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責任』讓我覺得你變得『更好』」。也就是說,情緒勒索者認為,被勒索者有讓情緒勒索者覺得其變得「更好」的責任;而且,這個「更好」的標準,是由「情緒勒索者」所定義的。
情緒勒索者會怎麼引發我們的「罪惡感」呢?
他們可能會這麼做:
在貶低我們之後,他們可能還會使用一些話語,與貶低我們的話語交錯進行。
比如,他們可能會這麼說:
「我是為你好。」
「我這麼照顧你,你居然不聽我的話。」
「我這麼賞識你,你讓我失望了。」
「你不按照我想要的做,難道你不愛我嗎?」
「就是因為你不按照我的方式去做,別人知道就會覺得我不好,我會很丟臉。」
上述這些言語,都好像在控訴:「我對你那麼好,你怎麼可以不按照我的話去做?」這些話的目的,都是想讓我們覺得:「我真是不識好歹」。好像我們在這個互動中,如果有什麼不舒服的感覺,那都是我們的錯覺。
情緒勒索者總是在提醒我們:我們的人生有「責任與義務」去滿足他們的需求,這樣才顯得我們「夠好」。對他們而言,「這是你應該做的事」。
而在情緒勒索者試著貶低我們,讓我們失去了自我肯定、自我信任的能力後,「引發罪惡感」成為加深我們「覺得自己糟糕」的「感覺放大器」。當我們被貶低,又在他們的言語中,戴上了他們為我們準備的「應該怎麼才對」的大帽子,那種感覺「自己很糟糕」、「自己讓別人失望」、「自己很不對」的感覺,會使我們感覺很差、非常焦慮,甚至讓我們動彈不得。
此時,如果他們對我們提出他們的要求、標準,要我們照做時,我們對於他們釋放出的「你只要滿足我的需求,你就是好小孩、你就是很乖、你就是很棒」的訊息,有時是難以招架的。
對被情緒勒索者「貶低」,而失去自我價值感的我們而言,他們的肯定,很多時候,就可能成為是我們情感上暫時的「浮木」。
也就是說,為了要讓我們「自我感覺好一點」,希望不要覺得自己這麼糟糕時,我們可能就會抓住這個訊息所暗示的「好做法」,而願意按照他們的方式去做,滿足他們的需求,以得到他們好的評價,用以替代原本存在我們心中的「自我價值感」。
而情緒勒索者,也達到了他們的目的。
剝奪你的安全感
有些情緒勒索者除了使用上述的方式以外,還會做出一些明顯的威脅,而那些威脅可能直指你最在乎的事情。
例如:
「你要不照我的方式做,要不我們分手。」
「你要是跟他結婚,我們就斷絕親子關係。」
「你要是不按照我的方式做,我就死給你看。」
「你如果不按照我的方式做,你就會失去這份工作。」
「要是你不聽我的,我就讓你身敗名裂。」
就像我前面提到的,情緒勒索者知道,對你而言,你「最在乎的事情」是什麼,於是他們會威脅你,剝奪你的安全感,讓你覺得不安。
你的安全感事物就像「肉票」一樣,情緒勒索者會讓你覺得,你的肉票就在他手上,而你如果想贖回,就只能乖乖聽他的話,按照他的方式做。
這項特色,也是為何這段互動關係被稱為「勒索」的原因:情緒勒索者威脅將奪走你的重要事物,讓你感覺焦慮、害怕,於是你只能按照他們的方式做,以求減輕不安與恐懼,「贖回你的安全感」。
但很多時候,你的安全感就如你的弱點,被情緒勒索者牢牢掌握在手中;只要第一次勒索成功,他將食髓知味,跟你愈要愈多;而你也會在一次次的退讓中,使得自我與快樂都在這過程中消失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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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面所描述這「三元素」,你是否覺得似曾相識?實際上,綜合這三元素,我們幾乎可以說,情緒勒索者其實一直在向被勒索者傳達一個訊息:
「你有『責任』讓我覺得你變得『更好』」。也就是說,情緒勒索者認為,被勒索者有讓情緒勒索者覺得其變得「更好」的責任;而且,這個「更好」的標準,是由「情緒勒索者」所定義的。
另外,不能忽略的是,很多時候,情緒勒索者可能會使用「強度很大的負面情緒」,作為「包裝」這三元素的手段;而強度很大的負面情緒,會使得「情緒界限模糊」的被勒索者,心裡因而產生很大的壓力,覺得自己需要負對方的「情緒責任」,於是,情緒勒索者得以「遂行其是」,而被勒索者只能任憑其予取予求。
(本文選自全書,張若儀整理)
作者:周慕姿
出版:寶瓶文化
書名:情緒勒索──那些在伴侶、親子、職場間,最讓人窒息的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