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生意時,我會動腦筋,仔細觀察對方的需求,投其所好,如此一來,自然就能順利簽約!曾經有一次,用一台小噗噗車,談到一筆大生意,買下6間房子。
那是40年前,當時我在許丕龍董事長( 名歌星許景淳的父親)的公司上班。一天接到一個並不輕鬆的任務,在民權東路5~6段有一位地主和建設公司合建房子,地主分了不少房,手中還剩下6戶(一戶約36坪),許董希望我能夠代表公司,買下這些房子。
台北的房地產市場正好,房子還沒蓋好就賣掉,這位地主持有的6戶房子,吸引不少同業前往洽談,但是,所有人都鎩羽而歸。
地主是一位種田的阿伯,生活過得極為規律,是個老實人。業務到田裡和他洽談時,穿著西裝筆挺,第一印象已有距離,談判時又用死纏爛打的方式,造成他的反感。加上言語無味,只是不斷重複的說:「阿公,房子的價錢已經很好了。」他不為所動的拒絕了所有人。
為了談下這個案子,我到他的住家及工作的田裡觀察兩次,第三次才上前打招呼。拜訪他那天,刻意穿著樸素,走進田裡和他話家常。
我知道他抽煙,也吃檳榔,買了包檳榔請他吃。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吃檳榔,入口後覺得頭好暈、臉紅得發脹,還要故做鎮定的聊天。聊開了後,兩人隨意坐在田梗邊,談了一個半小時。
言語間,我表達公司想買房子的誠意。他說:「少年仔,去找我某,攏是伊在做主啦!」聽到這句話,我知道自己成功了一半。
地主的太太白天在家照顧孫子,拜訪她那天我帶了一部噗噗車當伴手禮。活潑的孫子一看到噗噗車,開心的在客廳騎著玩。看到孫子這麼開心,阿媽自然也很開心,對我放下了戒心。
口頭上,她仍推說要尊重先生的意願,但我知道,她很想將房子賣給我。最後,順利買下這6間房子,幫公司賺到60萬元差價。(向地主買房子一戶50萬元,等於是買6戶賺1戶。)
談生意,除了要知己知彼,還要掌握「關鍵人物」(Key man),知道誰是最後做決定的那個人。以這個案例來說,是太太,因此我在她身上下最多功夫,成功的簽定合約。
在買賣的過程中,還要創造開心的氣氛,讓他們開心的賣掉房子,拿到現金,我做成一筆交易,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