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勞保局公布最新資料顯示,目前約有近5萬人分期繳納國民年金積欠保費,同時也按月領取國民年金給付,不過,這也讓很多民眾好奇,若是不湊巧地遇上失業、收入中斷,或是逾25歲還在唸研究所的學生,在無力繳納國民年金的狀況下,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度過難關,不中斷國民年金繳費。
「國民年金」在民國97年開辦,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其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等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
因此,投保這樣的社會保險,對於無其他保險,卻又擔心有經濟疑慮的民眾相當有利,但也因為其強制納保的特性,也讓沒有收入,或恰巧遇上收入中斷的部分民眾相當困擾,擔心繳不出每個月1042元的國民年金保費。不過,其實有三個方式可以降低民眾繳納國民年金保費負擔。
第一招:政府補助保費
對此,勞保局指出,國民年金在政府補助4成保費、個人負擔6成以後,每月保費為1042元,但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又或是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還可以申請政府額外的保費補助。
以低收入戶而言,每月須繳金額為0元;中低收入戶則為512元。而以家庭總收入平均計算的所得若未達當年度生活費1.5倍者,每月須繳金額為521元;未達2倍者782元。
其他的補助對象還包括身心障礙者,極重度、重度者每月須繳金額為0元;中度為521元;輕度則須繳782元。
第二招:申請分期繳納
若是因突然性的收入中斷,導致民眾無力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又不符合政府補助對象,累積一大筆國民年金保費未繳時,若民眾年度個人綜合年所得合計為50萬以下,在欠費總額達3千元以上,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其分期繳納的方式為一個月一期,最多可分40期繳納,按欠費總額計算每期應繳繳金額,但每期至少1千元。
勞保局表示,分期繳納保費期間,只要繳納的金額超過給付總額的半年,就能領取生育給付;年金給付則是,只要有按期繳就能「邊繳邊領」。另外,若是分期繳納期間,卻又臨時無法繳納時,也可以申請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繳納。
若無法每個月定期繳納分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拆成多張小額繳款單,衡量自己的經濟狀況,慢慢補繳。不過,在繳清前,暫時不能領取給付。
第三招:欠繳十年內 可日後補繳
國民年金保費的繳款期為10年,因此只要欠繳10年內的欠費,還可以日後進行補繳,但須額外加上利息。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旦超過繳款期限10年的欠費,想繳都不能繳了,不僅沒有年資,連老年年金的擇優權利都喪失。
投保國民金年好處多 若刻意不繳保費恐面臨罰鍰
若有投保國民年金,對於弱勢民眾、無工作的家庭主婦等族群,可說是好處多多,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表示,從年金給付的角度來看,國民年金的年金給付率為1.3%,也就是說只要投保年資每滿1年就有1.3%的所得替代率。
以此試算,若民眾繳納1042元的國民年金保費30年,也就有39%的所得替代率,以現行投保薪資為18282元計算,申請年金給付後,每月可領取7129元,因此對於民眾的老年經濟生活能有一定的保障。
孫友聯也提醒,勞保局會主動納保符合國民年金資格的民眾,因有強制納保的特性,其保費不可以不繳,配偶還負有連帶繳納義務,若刻意不繳可能會面臨罰鍰問題,因為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非有正當理由未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繳納保險費及其利息,經保險人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