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工每個月從薪水裡被扣勞保費,出了事卻往往不知道究竟勞保能幫得上什麼忙。現在就讓台北市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長李進欽,從出門上班開始,循著生活中常見的上下班、加班、請病假到就醫,一一提點上班族,勞動法令如何保障你的權益。
通勤途中出意外 請公傷假享全薪
勞工在上下班時,最容易發生意外的就是交通事故,例如騎機車摔倒、過馬路被車輛撞傷,這些大致上都會被認定為職業傷害,可享有全薪公傷假,不計入勞基法規定的個人年度病假中。此外,如業務等外勤工作者在外發生事故時,也視為職業傷害。
李進欽提醒,所謂的通勤途中,必須符合「必經路線」、「沒有私人行為」和「時間吻合」的標準,也就是說若中間繞路或花時間去辦私事,就不受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保障。至於進公司打完卡再外出買早餐,等同上班時間開小差發生意外,也同樣不會被認定為職業傷害。
台灣勞工舉世聞名的就是工時長、薪水低,許多上班族天天加班累出病,但最後被認定職業病或職業傷害的例子卻很稀少,「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蒐證、舉證的問題。」李進欽說。
深夜接公事簡訊 也是算加班
舉證的重要性在於,能不能證明勞工的疾病是因工作或加班過勞所致,也就是法律上講求的因果關係。勞工必須蒐集老闆在下班時間後,甚至在深夜以Email、Line、WhatsApp等下達工作指令的紀錄,才能證明自己長期超時工作;不然就是在勞動主管機關實施勞動檢查時勇於出面,「檢查員雖擁有勞動檢查權,可以調閱相關資料,但如果你自己不講,就不可能有人知道。」
若是勞工不幸遇到冷血老闆,即便生病了還是不准請病假,逼迫勞工上班,李進欽明確指出:「這種行為已經違反勞基法,可向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上班族還可能遇到一種情形,就是緊盯工作進度的老闆壓根不管勞工今天有無生病請假,只丟下一句:「明天上班前把東西放在我桌上。」這時候便回到舉證的老問題,勞工必須設法證明老闆的不近人情。
5種查詢方式 不當沒勞保的黑工
至於勞工如何得知雇主有無替自己辦理勞保?
1.以電話向勞保局查詢
如果發現老闆沒有替勞工投保怎麼辦?
他強調,僱用勞工5人以上,雇主沒有任何理由不幫員工投保勞保,勞工若發現雇主未投保損及權益者,可隨時向勞保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