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嫻與何守正在結婚5周年前夕爆婚變,她證實何守正早擬好離婚協議書 ,自己是被離婚。她透露早於11月14日收到何守正傳來的離婚協議書,將會「照你要的,無條件」簽字,感慨這段婚姻破局彼此都有責任。
她回應《蘋果》,語帶疲倦:「不想再歹戲拖棚,也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大家都累了!」表示之後發言都由經紀人處理。小嫻密友表示,小嫻現在情緒緊繃,加上昨晚看到何媽媽傳小中風新聞,才決定po文。
而何守正傳來的離婚協議書,其中一條還開出要小嫻「不准要求贍養費跟財產分配」,小嫻也願意配合,不會跟何家要求任何一毛錢,因為小嫻離婚心意已決,現在只想盡快解決處理,好讓自己人生往前走,如今就等何守正回覆何時簽字辦手續,雙方會在台灣處理離婚相關事宜。
這裡有一個觀念要釐清的,就是斯斯有兩種,離婚也有兩種。一種是兩願離婚,就是夫妻雙方簽離婚協議書,再(手牽手?)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另一種是裁判離婚,有一方不願意離婚,或雙方條件(小孩或錢)談不攏,就需要上法院,讓法官判決。
而所謂的贍養費,其實是「裁判離婚」才會有的東西,而且是符合一定要件才能請求的!兩願離婚是沒這個東西的。
兩願離婚的金錢上的「無條件」,其實是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意思,拋棄的只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至於「贍養費」,兩願離婚本來就沒有這個東西可以請求,本來就不得請求,根本無從拋棄。(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所以一般戲劇裡離婚時都會提到的贍養費,其實是裁判離婚才會出現的東西,不過雙方同意離婚(兩願離婚)的情況下,老公如果願意的話,還是可以約定按月給前妻扶養費的。那個是額外約定的條款,你要多給錢,法律是不禁止的!
結語:
傳說拔到獅子的鬃毛,掉落頭髮就能長回來,別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相關法條:
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