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到來,今(2019)年進行201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除了要留意相關稅制變動之外,在夫妻報稅部分,由於綜所稅以「戶」為申報單位,依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夫妻雙方都有薪資所得時,一定要合併辦理綜所稅申報。
不過,光是夫妻合併報稅,就有五種計稅方式,包括「夫妻全部所得合併計算」、「夫或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以及「夫或妻非薪資各類所得分開計算〈全部所得分開計算〉」,不少民眾都霧煞煞,夫妻到底該如何報稅會比較省?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就建議,因綜合所得稅是採級距累進稅率,若是夫妻雙方都有收入的雙薪家庭,夫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算」,且以薪資所得較高的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本人〉,讓其享有撫養親屬免稅額及扣除額等,薪資較低的一方則為「配偶」的方式分開計算,再合併申報,會比較節稅。
楊建華分析,當夫或妻分別計算個人綜所稅時,累積的所得較低,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但結婚後,依規定要合併申報,雙方合併申報總所得就會拉高,累進稅率也會跟著提高,所以雙薪家庭採薪資所得分開合併報稅的方式,是比較有利的。
至於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原則上比較適合雙方都是高薪資所得,或是醫師、律師執行業務所得多的納稅義務人,以及夫妻所得來源多元者。例如夫和妻都有投資收益或是租金收入等,若合併計算,累進稅率較高,所以透過全部所得分開計稅,才能有效節稅。
財政部國稅局內部建議,民眾可使用網路申報,報稅系統會自動計算稅額,民眾可以透過試算,來選擇對夫妻最有利的計稅方式。
此外,夫妻報稅時,也要留意當夫妻合併申報,選定其中一人為納稅義務人之後,具家戶性質的特別扣除項目。
例如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等,全由納稅義務人扣減;分開計稅的配偶,僅能減除具個人專屬性的薪資所得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等。
至於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部分,每戶27萬元為夫妻共用,由納稅義務人先減除,若有剩餘再由擔任配偶的另一方申報減除,若全戶利息所得在27萬元以下,則各自針對其利息所得部分減除。
夫妻報稅 最常見三大錯誤
雖然民眾可透過報稅系統試算,來減少報稅的錯誤率,但根據國稅局內部觀察,夫妻報稅部分,仍常見三大錯誤,包括:第一、新婚夫妻結婚年和申報年傻傻搞不清楚,導致因合併申報而受罰。
舉例來說,一對新婚夫妻在2018年初舉行婚禮並登記,同年5月就合併申報,被國稅局以虛列免稅額、扣除額補稅處以罰鍰。原因在於2018年5月是申報2017年度的綜所稅,該對夫妻仍處單身狀況,依規定,應該要分開申報。
第二、夫妻離婚,仍合併報稅。國稅局指出,夫妻離婚,婚姻關係就消滅,自離婚次年起,就不得將前配偶申報為「配偶」,應該分別單獨申報。
第三、誤報未出生子女的免稅額。依規定,若有2018年1月剛出生的子女,在 2019年5月申報201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才能列報扶養。
雙薪家庭年薪81.6 萬元 可免繳稅
今年稅改新制上路,四大扣除額調高,包括標準扣除額從由9萬提高為12萬元(有配偶者24萬元);薪資所得、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12.8萬元提高至20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也從每人2.5萬元大幅提高至12萬元。
至於無子女的雙薪家庭(頂客族),財政部內部試算,年所得合計在81.6萬元〈計算方式:(免稅額8.8萬X2)+(標扣額為12萬X2)+(薪扣額為20萬X2)),今年可免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