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事件後陷入熱戀的兩人,卻在艾娃發現自己懷了前任男友大衛的孩子後不得不忍痛放手,大衛和艾娃奉子成婚後並不幸福,以離婚收場。多年後,艾娃和吉姆在某次派對上重逢了……
摔車
一九五八年十月於劍橋
他隔著一段距離看到她摔車,慢慢地、不疾不徐地,像是一連串的定格鏡頭。一隻小白狗在車道邊緣聞來聞去,抬起頭來朝牠的主人責備似地吠了一聲。白狗是隻㹴犬,牠的主人是個穿著米色風衣的男子,已經走得遠遠的了。女孩騎著單車接近,她的腳踩得太快了,一頭黑髮像一面旗幟在她腦後翻飛。他聽到她一邊狂按鈴鐺一邊大叫:「小傢伙,走開,好嗎?」但那隻狗不知著了什麼魔,不但沒走開,還朝她前輪窄窄的軌道衝了過去。
女孩把車子一歪,她的單車歪進長得很高的草叢裡,緊急剎住,車身劇烈晃動。她往旁邊倒下,重重落在地上,左腳扭成奇怪的角度。吉姆現在和她只隔了幾呎,他聽到她罵:「Scheiße。」
那隻㹴犬等了一下,幽幽地搖了搖尾巴,接著就逃去找牠的主人了。
「我說……妳還好嗎?」
女孩頭也沒抬。現在,距離拉近,他看到她很嬌小,是個小不點兒,大概他這個年紀。她的臉被頭髮遮住了。
「我不確定。」
她的聲音很喘、很急促。當然了,是受到驚嚇的緣故。吉姆步出小徑,朝她走去。「是妳的腳踝嗎?要不要試著站起來看看?」
她的臉映入眼簾:纖瘦,就像她其他的部分;下巴尖尖的;棕色的眼眸伶俐地打量著他。她的膚色比他深,曬得有點黑。他會覺得她是義大利人或西班牙人,但絕不會是德國人。她點點頭,爬起身時縮了一下。她的頭還不到他肩膀高。確切說來並不漂亮,但好像似曾相識,有種熟悉的感覺。儘管他很確定不認識她,至少目前還不認識。
「那就沒骨折囉。」
她點點頭。「沒骨折。有點痛。但我想大概死不了。」
吉姆大膽笑了一下,但她沒回應。「摔得不輕呢,妳有沒有撞到東西?」
「我不知道。」她的臉頰上沾了一抹泥土,他發覺自己突然有股想幫她擦掉的衝動。「一定是撞到哪裡了。我通常很小心的,你知道。那隻狗直直朝我過來。」
他低頭看她的單車。車子淒涼地倒在地上,距離後輪幾吋的地方有一大顆灰色的石頭,被草擋住了,但稍微可以看到。「就是它害的,妳的車輪一定撞到它了。要我看看嗎?我這裡有修車的工具。」他換一隻手拿他手裡的平裝書,伸手到他的夾克口袋裡摸索──那本書是《戴洛維夫人》,他在打包十到十二月學期的行李時在他母親的床頭櫃發現的。他借來看,心想或許能讓他多了解母親一點。
「你真好心,但說真的,我確定我可以……」
「我至少能幫這點忙。真不敢相信主人連看也沒看一下,不太有紳士風度,是吧?」
吉姆吞了口口水,頓時為這句話的言外之意難為情起來──意思就是他很紳士囉!他實在稱不上當今之世的英雄人物,修車工具甚至不在他口袋裡。他查看了另一個口袋。接著,他想起來了:薇若妮卡。那天早上,他們甚至來不及等他在玄關脫掉夾克就衝進她房間。寬衣解帶時,他把口袋裡的東西放在她的梳妝台上。事後,他拿起他的皮夾、鑰匙、幾枚零散的硬幣。修車工具一定還在那裡,和她的香水、人造寶石項鍊、戒指混在一起。
「我恐怕把話說得太快了。我不知道它到哪去了。真抱歉。我通常都帶著它。」
「就算是不騎車的時候?」
「對。準備周全,以防萬一。我通常都是。我的意思是我通常都騎車。」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她舉起左腳腳踝,緩緩轉動著。動作流暢而高雅,就像在扶手前練舞的芭蕾舞者。
「感覺怎麼樣?」他很訝異自己真的很想知道。
「有點痠。」
「或許妳該去看醫生。」
她搖搖頭。「我確定一個冰敷袋和一杯烈酒就能解決。」
他看著她,不確定她的語氣。她微微一笑。他問:「那,妳是德國人嗎?」
「不是。」
他沒料到她會板起面孔。他別開目光。「喔,抱歉,聽到妳罵scheiße。」
「你會德文?」
「不算會,但我會說十種語言的『雪特』。」
她笑了,露出一口發亮的白牙。以喝啤酒、吃德國酸菜長大的人來講,她或許太健康了吧。
「我父母是奧地利人。」
「Ach so?」
「所以你真的會德文!」
「Nein, mein Liebling.一點點而已。」
看著她的臉,吉姆覺得好想畫她。他格外鮮明地看到他倆:她窩在窗邊的椅子上讀一本書,光線灑在她頭髮上;他畫著素描,房間是白色的,很安靜,只有鉛筆在紙上塗抹的沙沙聲。
「你也是英文系的嗎?」
她的問題把他的注意力拉了回來。他的腦海浮現舊庭 ( 註:OldCourt,劍橋大學克萊爾學院的中心區,有教職員辦公室、禮拜堂、食堂和學生宿舍。 ) 辦公室裡的道森博士,還有和他一起接受道森博士指導的三位同學。同學們的頭髮梳得整整齊齊,圓圓的肉臉表情空洞,心不在焉地寫著「民事侵權法之目的與適用範圍」。他已經遲到了,但他不在乎。
