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幾歲,就愛上幾歲。
作者/張小嫻
我有個好朋友,從來只愛年輕俊俏的男人,就是現在說的小鮮肉。她當年在戲院看了三遍《投名狀》,是為了看金城武騎馬出場。金城武騎的那一匹是黑馬還是白馬,金城武未必記得,但她肯定記得。吳彥祖剛剛走紅的時候,她迷他迷得像個小花癡,那時我還在辦雜誌,她千叮萬囑,要是我找吳彥祖拍封面,一定得帶上她。幸好,我沒拍過吳彥祖。
金城武和吳彥祖遙不可及,即使不那麼年輕了,他們也只能是別人的。在她身邊、在她生命裡的,是另一些小鮮肉。她每次愛上的男人都比她年輕,有一個比她年輕五歲,另一個比她年輕九歲,還有一個比她年輕了整整十一歲。年輕不一定就笨,可這些小鮮肉全都比她笨。她太聰明了,不覺得需要一個男人來使她變得更聰明,她只要年輕好看、高大帥氣、陪她玩的。可惜,他們一個個都離開了,她到現在還是形單影隻。
那麼多年過去,她當年愛過的小鮮肉早已成了別人碗裡的紅燒肉,但她愛的始終沒變。我不知道當她六十歲,什麼年紀的男人對她來說才是小鮮肉,三十四歲算不算?
年過六十的婚紗女王王薇薇(Vera Wang)幾年前戀上比她年輕三十六歲的花樣滑冰冠軍,那哥兒長了一張大長臉,帥不帥真的是見仁見智,但他畢竟比她年輕許多,都能當她兒子了。她年輕時也是滑冰運動員,從今以後,她可以牽著他的手一起去溜冰,做她年輕時做的事。兩個六十歲以上的人可做不了這件事,只有其中一個年輕,另一個也才年輕;或者至少努力年輕。
愛上小鮮肉的名女人還有《情人》的作者瑪格麗特.杜拉斯。杜拉斯晚年有一個比她年輕四十歲的小男友楊·安德莉亞。他本來是個同志,學生時代深深迷上她的書。不知道是不是她把他掰直了,他是她最後的愛情。他是她的助理、她的繆斯、她的看護,也是她最忠誠和癡心的戀人,她好幾次把他攆走,他卻又死死地回到她身邊,陪她度過人生最後的十六年,那年老色衰的、苦長的十六年。
可也就是楊·安德莉亞在身邊的那些日子,杜拉斯寫出了自傳體小說,也是她最為人知的作品:《情人》。故事裡那個十五歲半的法國女孩愛上的是個年紀比她大一倍的中國男子,那是杜拉斯最初的愛情。最初和最後,竟然是如此不一樣,杜拉斯是否真的愛小鮮肉,永遠是個謎。
青春到底是在自己手裡,還是你青春故我青春?
青春終歸是在自己手裡吧。我喜歡比我老的,你老些故我青春。等我很老很老了,無論去到那裡,至少有一個比我老的為我墊底,讓我覺得我還不算老,這多好啊。
我太壞了吧?誰讓我心裡一直住著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個孩子和一個老人?他們都是我,那個孩子喜歡比她老的大人,那個老人喜歡跟她一樣老的老人。也許,真實的年齡從來無關緊要,我們愛上的,是跟我們心智年齡最接近的那個人。
你的心智年齡是幾歲?
你是幾歲,就愛上幾歲。我喜歡風霜的味道,當然,男人只有老得好看才叫風霜,否則只是衰老。女人無所謂老得好看和不好看,只有老得快些和老得慢些。有人說吃素使人年輕,可是,餓著肚子的苦寒的冬夜,能喝到一碗飄著油花的熱騰騰的肉湯,是多麼美好和溫暖的撫慰!
我並非無肉不歡,其實我只吃一點點肉,不吃也可以,只是,對肉的渴望是那麼塵世的存在,煙火人間,飲食男女,倘若只有素,就好像再也沒有任何綺思和慾念的愛情,終究是有點感傷。還有牙齒可以咀嚼的日子,就讓我偶爾吃口肉吧,那是紅塵俗世的味道。
你喜歡吃什麼肉?小鮮肉?紅燒肉?熟成牛肉,還是神戶牛肉?
滿布油花的神戶牛肉雖然名貴,我真不覺得它好吃,它也太肥了吧?都說愛吃牛的都喜歡有一點脂肪的,就好像愛吃叉燒的都吃半肥瘦,但我偏愛瘦的,小鮮肉和紅燒肉皆非我所愛,牛肉麵和家常的青菜炒牛肉好吃多了。要吃牛排,美國安格斯牛肉挺好吃的。想吃瘦的,義大利有一種白老牛,肉質鮮嫩而沒有脂肪,甚至可以養到十七歲才吃,吃下去依然不老,這應該是最老的小鮮肉吧?
