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因胰臟癌末期,赴瑞士接受安樂死服務,本月7日如願在瑞士接受安樂死,享壽85歲。不少人都好奇這樣的安排,如果傅達仁生前有投保的話,可以申請保險理賠嗎?
對此公勝保經體系總監許家苗表示,能不能賠?這要看投保哪一種保單、有沒有壽險成分而定。
一般而言,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公司不須給付保險金,但須退還所繳保費。但前提是須先釐清「安樂死」算不算故意自殺。許家苗表示,除了意外險除外,只要有壽險成分的保單,不管「安樂死」因為是屬於自願接受的行為,因此算是「自殺」行為,比照《保險法》第109條處理。
《保險法》第109條:「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其二年期限應自恢復停止效力之日起算。」
所謂故意自殺,在保險的認定上,意味著圖謀保險給付而萌生自殺念頭,有違保險精神及道德風險問題,不過投保壽險二年後,如果依舊死意堅決,保險公司會斟酌情況,ㄧ定要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