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險之亂未完待續,近日紛擾許久的防疫理賠相關問題爭議多時,特別是民眾是否可持數位健康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最為關鍵。
週二(5/10)上午壽險公會率先發出聲明指出,為避免民眾蜂擁至醫院申請診斷書,同意以衛福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COVID-19診斷證明書的替代文件。
隨後下午產險公會也召開臨時理事會討論,不過,在會後發布的新聞稿,未如壽險公會做出統一接受數位證明的決議,而是「建議」所屬會員公司,在受理理賠申請時「不限於固有之書面診斷證明」,此聲明也代表是否接受數位證明作為理賠文件,將交由各產險公司決定。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下午出席例行記者會時表示,疫情變化確實對部分保險業帶來財務上壓力,金管會也關心保險業財務健全與營運穩定,但不可諱言,在醫療資源妥適運用、保戶權益維護、保險業損失控制等不同面向間,要取得平衡並不容易。
而金管會保險局日前放寬居家照護,可比照住院理賠住院日額,今天保險局進一步說明,是居家照護期間有醫療行為過程或有用藥情形才會理賠。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居家照護本身有遠距醫療團隊診療,也會有處置用藥,當時跟業者溝通時,業者也考慮到如果有醫療行為可以從寬理賠,「也就是居家照護期間有醫療行為過程或有用藥情形才會理賠。」
金管會統計共有12家產險銷售防疫險,有2家產險公司銷量超過百萬張,3家賣50萬到100萬張,2家30萬到50萬張,30萬張以下有5家,目前已與衛福部加強協調,在合乎防疫政策措施且不偏離保險契約條款意旨下,儘量協助取得兼顧各方需求的理賠證明文件,例如數位健康證明就是一項可行的方案。
黃天牧也表示,金管會懇切提出二項呼籲,分別是請保險業以建立長期信賴關係為出發點,在採用數位健康證明等兼顧各方需求的方式下,協助保戶處理理賠申請,發揮積極正向的力量,維護產業形象與信譽。
其次,防疫險在2年內都能申請理賠,只要符合理賠條件,一定拿得到理賠金,不用急著申請相關證明。請民眾共體時艱,先將醫療院所量能留給有緊急醫療需求的病患。
而產險公會下午發出的新聞稿則指出,慮及我國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醫療量能負擔甚鉅,本會為減省醫療量能及社會成本之耗費,並兼顧投保民眾與確診病患之權益保障,避免對於中重症患者之就醫需求與醫療資源造成不利排擠,謹建議所屬會員公司於受理理賠申請時不限於固有之書面診斷證明,並請考量受理同一性質足資證明效力之數位證明文件,惟個別保險理賠案件之理賠審理,各會員公司仍請依現行法令、個別契約及保單條款詳予斟酌。
針對民眾目前是否可持「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做為其防疫險的理賠文件,富邦產險表示,為考量減輕醫療院所行政作業負擔,減省醫療量能及社會成本之耗費,本公司將依産險公會建議處理,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醫師出具之診斷證明書的替代文件,來辦理理賠申請作業,惟公司仍保留事後查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