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能會想用低價出售房產給子女、為子女購置房產,或是為子女還清債務等方式,去降低子女未來生活的負擔,但這些行為全部都會被國稅局認定為財產贈與,需課徵10%~20%的贈與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財產的轉移如果符合6種情形,會被視為贈與,需要繳交10%~20%的贈與稅,這種情形一般會稱作「擬制贈與」,6種情形包含:
一、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的債務,將被國稅局視為贈與。
二、以明顯不相當的代價所讓與的財產,或是免除、承擔的債務,其與實際差額的部分視為贈與。
三、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或不動產,這筆財產或不動產視為贈與。
四、以明顯不相當的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其出資與實際代價的差額部分會被視為贈與。
五、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都會被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贈與,但如果能證明支付的款項屬於購買人的本人資產,就不在此限。
六、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常是以虛構買賣方式逃避贈與稅,即使雙方有買賣的約定,但在法律上仍被推定為「財產贈與」行為。但若能提出已支付款項的確實證明或是第三人借貸證明,則不在此限。
國稅局指出,如果納稅義務人沒有依法辦理申報,或是未在接獲國稅局通知申報函10日內補申報的人,國稅局將以贈與人違反申報義務,依規定按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的罰鍰。
想要完成資產轉移的目的又不想這麼容易踩雷,最好的方法是利用保險規劃,放大轉移的空間。例如,每人每年都有220萬元(編按:從2022年起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如果把這筆錢轉贈給子女買保險,當保險契約成就時,因為保額大於保費,就可放大資產移轉的金額,也不用擔心會遇到擬制贈與被課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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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小心!6大財產移轉國稅局列地雷 誤踩直接課10~20%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