吃牛排,我愛吃熟成牛肉,新鮮的牛肉放在特製的熟成室裡吊掛和風乾,牛肉的水分蒸發,肌理也改變了,變得柔軟多汁,肉味更醇厚。雖然熟成過程只有短短數十天,對牛肉來說卻是漫長的歲月,最後那獨特的風味正是光陰的滋味。
有人愛吃老牛肉,有人愛吃小牛肉,喜歡它的細膩和奶香,我不愛吃,正因為不喜歡它聞起來像奶娃兒的氣味。我可喜歡喝牛奶了,但吃牛犢又是另一回事,就像我喜歡咖啡餅乾和咖啡蛋糕,也喜歡咖啡的香味,卻不怎麼愛喝咖啡。
口味就是這麼奇怪的東西,就像喝酒,有人喜歡新鮮冰凍的啤酒,有人喜歡陳年佳釀;有人喜歡有年份的紅酒,卻也有人喜歡以當年採收的葡萄釀造的薄酒萊新酒;有人喜歡老波特酒,卻也有人覺得波特酒是女人喝的酒。烈酒、淡酒、老酒、新酒、女人的酒、男人的酒,無所謂哪一種酒最好,你喜歡喝的就是最好。
不是所有男人都跟好酒一樣,越老風味越好,也不是所有小鮮肉都永遠長不大,有些小鮮肉聰明、成熟、專一。有一種小鮮肉,當時光已老,你兩鬢如霜,他明明也不年輕了,可是,在你眼中,他永遠年輕,永遠都還沒長大,也依然青澀,這塊小鮮肉,只能是你兒子吧?
除此以外,所有小鮮肉也都有不鮮的一天。
以前喜歡一個人可以喜歡很久,從鮮到不鮮,即使他成了臘肉,你還是愛。小鮮肉的賞味期限卻愈來愈短,江山代有鮮肉出,各領風騷三兩年。是我們變了呢還是小鮮肉的本質就是不長久?
夢裡可以有很多小鮮肉,甚至天天換款,生活裡又是另一人。我不歧視小鮮肉,賞心悅目總是好的,可是,當我老花了,他戴著墨鏡都能看清楚每一個像逗點似的小字,我肯定難過得要死。
我的好朋友說:「怕什麼!那就讓他幫我看吧。」不管她工作時多麼幹練,她的心智年齡在二十歲之後就沒有再長大,她永遠比我年輕。和她兩個人吃皮蛋拌豆腐,我愛吃皮蛋,她只挑嫩豆腐吃;生病時,她會調一杯熱巧克力喝,而我總愛吃一碗皮蛋瘦肉粥。皮蛋這東西,外國人叫thousand-year egg,千年老蛋,皮蛋才沒有醃上一千年,它只是一隻年華老去卻風味更佳的鴨蛋而已。吃麻辣火鍋,又怎麼少得了老豆腐和老油條呢?有些食材,愈新鮮愈好;有些食材,得披上一層風霜。
嫩菜醃菜,各有所愛,吃東西可以胃納四海,愛情卻不可能什麼都試試,人總有情有獨鍾的一類人,你那一口,是小鮮肉還是紅燒肉?你的愛情到底是什麼味道的?鹹的苦的酸的甜的?抑或是百味紛陳?無所謂哪一口更好,對胃口的就是好。
愛情的滋味是很個人化的,它是成長的味道,是記憶的味道,也是生活的滋味,是我們過去的故事造就了我們而今喜歡的東西。為什麼不斷受傷卻還是愛上同一類人?為什麼明知道不適合卻又情不自禁?你喜歡的,也喜歡你;你是我那一口肉,我也是你那一口酒,那得要多大的運氣?一旦遇上了就不醉無歸吧。反正,無論愛的是哪一口肉,無論有多愛,綺思和慾念總有一天會成為回憶,我們都會老起來,早晚會變成風乾火腿,那時候,也就無所謂金華火腿、帕瑪火腿或者火腿之王伊比利亞火腿,反正都已經是火腿了。
〈本文選自全書 李幸臻 整理〉
作者:張小嫻
全世界華人的愛情知己。她以小說描繪愛情的灼熱與冷卻,以散文傾訴戀人的微笑與淚水,至今已出版超過四十本小說和散文集。她對人性的洞察,使她開創了一種既溫柔又犀利的愛情文學。她的新浪和騰迅微博合計擁有超過八千六百萬名粉絲,更榮獲新浪網頒發的「年度作家獎」。她的字字句句撫慰了數以千萬的讀者,而我們也能從她的作品豁然明白,愛情的得失從來就不重要,當你捨棄一些,也許得到更多,只要曾深深愛過,你的人生將愈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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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愛一個像男人的男人
出版:皇冠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