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凶宅為主題出書,還熱賣到二刷成暢銷作家的房仲文奕夫,在他所寫的故事裡,每篇都以「來喔,這裡有便宜凶宅喔!」做結尾,一般來說,凶宅的價格行情最低可打到市價的六到七折,但就算這麼便宜,你敢買嗎?對於一般想買房的民眾而言,通常一聽到是凶宅,仍舊避之唯恐不及,真正敢下手買的,恐怕還是只有投資客。
市價6折投資客搶進
改建出租套房收租賺報酬
文奕夫說,每當他放出凶宅出售訊息,通常前來詢問絕大部分是投資客,主要看準凶宅最低可打到市價六折,低價搶進改作出租套房是不少投資客的操作方式,甚至有些投資客是靠著買賣凶宅賺錢發跡。
買賣凶宅,屋主必須盡到告知凶宅的義務,但租屋並非像買房一樣,住宅法中並無規定,屋主在出租房屋前,需告知租客凶宅的義務,因此常有投資客買下凶宅,改建成套房出租,賺取租金收益。
文奕夫說,如果凶宅是共用門牌的分租套房,對於行情價格影響並不大,因為要出租時,很少有房東會主動告知是凶宅,就算有那知道哪間套房是凶宅,頂多就一間房間不要出租,其他的房間維持正常租屋市場價,仍有一定報酬率。
就有不少投資客,會買下老舊公寓內的凶宅,除了價格便宜外,買下後將隔間全部敲掉,改建成出租套房,等到有租客住了沒什麼事情,價格比買進時再高一點就賣出去。
凶宅往往也會隨著市場行情變動而跟著漲,文奕夫曾經手過一間有幾十年歷史的老舊凶宅,一開始投資客以6百多萬買進,但因附近行情上漲,這間凶宅價格也跟著上漲,最後屋主以8百多萬元賣出,還是賺了不少。
早期用現金買凶宅
原來是洗錢手法
文奕夫說,凶宅有一定的市場存在,若是不怕的人,容易賺到快錢,因此手上一有凶宅物件便會放給這些人,市面上有不少專門收凶宅的投資客。
在早期沒有洗錢防制法又沒有實價登錄的年代,文奕夫曾經賣過市場行情約600~700萬的房子、因是凶宅賣價約360萬,但當時買房卻要求屋主不做履約保證,簽約時直接拿360萬元現金買房,現場請代書過戶。文奕夫說,事後才知道,原來買方是做賭場生意,為了將錢「洗乾淨」,因此用現金直接買下凶宅,買完後也不告訴銀行是凶宅,再拿房子去增貸。
不過現在因為法令關係,已不太可能有這種為了洗錢,而用現金買房的事情發生,但還是有一些方法可以將凶宅「漂白」,文奕夫說,凶宅不見得附近鄰居都知道,有時候可能只有屋主本人及少數相關人士知道,他曾經聽過有人買下少有人知、沒上過新聞的凶宅後,在不告知法院情況下,以法拍方式「漂白」,最後以非凶宅市價賣出,賺取價差。
樓下住戶無端牽連變凶宅
房仲說買這種房要注意
不只發生事故的那一戶稱作「凶宅」,有時往往也會牽連同社區鄰居,曾有一名屋主因客廳外是連接露台,但實際上住戶出不去露台也無法使用,以落地玻璃區隔,但卻有樓上住戶跳樓輕生,撞到樓下露台再彈到中庭廣場去,以此詢問文奕夫,這樣是否算是凶宅。
文奕夫建議這名屋主,應要將此房子「廣泛定義」為凶宅,因為要是想像到樓上住戶輕生撞擊自家客廳外露台的場景,無論是誰一定都感到不舒服,因此應將此戶列為凶宅,避免日後買賣有問題。
不過,若是社區內有住戶跳樓輕生,往往對於整個社區的房價都有影響,另外,就算買有使用權的露台戶,雖然使用空間變大,但好一點的碰上樓上住戶亂丟垃圾,但壞一點的,卻可能碰上住戶跳樓輕生摔在露台,文奕夫說,因為這些原因,其實買露台戶不見得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