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他有個客戶,是做鋁架子工廠,這家工廠的老闆,幾年前去世了。去世了之後他的家人才發現,他生前有漏稅的情況,就在大家把他的資產拿去申請繼承的時候,問題來了。
他的家人接到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即臺灣國稅局)的電話,表示這個人的資產暫時不能動,必須重新估稅。當他拿到稅收局重新估稅的清單,立刻傻眼,竟然還有欠債80萬馬幣,約等於560萬新台幣。
稅收局去收這些不良資產的時候,也很誇張!
比如說,稅收局派了兩輛車去他的工廠,一輛車去他的家,由於稅收局有事先打電話給他,跟他說必須要拿些資料。他立刻買了張機票,飛到吉隆坡,跑路去了!
稅收局也很厲害的跟他說:「你跑路也沒有用,我就在這裡等你,你不回來,我就封你的店、封你的工廠、封你的家!」
所以他只好乖乖回來,先把稅務還清,他才能拿到他父親其他的資產。
我要說的是,現在80萬馬幣對一般人說,可能還好。但是一旦你走了,因為欠下這筆稅,造成你的資產被凍結,不能變賣成現金,你的80萬馬幣是必須要「借錢來償還的!」
這時候,我們客戶才懂了!
人走後,最好是要留下一筆「現金」,來應付可能發生的各種狀況。
其實,這是因為馬來西亞沒有遺產稅,所以會有另外一個機制,來查核相關事宜。
追討遺產稅金的問題,不只1年、2年,有時候還超過10年。前幾年馬來西亞的報紙就刊登過,稅收局對一位婦女發函,追討她已經過世21年的丈夫所欠下來的馬幣約619.5元的稅收。於是,這名女士需要每個月繳稅馬幣51元,為期12個月。
不僅如此,稅收局還曾寄通知信給死去的人要追稅。
像是有一個挖泥機司機在2003年過世,但是他的女兒卻在2005年被通知需要支付所欠下的稅務。
原因6/生意夥伴繼承人糾紛(Business Partner Argument)
想像一下,今天A與B一起做生意。A不幸離開人世,A的子孫對B 說:「我不想做生意,你把這些賣一賣,我們分一分。」這時,B不見得會同意,這樣就會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
真的,往往最大的問題,都是來自於生意上的夥伴!
由此可知,一旦你有遺產,家人就必須先還稅金,才能夠分到財產。
原因7/資產隱密難尋(Unable to Trace Assets / Under Proxy Name)

當一個人沒有做資產規劃,他的後代子孫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少的財產。但這個祕密也有可能,隨著他的離開,也沒有人知道!
有這種很難確定的遺產,肯定很難分囉!
原因8/個人名字戶口凍結(Personal Account / Assets Frozen)
這是指一切都以個人名義註冊,沒有備份計劃。
我建議,如果你是做保險,你的傭金入帳的戶口,盡量不要只放一個人的名字。不然一旦有任何意外發生,你走了,誰去銀行簽名拿錢出來啊?
原因9/受益人失效(No Nomination / Nomination Failed)
有很多人輕忽,都覺得自己做很多保險與公積金,萬萬沒想到受益人可能會失效的。
怎麼會失效?打個比方說,你讓你的太太當受益人,但是你去旅行都帶著你的太太,這樣如果有任何意外,你不在,你的受益人也有可能是同一時間離開喔!
這樣你的保險就沒有受益人了!
我試問過我一個客戶,他回答我:「沒有關係,這樣我坐一架飛機,我太太坐另外一架,我早上去,她下午到啦!」
我覺得這個主意也不錯,但是,難道這趟旅行,你們還要分開搭巴士、分開搭船、分開住不同的酒店嗎?
所以萬一發生了意外,你的財產沒有受益人,就會變成遺產,然後就要找遺囑、清查你的資產和負債,你的後代子孫才拿得到。不像保險金一個月內就可以拿得到。
所以如果你的孩子還小,我還是建議,讓他加上一層保障;讓他的保險,更加的保險。
現在市場上有個主力商品,就是「2倍效力的信託」,你買了保險,原本你的受益人會寫你的太太,但是現在不要,你把你的保單直接授權給你的信託機構,然後信託的受益人第一順位是你的太太,第二順位直接放你的孩子。

至少,你要有一份保單這樣做!
因為如果你所有的保單,只有放你的太太或先生當受益人,一旦你們2個一起走,保險根本沒辦法理賠出來。
但是如果你有3份保單,你拿一份保單做這個信託,至少別的保單賠不出來,這份保單肯定賠得出來。
所以我現在專攻那種買了保險的人。
我遇到那種買了很多保險,然後孩子還小的人,我都會問他:「你有幫你的保險,買保險嗎?」
原因10/流動資金不足(Lack of Liquid Funds)
比如說,父母其中一個人離開,也許他的另一半會面臨遺產稅金給付、或辦理後事的費用,過世的人如果手上沒有流動資金,還在世的人,該怎麼辦?
所以即使你有很多的資產,卻沒有足夠的流動現金,也會造成資產沒辦法分。
有人會說:「我的銀行戶口有錢啊!」
但是你過世後,你的帳戶會被凍結,你不在了,誰還可以去拿?
原因11/產業太多聯名,例如土地及資產(Too Many Joint Name Holders)
現在的人投資房地產喜歡用聯名團購。常見數位好朋友一起出錢聯名團購各類產業,分散投資。然而,萬一其中一位成員逝世了,那就麻煩大了,因為很可能他的家人無法和其他團購成員達成一致決定要買掉或保留該產業。一旦陷入僵局,那麼該產業也就無法套現了。所以產業愈多是聯名者,將來愈難傳承。
原因12/受益人糾紛(Beneficiaries Lawsuits & Disputes)
如果有其中的受益人,不滿意內容,他是可以提出申訴的,到時候告上法庭又曠日廢時,最好的狀況,就是把保險放入信託或者做好遺囑,避免未來的爭議。
志言志語
「老闆,難道你願意投資99%的時間來創造財富,卻不願意投資1%的時間來保護財富?」
作者簡介_胡瑞志Jay Fu
現任/Allianz保險銷售區經理
畢業於馬來西亞UUM北方大學工商系,榮獲榮譽學士學位
連續十年的百萬圓桌會員(MDRT)-Life Time MDRT
Professional Estate Planner高級資產規畫師
AEPP(IEPP國際認證特許資產規畫師)
本文摘自布克文化 《傳承道:揭開成為世界首富家族的祕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