他低頭看看手裡的書,搖搖頭。「恐怕我是法律系的。」
「喔,只為了好玩讀維吉尼亞•吳爾芙的人,我認識的不多。」
他笑了。「我只是拿著它裝模作樣。我發現它是讓美麗的英文系學生打開話匣子的好題材。『妳也愛《戴洛維夫人》?』這句話似乎很管用。」
她跟他一起笑了。他又看看她,這次看得比較久。她的眼眸不盡然是褐色,虹膜幾乎是黑色的,邊緣則接近灰色。他想起他父親的畫作裡就有這種色調,那幅畫是一個女人襯著英格蘭一碧如洗的天空。他現在知道了,畫中的女人是索妮雅,這也是他母親之所以不願意把它掛在牆上的原因。
「所以妳愛嗎?」他說。
「我愛什麼?」
「《戴洛維夫人》啊。」
「喔,愛死了。」一陣短暫的沉默過後,她說:「你看起來真的很面熟。我想或許我在某一堂課上看過你。」
「除非妳混進來聽華森教授精采的羅馬法系列講座。妳叫什麼名字?」
「艾娃•艾朵斯汀。」
這名字聽起來像歌劇演唱家或芭蕾舞女伶,不像眼前這個小不點。吉姆知道,之後他會畫她的臉,他會為這張臉的輪廓調色,從顴骨平滑的角度,到眼睛下方隱約的陰影……「唔,我一定會記得才對。我是吉姆•泰勒,克萊爾學院二年級。我猜妳是紐納姆學院的,我說對了嗎?」
「完全正確。也是二年級。這下麻煩大了,我趕不及一堂艾略特的小組指導課,但我明明寫了報告了。」
「那真是痛上加痛啊,但我確定他們不會跟妳計較的,看在出了這個狀況的分上。」
她把頭歪向一邊打量他。他看不出來她是覺得他有趣還是奇怪。或許她純粹只是在納悶他為什麼還在這裡。他說:「我也有一堂指導課要上,但老實說,我在考慮翹課。」
「這是你的習慣嗎?」那種嚴厲的口吻又回來了。他想解釋說他不是「那種」學生,他不會因為怠惰、厭倦或把受教機會視為理所當然而荒廢課業。他想告訴她被迫去修非他所選的課程是什麼感覺,但他當然不能說,所以他只說:「不算是。我覺得不太舒服,不過現在突然好多了。」
頓時似乎再也無話可說,吉姆看得出來事情會怎麼發展。她會把她的單車抬起來,轉身離開,慢慢晃回她的學院。他杵在那裡,想不出一句能把她留下的話。但她還沒有要離開,她的目光越過他,落在小徑上。他跟隨她的目光,看到一個穿著藍色牛角外套的女孩子盯著他倆,接著又匆忙趕路去了。
「是妳認識的人?」他說。
「有點認識。」她的態度變了。他感覺得到。她把自己封閉起來。「我最好快點回去。晚點我和人有約。」
和一個男人有約。當然了,一定有個男人的。他心裡緩緩興起一股恐慌。他不會、他不能放她走。他伸出手,碰了碰她的手臂。「別走。跟我來。我知道一家酒吧。他們有源源不絕的冰塊和琴酒。」
他的手碰觸到她袖子粗糙的棉料。他沒把手收回去,她也沒把他的手甩開,只是抬起頭來,戒備地看著他。他很確定她會說不要,說完就走掉,但她緊接著說:「好啊,有何不可?」
吉姆點點頭,違背自己心意地裝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他在想巴頓路上的一家酒吧。如有必要,他願意推那輛天殺的單車過去。他跪下來,把車子檢查一番。沒什麼明顯的毀損,只在前面的擋泥板上有一道隱約、細微的刮痕。他說:「看起來沒有很嚴重。如果妳願意,就讓我來幫妳推吧。」
艾娃搖搖頭。「謝了,我自己來就可以了。」
於是,他們一起走開,走出他們各自的軌道,走出那個下午,走進夜色越來越濃的夜晚,走進一塊渺茫而新奇的地帶,一塊選擇了某一條路而錯過了另一條路的未知地帶。
故事未必要這麼寫。或許艾娃和吉姆還有其他可能。
版本一:
艾娃騎著腳踏車趕去學校,因為一隻突然衝出的小狗而摔車,路過的吉姆慷慨伸出援手。兩人在腳踏車事件後陷入熱戀,攜手走向紅毯另一端。婚後兩人買下一棟可愛的老房子,艾娃順利地開始在出版界的事業,主修法律但難以忘情藝術的吉姆則打造了一個工作室,卻在藝術的路上跌跌撞撞,迫於生計只好改行教書。夫妻倆漸行漸遠…… 點此看更多>>>
版本二:
艾娃摔車,碰巧經過的吉姆上前關心,但艾娃心繫和導師碰面,匆匆騎車離開,兩人就此分道揚鑣,艾娃成為作家、還遇見了一名悉心呵護她的男人;吉姆畢業後繼續法律工作,業餘時才拿起畫筆,卻意外在藝術領域獲得成就,兩人在彼此的生命軌跡裡數度相遇,卻一再擦肩而過…… 點此看更多>>>
〈本文選自全書 李幸臻 整理〉
作者:
蘿拉‧巴奈特(Laura Barnett)
巴奈特是是一位作家、記者、劇評家,曾任職於《衛報》及《每日電訊報》,現為自由接案藝術線記者及專欄作家,文章散見《衛報》、《觀察家報》、《玩樂誌》及英國其他各大報章雜誌。《不同版本的我們》是巴奈特第一部長篇小說,使她一躍而為文壇新星,她現與先生及一貓同住倫敦,正著手創作第二本小說。
書名:不同版本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