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沒有想過,會有進地檢署的一天,而且是因為通姦這個罪名。過去,她最痛恨的就是小三,沒想到今天變成了第三者。
他們開始交往,從第一杯咖啡開始、第一次晚餐、第一次電影、第一次上床,她發現,她真的愛上他了,而這一切,大概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她小心翼翼的問他,兩個人有沒有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畢竟她想要小孩,而年紀也不小了。
他點點頭,沈默不語。但是那個微小的動作,卻讓她雀躍好久。
他每天晚上都會在睡前打電話給她,通話的時間不長,但總是格外讓她安心。他即使工作很忙,假日也會陪她到處走走。他們開始看房子,準備未來的新家。一切都是這麼美好,她甚至準備在下個月向老闆提出辭呈,專心的調養身體懷孕。
然後,登記結婚。
但是,在提出辭呈後的一個星期,她的手機裡,突然收到一封簡訊,內容是這樣的:
「請你不要破壞人家的家庭好嗎?他是有老婆的。」
她開始起了懷疑,第二天,拿了簡訊去問他。
「那是我前妻,你不要理會她。」他淡淡的說,「我都要跟你結婚了。」
「到後來才發現愛你是一種習慣,我學會和你說一樣的謊。
你總是要我在你身旁,說幸福該是什麼模樣。
你給我的天堂,其實是一片荒涼。」
那篇簡訊出現以後,並沒有出現新的訊息。所以她「強迫」自己忘記這件事,他也似乎不再提起他的「前妻」。只不過,他們之間似乎因為這件事情,少了點什麼。而她,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從沒帶她去過家裡。當然,更沒見過他的父母。
「見他們做什麼?」男人一貫的輕聲細語,卻帶了點責難。「結婚以後,見都見不完,你到時候可不要嫌煩。」
「不管,我要你帶我去看你爸媽。還有,我想去你家走走。」她半帶嬌嗔的說。
「好啦。改天。」他簡短的結束這個話題。她知道,當他說改天,就是沒有這一天。她不太高興,但也無計可施。
看房子的情況不順利,因為男人總是挑三揀四,總是有些部分讓他不滿意。至於婚期,更是不太好說。最大的打擊,就是又收到一封訊息:
「請你離開我老公好嗎?不要逼我採取法律手段。」
她終於忍受不了,鼓起勇氣,顫抖著手回撥這通電話。「還好,沒有人接。」她心裡是這樣想的,雖然她不知道,沒脫口而出的「還好」,真實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其實,不是不知道,而是不敢想。
「要是我早可以和你一刀兩斷,我們就不必在愛裡勉強。
可是我真的不夠勇敢,總為你忐忑為你心軟。
畢竟相愛一場,不要誰心裡帶著傷。」
他們決定在年底結婚,不過,他一直沒有提到父母提親的事情,似乎是想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連婚宴都沒有要辦。
「我都已經是第二次結婚了,舉辦婚宴沒有意義的。」他還是溫柔的對她這麼說,只有語氣溫柔。「我們把錢省下來買房子,不是比較好?」
「你不要一直用這種要死不活的態度對我。我受夠了,你到底是怎麼回事?你第二次,我可是第一次。」她終於爆氣,「我都還沒見過你爸媽,連續又來了兩次不明的訊息,你到底是不是有老婆?」
「當然沒有。」他毫不猶豫的把她擁入懷裡,「我只愛你,你要相信我。」
她像是聽懂了我「只」愛你的「只」字,立刻掙脫他的擁抱,「所以還有其他人,但是你只愛我?」
她以為答案會是,「你多想了,你這殘忍的小東西」之類的瓊瑤式對白,就像是他過往安撫她的方式一樣。不過,這次卻看到他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
「對,我還有一個我已經不愛的人。她是我太太,我們還沒離婚,我是騙你的,這樣你滿意了吧!」他第一次用嘶吼的方式對待她。
她愣住了,沒想到真是這樣的答案。「所以那兩則訊息是你老婆發給我的,不是前妻?」
「對。」他雙手抱住頭,「我實在太愛你了,所以我只好騙你,可是我目前真的沒辦法跟你結婚。」
她甩頭就走,「你太過分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個月,整整一個月,他們沒有聯絡。
那天下午,她又收到簡訊,但卻是那個男人發來的訊息,「我離婚了,我們終於可以在一起了。」
她不敢相信這則簡訊,所以只冷冷的回應一句:「證據呢?」
手機沈默了三分鐘,然後「叮咚」一聲,又傳來另一封訊息,是一張圖片,身份證的配偶欄是空白的。
她開心得幾乎要飛上了天,「辛苦你了。我們晚上見。」
