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我離職滿一年。毫不誇張地說,這一年是我人生中最充實,也是產出最高的一段時光。這一年的經歷,甚至改變了我對工作的看法。
我曾經與大多數人一樣,認為工作就意味著被控制、管理,做著不喜歡卻不得不做的事,它讓工作變成了有趣和快樂的對立面。我估計九○%以上的人會相信,在沒有經濟壓力的情況下,只要能不工作,自己肯定會選擇不工作。我們也常聽人說最大的夢想是盡早實現財務自由,如此一來就無需再工作。在傳統的觀念中,工作彷彿是一件痛苦的、令人討厭的事。然而,真是如此嗎?
過去一年中,我已經忘記有多少次在鬧鐘響之前,就迫不及待地起床,坐在電腦前,興奮地開啟一天的工作,直到飢餓難耐才去吃早餐。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這的的確確發生了。同樣是工作,為什麼以前去上班感覺像上刑場,而現在卻成為一件無比開心的事?這種差異得從人類行為動機的角度來理解。
關於人類行為動機,早年科學家存在著錯誤的認知。
很長一段時間,科學家認為人類行為的驅動力只有兩種:一種是生物性驅動力,即滿足最基本生存需求的動力;另一種是外在驅動力,意即因外在環境刺激(例如獎懲措施)而產生的行為動力。早年科學家認為,人類天生懶惰,只擁有滿足最基本需求的動力,如果想要求人類做基本需求之外的事,就必須依賴外在刺激—獎勵或懲罰手段。
然而,這種錯誤的認知卻成為現代管理學的基礎。在現代管理學中,員工被認為是懶惰的,只要無人監督,就會偷懶、不認真工作。也因此在企業中,「胡蘿蔔和棍子」一直被視為最重要的管理策略,而管理階層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更有效地控制各層級員工,也象徵著管理階層對員工普遍的不信任感。如此一來,員工對手上的任務不容易產生共鳴與成就,同時可能變得被動消極。人只有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時,才會有真正的愉悅感,這也是大多數人在工作中難以快樂的關鍵原因。
慶幸的是,這種觀點最終得到了糾正。心理學家透過大量的實驗與研究,證明人類還存在第三種驅動力:主動學習、創造更美好世界的動力。科學家認為人類天生就有發現新奇事物,藉由尋求挑戰來施展才能和獲取新技能的內在傾向。
也就是說,在沒有任何激勵的條件下,人也會自主行動,這種行動的驅動力源自於對挑戰和成長的渴望。史丹佛企管教授詹姆斯.柯林斯就曾在《基業長青》(Built To Last: successful habits of visionary companies)中寫道:「追求進步的驅動力源自人類一種深沉的衝動,一種探索、創造、發現、成功、改變和改善的衝動。追求進步的驅動力不是枯燥的理性認識,而是深入內心、具強迫性、幾乎與生俱來的原動力。」
當我們發自內心地想做一件事時,這件事本身就是目的,我們去做,不是為了得到報酬或獎賞,而是在做的過程中能獲得樂趣。例如我們喜歡打電動、運動,不是為了獲得獎賞,而是我們從中得到挑戰和成就感。同樣的,很多人在業餘時間不求回報地參與一些組織和活動,也是渴求發揮自己的價值,希望藉由行動,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由此可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工作本身,而在於工作背後的動力。我們以為自己討厭工作,但事實並非如此。事實上,人最快樂的時候並非是無事可做的閒散時光,無所事事會讓人感到乏味和空虛;反而當投注身心到一件喜愛的事時,會讓人擁有高度興奮又無比充實的感覺,這也就是心理學家所說的「心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