,因為合群,才懂得如何會用火,才能制定戰術,打敗比我們牙齒鋒利的猛獸。因為合群,我們才活到今天,才能和動物區分開。
可是,今天又不一樣了,因為我們生活中有太多的群體,所以,不是每個群都要合,畢竟不停地討好別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明明是籃球高手,卻被分到了足球隊,明明身高傲人,卻要低頭緊跑,跑得慢,低頭累,還告誡自己要合群,不要鶴立雞群,這不是自找麻煩嘛。
合群沒錯,但要合自己該合的群,合屬於自己的群。
我在讀軍校的時候,雖然和許多人身上穿著同樣的軍裝,剃了一樣的髮型,卻發現和很多集體格格不入,直到今天,和當年同學聚會時,他們都會開玩笑的說:「龍哥,你當年那個不合群的樣子!我們都受不了。」
我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想,我真的那麼不合群嗎?
現在公司的任何活動,我都會第一時間趕過去,能舉手之勞就毫無保留,能付出全部就不留餘力,我從心裡愛著這個創業公司,愛著每一個合作夥伴,甚至時常在半夜三更請朋友吃消夜,三不五時和大家聚著喝酒。為什麼我現在合群了?因為一起創業的人,都是志同道合的人,這是自己喜歡的群體。
人生最美好的事情,無非就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用盡自己的全力,共同做成一件事情,那種合群,才是有意義的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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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找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容易嗎?別說一群了,一個都很難。
《祕密》裡面有一個很有趣的原則叫吸引力法則,就是你是什麼人,就會吸引什麼人,你是一個正能量的人,就會在身邊吸引到一群熱血青年;你是一個負能量的人,就會吸引一群悲情女配角。
可是,這個原則不是百分之百實用,因為有時候你就是很難吸引到一個和你一樣或與你相似的人。有些人終其一生,都一個人孤單地行走在路上。
可是,孤獨是常態,我們曾經以為越長大越孤單,後來發現世界原本是孤兒院。大多數的路,都是一個人走,偶爾有人陪你走兩步,就匆匆的說再見,剩下的路,還是你一個人。好在,孤獨是最好的升值期,那些一個人的時光,能讓你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不要總是覺得自己很孤單,差用這些一個人的時光,自己總會在不遠的未來發光,這些光芒,會吸引到和你一樣的人,眼下這些孤單,只是為了讓以後不那麼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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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無非想說:不合群就不合群,一個人吃飯沒什麼,一個人入眠也能很幸福,一個人去自習室也應該對著天微笑,一個人流淚也很酷,這些都是讓自己變得更好的必經之路。
室友和你不是一條船上的,不是就不是吧,找自己的船員,航向自己的偉大航道。看不慣他們的作為,那就別看了,可是,一定要記得,再怎麼看不慣,也不要對室友下手。
交流是化解矛盾最好的武器。別動不動就動手,這年頭看不慣的事情多了,看不慣要想得通,心裡罵髒話,也要臉上掛著微笑。
無論如何,在最年輕的時候,要學會獨處,那些有成就的人,無論表面看起來多麼合群,內心都有一片屬於自己的世界;無論多麼阿諛,內心都有屬於自己的價值觀。
願你在一個人行走的時候,不那麼孤單。
願自習完後,路燈能照亮你的影子,顯得格外高大。
願圖書館裡能有書香陪伴著你。
願你早日找到自己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