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面臨破產導致人心惶惶,申請了老年年金沒有入帳,也可能讓勞工們開始著急年金去哪了。
大林在8月1日離職退保並申請勞保老年年金,後來有收到勞保局手機簡訊通知「申請書已經收到,正在處理中。」他聽說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是從申請的當月開始按月發給,可是大林到了8月底去銀行刷他的存款簿時,卻沒有發現年金匯入,一直到了9月底才有一筆年金匯入。讓他懷疑勞保局是不是把他8月份的年金給漏掉了。
勞保局指出,被保險人退職退保的隔日,才會符合勞保老年年金的請領資格,符合請領資格並完成申請的勞工,勞保局會從符合資格的「當月」開始發給年金,並在「隔月底」前入帳。
如果在當月最後1日退休,因為隔日才具備請領資格,所以退休當月不會發給勞保老年年金,而是從次月起開始按月發給,並在退休後的第2個月底入帳,發到領取人死亡當月止。因為第1次和最後1次的年金,都是以每個月的應領金額全數發給,而且年金是持續性發給,所以在次月底入帳,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的權益。
舉例來說,大林離職退保日期是109年8月1日,8月2日就有資格申請老年年金給付,在8月31日以前提出年金申請,勞保老年年金會從8月起開始按每個月應領金額全數發給,並於9月底入帳。
另外,如果是工作到8月31日,要到9月1日才具備請領資格,在9月30日前申請勞保老年年金,就會從9月起開始按月發給,並在10月底入帳。
要注意的是,「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以郵寄方式送到勞保局的人,將以原寄郵局的郵戳日期為準;如果是以親自送件方式送勞保局或勞保局各地辦事處,以勞保局或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的收文章日期為準;用其他投遞服務像是超商寄件、快遞等非郵局的寄送方式,也需要以送抵勞保局或各地辦事處的收文章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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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沒收到勞保老年年金先別慌 第一筆年金這時候才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