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請求了一千萬元,對於離婚損害與通姦的損害賠償來說,這是天文數字。
女方已經無法控訴,我們只能把女方的日記、男方言語暴力的錄音、警員的作證,當然,還有孩子的證詞呈現在法庭上,他們雖然只有十來歲,但是已經知道父親的所作所為。
上集請見:城裡的月光(上)
幾天以後,我們在律師事務所見面,她看起來非常憔悴。
「律師,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告他通姦?」,她說。
「不是已經提告了?」我有點驚訝。
「我那天沒聽你的勸告,還是沒有提出告訴。他那天晚上,用最不堪的言語辱罵我。他說,如果我堅持要告他,他會提出離婚,而且兩個孩子都會是他的,再也不會給我扶養費。現在登記在他名下的房子,我什麼都拿不到。」她很痛苦。
「不需要理會他。」我冷笑,「他最好可以提離婚,是我們要提離婚吧!」我非常傷心,為什麼每個男人都有辦法在外遇後先聲奪人。
「我不知道,我現在很亂。如果我們就這麼離婚了,那麼我可以拿到什麼?他說,只要我不要提告,他可以給我房子的一半,而且還可以繼續給孩子扶養費。」她幾乎是在哀求我了,「你可以給我支持嗎?」
「不可以。」我有點生氣,「如果你提出告訴,你可以拿到精神慰撫金,他們兩個人都必須賠償。你還可以取得離婚的優勢條件,拿到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更可以請求扶養費。至於房子,他本來就得分你一半,你幹嘛這麼擔心?」
「扶養費大概會是多少?」她怯生生的問。
「如果以你們當地的生活水準,兩個孩子大約是四萬多元,你可以跟他請求一半。」我說。
「如果我沒有工作,可以要多少呢?」她進一步追問。
「或許可以再更高。但是如果由法院判決,很難突破主計處公布的數據。」我說。
「可是他現在每個月給我十萬元。他就是說,如果我堅持告他,那麼他什麼都不給我。」她的聲音越來越微弱。
剎那間我全部懂了,即使先生外遇,她為什麼一直不敢鬧翻,原因就在這裡。然而,最好的朋友背叛、先生屢次外遇、家暴,都可以為了所謂的「經濟現實」,一筆勾銷?
我正色問她,「你說真的?你不想提告?」
「目前不想。」她說,「我很無奈。但是我希望我先生可以答應更好的條件,然後我跟他離婚。」
我聳聳肩,「無所謂,但是他不會答應你的。」
「為什麼?」她不解。
「因為你的犧牲沒有底線。當他把你的自尊澈底踩在腳下,你仍然願意為了錢而留下來,那麼他的條件只會越來越差。」我說。
「我真的下不了手。」她哭泣。
我本來想接「是錢下不了手」這句話,但是我終究還是沒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幾個月過去了,我再也沒聽到她的消息。
那天下午,進會議室開會,我禮貌性的問客人,「請問有什麼事我可以協助你?」
「你記得那個發現老公外遇,但是最後打退堂鼓的女人嗎?我是她的弟弟。她之前有跟我們提過你,所以今天想要跟您諮詢。」他低沈的說,「我姐現在在醫院裡,昏迷指數只有三。」
「為什麼?」我驚呼。「她上次不是說,老公願意跟她談離婚?」
「離婚是離了,她老公也按照協議書的約定走。他確實把房子一半的持份過戶給她,但是也把另一半過戶給那個女人。接著,她老公也確實每個月都給她十萬,但是他每天帶那個女人回家,要她接受共住一屋,不然就請她搬出去。那天晚上,他又帶了那女人回家,不顧孩子跟她的眼光,直接就帶到他們的房間裡。」他的語氣非常無奈,「姐姐受不了,就在孩子面前,從他們的陽台跳下去,雖然送醫急救,但是還是呈現重度昏迷中。」
我很震驚、很無力,沒有辦法說出任何一句話。
「我想詢問律師,現在應該怎麼辦?」他問。
「現在能做的事情,只有先確定病情。如果昏迷指數一直無法改善,就要請求法院做成監護宣告的裁定,由你擔任法定代理人。」我說,談到法律,我總算有辦法移動我的情緒。
「拿到監護宣告的用意是?」他問。
「有監護宣告以後,就可以依照法定代理人的身分,向前夫提告,提出通姦的損害賠償與離婚的損害賠償。雖然刑事部分已經不能提起告訴,但是民事部分有兩年的請求權時效,還是可以提出來。」
他看起來像是鬆了一口氣,「因為她前夫對她的狀況已經不想管,醫藥費現在都是娘家在支出。這對我們而言,畢竟是一筆龐大的費用,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是條漫長的路,你們要加油。」我說,這句話,指的不是訴訟,而是她的未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很快的就開始,男方始終沒有出現,只有律師到場,對於婚外情的情節,他們全部承認,只是爭執賠償金額而已。
我們請求了一千萬元,對於離婚損害與通姦的損害賠償來說,這是天文數字。
女方已經無法控訴,我們只能把女方的日記、男方言語暴力的錄音、警員的作證,當然,還有孩子的證詞呈現在法庭上,他們雖然只有十來歲,但是已經知道父親的所作所為。
「要強迫兩個孩子出來作證,很殘忍。」弟弟說。「他前夫想要齊人之福,最後傷了所有人。」
「一家人,本來就不能吃兩家飯。」我搖搖頭。
我突然想起了那天晚上,城裡的月光。
幾天以後,我們在律師事務所見面,她看起來非常憔悴。
