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資產會被凍結?以下是我總結的12個原因。
原因1/沒有立遺囑( No Will)
也就是沒有指定受益人和執行人。
在馬來西亞,有高達馬幣600億元的資產被凍結;前幾年才400億,現在變成600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遺囑。一個人如果沒有遺囑,他的遺產就沒有執行人,就必須從他的受益人挑選出執行人,挑選的過程,只能選一個或兩個,同一個時間其他人必須要放棄,才能挑選出來,這樣就容易造成彼此的矛盾與爭議。
最後找到了,還要根據法令做分配,也並非是他個人的意願。
原因2/未滿18 歲的未成年子女(Minor Children Issue)
這是指未到期的資產無法認領。
假設一對夫妻出國旅行,從此沒有回來。所有個人資產留給他一個8歲及一個5歲的小孩,那怎麼辦?
曾經有個個案,有對父母買了一個保險,結果他們走了之後,所有的資產留給未成年的子女,但是這些資產被凍結,直到了他們孩子18歲之後才可以拿。
這樣,保險,就變得不保險。
看得到,卻用不到!
原因3/執行人管理不當(Inappropriate Administrator / Executor)
這是指缺乏經驗/無知和錯誤。
往往出現糾紛是選錯執行人,當一個人離開的時候,就看他有沒有執行人。沒有遺囑當然就沒有執行人。如果法官來宣判,很有可能就是他的太太、父母、或者是孩子了!
但很有可能這個執行人從來也沒有執行過遺產分配,可能也沒有什麼經驗,造成遺產分配更加複雜和拖延。
原因4/債務纏身( Unpaid Debts)
在遺產分配之前,遺產管理人必需清算離世者未償還的債務。遺產管理人不允許做出任何遺產分配,直到一切債務被還清為止。一旦違反,遺產管理人將會被懲罰。大馬人富於資產,缺乏現金流動導致繼承人可能面對繼承債務的風險。
原因5/資產稅務審核問題(Income Tax Problems)
我有一個客戶,幾年前,我跟他說:「我會幫他做一個保險,未來如果有什麼債務、稅金等,就可以用這個保險來解決」。
他說:「不需要,我已經有很多保險了!」
我說:「就算現在你不需要,但是將來還是有可能面臨稅務的問題。」
他說:「我真的不需要!」
他堅持不做!
有一天,他主動打給我說:「你上次說的那個,我有興趣,我們來談一下吧!」
於是我就去找他,我問他:「你為什麼突然有興趣?」
他說:「你上次說的那個,真的會發生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