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台灣房市也一樣,什麼房子都賣,什麼都不奇怪,但是你買房子卻不能隨便買喔,以為什麼樣的房子都可以買來住,萬一買到違法住宅,不只無法安穩居住,還會被罰款,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有人說,新居落成時是人生第五大樂事,但是有人新居入厝後卻是一場惡夢的開始,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買到了違法住宅,簡單講就是不能合法當住宅使用的房子,不時的會有政府建管、都計單位前來要拆你家的房子隔間、要罰款、要斷水、斷電…,真的是叫人困擾不已,不僅無法安居,更別奢望能夠樂業了!
在國內房市中有哪些是屬於違法住宅呢?以違法的種類來看可分為兩大類,其一、明顯的違反建築法,這類產品有夾層屋、頂樓加蓋屋、陽台外推屋、停車位屋(停車位當房子賣)等。
其二是違反都市計畫法的違法住宅,這類產品有則有工業住宅、工商綜合區宅、飯店旅店宅、辦公服務宅、娛樂宅、策略性產業宅等,也就是說在這些政府核定的特定土地使用分區之土地,只能蓋符合其名目上需求之建物並使用,是不能拿來當住宅銷售,更不能拿來當住宅使用,否則就屬違法。
業者銷售時懂得規避風險
在銷售端,過去有不少業者就因此被公平會或地方主管機關裁罰,建築或代銷業者現在賣這類違法住宅都已經學乖了,也變聰明了,都有他們一套制式的說辭與話術,同時也不做住宅格局之樣品屋或實品屋,以規避被主管機關裁罰的風險。
所以現在若你還傻傻地去買這類違法的房子,當作住宅來使用,後果及風險就要完全自行負責囉!今年來市場上討論最多的違法住宅應該就屬出現在南台灣的飯店旅店宅,以及出現在北台灣的工商綜合區宅。
高雄澄清湖周遭有劃設旅館區,但其土地使用項目僅能作「供旅館及其附屬設施及地方觀光主管機關同意之設施。」但建築業者卻是拿來當住宅賣,民眾也買來當住宅使用,等住進去之後才發現受騙上當,因而引發購屋糾紛,媒體甚至都有大篇幅的報導。
北台灣的工商綜合區宅是位在新北市新店區,可算是全國第一個工商綜合區宅,原本該案是規劃要做購物中心之用的,但代銷業者卻疑似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拿來當住宅銷售,儘管業者一再對外強調他們不是賣住宅產品,但因房價相對便宜,在低迷房市中銷況還算不錯,買的人也心知肚明要買來做什麼用途。
民眾購買違法住宅 風險自負
只是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工商綜合專用區其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只有六大類使用許可:綜合工業、倉儲物流、工商服務及展覽、修理服務、批發量販以及購物中心,但就是沒有當住宅用的用途,更不能拿來當住宅使用。
萬一民眾在知情或是甚至是不知情情況下買了這類的違法住宅,會面臨那些風險呢?要承受什麼樣的後果呢?違反上述建築法或是都市計畫法,將面臨以下的風險:
1.處建築物所有權人(購屋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3.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卻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
4.必要時,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
5.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
看來買到違法住宅不僅僅要花錢消災,恐怕還無法安安穩穩的居住在其中,因此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更不要貪圖便宜,否則到時候真的會落得個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場。
總歸一句,不管是上述哪一種違法住宅產品,民眾一定要有個正確的觀念,既是違法產品,不管價格有多便宜,就是不要買、不要買、不要買,因為很重要才要說三遍,這樣才不會吃虧上當,若是知道有這類違法住宅建案在銷售或是違法使用,也要勇於跟相關單位檢舉不法。