「律師,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告他通姦?」,她說。
「不是已經提告了?」我有點驚訝。
「我那天沒聽你的勸告,還是沒有提出告訴。他那天晚上,用最不堪的言語辱罵我。他說,如果我堅持要告他,他會提出離婚,而且兩個孩子都會是他的,再也不會給我扶養費。現在登記在他名下的房子,我什麼都拿不到。」她很痛苦。
「不需要理會他。」我冷笑,「他最好可以提離婚,是我們要提離婚吧!」我非常傷心,為什麼每個男人都有辦法在外遇後先聲奪人。
「我不知道,我現在很亂。如果我們就這麼離婚了,那麼我可以拿到什麼?他說,只要我不要提告,他可以給我房子的一半,而且還可以繼續給孩子扶養費。」她幾乎是在哀求我了,「你可以給我支持嗎?」
「不可以。」我有點生氣,「如果你提出告訴,你可以拿到精神慰撫金,他們兩個人都必須賠償。你還可以取得離婚的優勢條件,拿到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更可以請求扶養費。至於房子,他本來就得分你一半,你幹嘛這麼擔心?」
「扶養費大概會是多少?」她怯生生的問。
「如果以你們當地的生活水準,兩個孩子大約是四萬多元,你可以跟他請求一半。」我說。
「如果我沒有工作,可以要多少呢?」她進一步追問。
「或許可以再更高。但是如果由法院判決,很難突破主計處公布的數據。」我說。
「可是他現在每個月給我十萬元。他就是說,如果我堅持告他,那麼他什麼都不給我。」她的聲音越來越微弱。
剎那間我全部懂了,即使先生外遇,她為什麼一直不敢鬧翻,原因就在這裡。然而,最好的朋友背叛、先生屢次外遇、家暴,都可以為了所謂的「經濟現實」,一筆勾銷?
我正色問她,「你說真的?你不想提告?」
「目前不想。」她說,「我很無奈。但是我希望我先生可以答應更好的條件,然後我跟他離婚。」
我聳聳肩,「無所謂,但是他不會答應你的。」
「為什麼?」她不解。
「因為你的犧牲沒有底線。當他把你的自尊澈底踩在腳下,你仍然願意為了錢而留下來,那麼他的條件只會越來越差。」我說。
「我真的下不了手。」她哭泣。
我本來想接「是錢下不了手」這句話,但是我終究還是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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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過去了,我再也沒聽到她的消息。
那天下午,進會議室開會,我禮貌性的問客人,「請問有什麼事我可以協助你?」
「你記得那個發現老公外遇,但是最後打退堂鼓的女人嗎?我是她的弟弟。她之前有跟我們提過你,所以今天想要跟您諮詢。」他低沈的說,「我姐現在在醫院裡,昏迷指數只有三。」
「為什麼?」我驚呼。「她上次不是說,老公願意跟她談離婚?」
「離婚是離了,她老公也按照協議書的約定走。他確實把房子一半的持份過戶給她,但是也把另一半過戶給那個女人。接著,她老公也確實每個月都給她十萬,但是他每天帶那個女人回家,要她接受共住一屋,不然就請她搬出去。那天晚上,他又帶了那女人回家,不顧孩子跟她的眼光,直接就帶到他們的房間裡。」他的語氣非常無奈,「姐姐受不了,就在孩子面前,從他們的陽台跳下去,雖然送醫急救,但是還是呈現重度昏迷中。」
我很震驚、很無力,沒有辦法說出任何一句話。
「我想詢問律師,現在應該怎麼辦?」他問。
「現在能做的事情,只有先確定病情。如果昏迷指數一直無法改善,就要請求法院做成監護宣告的裁定,由你擔任法定代理人。」我說,談到法律,我總算有辦法移動我的情緒。
「拿到監護宣告的用意是?」他問。
「有監護宣告以後,就可以依照法定代理人的身分,向前夫提告,提出通姦的損害賠償與離婚的損害賠償。雖然刑事部分已經不能提起告訴,但是民事部分有兩年的請求權時效,還是可以提出來。」
他看起來像是鬆了一口氣,「因為她前夫對她的狀況已經不想管,醫藥費現在都是娘家在支出。這對我們而言,畢竟是一筆龐大的費用,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是條漫長的路,你們要加油。」我說,這句話,指的不是訴訟,而是她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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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很快的就開始,男方始終沒有出現,只有律師到場,對於婚外情的情節,他們全部承認,只是爭執賠償金額而已。
我們請求了一千萬元,對於離婚損害與通姦的損害賠償來說,這是天文數字。
女方已經無法控訴,我們只能把女方的日記、男方言語暴力的錄音、警員的作證,當然,還有孩子的證詞呈現在法庭上,他們雖然只有十來歲,但是已經知道父親的所作所為。
「要強迫兩個孩子出來作證,很殘忍。」弟弟說。「他前夫想要齊人之福,最後傷了所有人。」
「一家人,本來就不能吃兩家飯。」我搖搖頭。
我突然想起了那天晚上,城裡的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