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偷吃,自以為接受另一半或其他人也可以偷吃,就是「大器」,用這種不知道是哪個門派的上層心法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真是一件很可怕的同理心謬論。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老夫子講的話,我們都有聽,也覺得自己身上具備了善解人意、為人著想的血液,人性本善,不是嗎?自己不喜歡的,就不要強加在他人身上,我們都希望將這樣的美德,一代又一代地傳承下去。
自己有做過,別人也可以?
珍和小張已經交往一陣子了,今晚決定待在小張的住所,兩人進一步有了親密關係,她心裡清楚這樣子的結果,不然不會過夜。
隔天晚上,珍打給小張,小張開心的講著電話,卻傳來女生的聲音,珍馬上警覺:「學妹晚上十一點多過去你那幹麻?」「......反正現在也晚了,學妹要在這借住一晚。」「喔!」珍沒再多說什麼,不願多想的掛上了電話,徹夜難眠。
小張至少沒說謊,天一亮立刻向珍坦承昨晚實在是精蟲衝腦,不知道到底在想什麼,用男兒淚取得了珍的諒解。
事隔三天,學妹又去過夜了!這次還是小張主動開口要學妹留下來,事情再一次的發生了。
珍很無助惶恐,天堂到地獄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是自己死心眼?還是小張天性如此,只想玩玩?想到小張在告別單身派對的聚會裡,開心的接受眾人的祝福,臉上盡是甜蜜,言猶在耳的愛情宣言,根本是鬧劇一場,荒唐的心好痛,卻離不開。
「如果你也這樣子對待我,我不會有任何怨言的。」小張對珍這樣說,以己之道還之己身,很公平。
對方只是用相同的方式比照辦理我們先前做的錯事,我們也只能照單全收,兩不相欠,原諒他人,同時也救贖自己。自己偷吃,大器的接受另一半或其他人也可以偷吃,用這種不知道是哪個門派的上層心法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真是一件很可怕的同理心謬論。
人的反省能力比淺層地震還淺,但對當事人而言,那可是天搖地動的無敵大震撼,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太過婦人之仁,老是為人著想。
自己不喜歡,也不要給別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解釋應該再更寬廣一些──不喜歡他人加在我們家人身上的,我們就不要去加在別人家人身上。
我問小張,你有妹妹嗎?「有。」她有男朋友嗎?「有。」
很好,請小張想像一下,假設你妹妹的男朋友劈腿了,你妹妹也原諒他了,隔兩天他再度找女生回家過夜,你如何看待這個男生?
「不讓他魂飛魄散,肯定也讓他斷手斷腳,就這樣子原諒他豈不是太便宜了?」
但你也在傷害別人的妹妹、別人的女兒,憑什麼你就值得被原諒?每個人都會想要保護家人不受到傷害,只有發生在家人身上,才知道痛,才知道不舒服,所以你不希望別人怎麼對待你的家人,你就別這樣對待別人的家人,這才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沒有這層體悟,談不上反省,就學不會警惕,一再犯錯,直到現世報來臨。你怎麼對待別人的父母兄弟姊妹,遲早有那麼一天,你的父母兄弟姊妹就會遭遇相同的待遇,你信不信?
三年多了,小張的反省與改變,確實連我都竪起大拇指,不是一般人都有辦法「說到做到」的。
當你指責別人,別忘了自己有沒有做過
一個女生跟我抱怨未進門的弟媳有多誇張,既不禮貌又沒家教,三不五時的就忤逆我媽,想到媽媽受的委屈就難過;又氣弟弟沒用,還沒結婚就已經是妻奴,總得想些辦法來對付這個該死的弟媳。
我問這位女生,你是怎麼指導你老公的?不也是在忤逆別人的媽媽?你老公對你的頤指氣使言聽計從,如果這不是妻奴,那什麼才是妻奴?你不也是別人的弟媳,所以她該死,為什麼你就可以這麼無視他人的驕傲活著?冤冤相報何時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
人生可以很精采豐盛,多微笑給予認同都是我們能力所及的。你對張三微笑,你的家人就會在職場上收到李四給的一個大擁抱,為了家人,我們總可以再做更多。多一份心,能量會回到家人身上,他們平安你也開心,開心就是開運,自己及家人才是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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