「我可以永遠笑著扮演你的配角,在你的背後自己煎熬。
如果你不想要,想退出要趁早,我沒有非要一起到老。」
幾個月後,他們都沒有刻意再提結婚的事情,每次她不經意的問他,他就會說,「剛離婚而已,不要刺激我前妻」等理由來搪塞。
就放著吧,她賭氣的想,至少他現在是單身,不必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如果不是那則臉書上的好友邀請,她其實不會想太多。
有個女人傳了好友邀請的簡訊給她,她心裡直覺不妙,但還是勇敢的點了進去,發現對方的狀態是已婚,而她的男友,抱著那個女人的小孩,三個人一起合照,狀似甜蜜,日期就在一個星期前。
她頓時覺得天旋地轉,立刻打了電話給那個男人,沒接。她忍住氣,不再打電話,等待晚上的約會。
「你到底離婚了沒有?」她問。
他一時語塞,慢了五秒鐘回答。「當然。」不過,有時候慢了五秒鐘的答案,真假已經呼之欲出。
她站起身來,「原來你說的這一切都是騙我的。」
男人急得一把拉住她,「我真的在跟她談離婚,都已經在訴訟了。」
「所以那張身份證是假的?」她氣得不知道怎麼說,「你太誇張了。」
「我實在太愛你,沒辦法離開你。」他苦苦哀求,「我只好用這種方式留住你。」
她崩潰的大哭,跑出餐廳,不知道跑多遠,最後在公園的一角蹲下來,還是不停的哭泣。
「我可以不問感覺繼續為愛討好,冷眼的看著你的驕傲。
若有情太難了,想別戀要趁早,就算迷戀你的擁抱,忘了就好。」
苦難不會就此停住,通姦罪的開庭通知來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到底知不知道他是有配偶的人?」我問。
「我不知道。」她果斷的表示。
「如果不知情,就不會有犯意。」我說,「讓我看看,你這裡有身份證影本的簡訊,看起來似乎是沒問題。可是對方還是會主張,你看到簡訊應該親自跟太太查證,而不是只看到身份證就相信他。」
「什麼時候男女朋友交往要看身份證了?」她有點憤怒。
我很無奈,「法院,就是一個用放大鏡檢視人生的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檢署的長廊,兩端各自坐著不同的立場,一個是被厭惡的第三者,一個是正義的配偶。而那個男人,根本沒到。
太太沒有找律師,一個人孤單的坐在那裡。
「所以你主張不知情?」檢察官皺起了眉頭,「但是你承認通姦?」
「是的。」她說,「他甚至還傳了身份證給我看。」
「但是你看到的是影本。」檢察官說,「你有看過正本嗎?」
果然跟我預測的題目一樣。
「檢察官,誰會在交往的時候看正本?」她驚恐的說。
「我就會啊!畢竟他太太已經傳了兩封訊息給你,你應該親自跟她太太確定。」檢察官說。
太太在旁邊一言不發,只是說不要告先生,只想告第三者。
做完筆錄後,太太叫住了我。
「律師,能跟你談一下嗎?」她說。
我示意請她先在樓下等我,我跟他的太太坐在偵查庭門外的椅子,聊了起來。
「你真的要告她?」我問,「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是『他們』為難我。」她在「他們」兩個字加強語氣。「她隱隱約約一定知道,這段感情有問題,只是她不肯承認而已。」
我嘆了口氣。這是當然,愛情裡的質變,誰不知道,大多是不願意承認與面對而已。
「所以,你想懲罰她,而不是你先生?」我問。
「她不是第一個。在我們的婚姻裡,他已經出軌太多次,這個女人應該是第三個吧!」她苦笑,「而且,你可以看看簡訊,他口口聲聲說,跟我感情不好,但是他等等還要來接我,晚上一起帶小孩出去吃飯。」
我有點生氣了,「那麼,你為什麼不跟他離婚?」
「我愛他。」她說,「而且,我一個人沒辦法帶二個孩子。我從結婚以後,就沒有出去外面工作,你要我怎麼辦?我只求她離開我先生,我願意撤告。」
她的眼神非常哀戚,而我,卻不知道如何接話。
「律師先生,你可以說服她不要再跟我老公來往嗎?我願意立刻撤告。」她又重複了一遍。
「你先生願意回家嗎?」我問,「這不是她的問題而已。」
「我不知道。」她很無奈,「但是如果她離開他,事情應該會容易多了。」
「愛已至此,怎樣的說法,都能成為理由。
我在這樣的愛情裡看見的,是男人的軟弱。」
我到了樓下,跟她一起走到停車場。
「你願意離開他的話,她就願意撤告。」我簡短的說了結論。
聽到這句話,她突然情緒潰堤,「我不要她撤告!我是清白的,為什麼她要撤告?我不要任何的條件,我只要一個正義,這樣不行嗎?」
「你要的不就是一個平靜嗎?」我問她,「撤告與不起訴,有什麼不一樣?」
「我不要!」她頭也不回的就走。「你不懂。你們都不懂。」
愛情有什麼道理?除了當事人,我們確實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